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正确认识我国大陆现行的破产程序法律制度的缺陷,是破产法修改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认为学界对破产法及破产程序认识存在四大误区,并在此基础上运用程序保障理念,对我国破产法的修改提出了六条意见。  相似文献   

2.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40条关于破产抵销权的规定突破了传统定义和相应的特征,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然而,该法仅以第40条规定破产抵销权,仍然不够全面。本文对不同时段的破产抵销权进行详细的法经济学分析,指出《企业破产法》第40条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破产抵销权立法修改思路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经过十余载的酝酿,终于在2006年8月27日通过了,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它确立了企业有序退出法律制度,规范了企业破产程序,对于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与原《破产法(试行)》相比,该《破产法》适应了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法治建设的需要,顺应了国际破产法统一化运动的趋势,  相似文献   

4.
徐蓉 《学习论坛》2004,20(3):44-46
建立破产法律制度首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的破产制度中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 ,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破产法的修订已经显得十分必要。关于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世界上主要有三种立法模式 ,即一般破产主义、商人破产主义和折衷破产主义 ,我国现行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实质上是一种狭义的商人破产主义。破产法的修订应当扩大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改变现行的以主体身份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破产法律的做法 ,制定一部统一的破产法。  相似文献   

5.
破产制度是指当债务人的财力不足以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使各债权人平等受偿,由法院通过强制执行,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公平分配给全体债权人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实施至今已有十年,破产制度在理论及操作方面的问题逐渐引起了各界的关注。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对破产制度中存在的部分问题作一探讨。  一、关于破产法的立法主旨  我国《破产法》1986年制定,特定的时代背景使我国破产法的目的有所偏颇。…  相似文献   

6.
破产重整①制度自美国1978年破产法修改以来,已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中国也不例外,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把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单独的一章放在了破产清算之前。因此,研究破产重整制度就显得非常有现实意义了。当企业经营困难处于持续状态时,将面临着重整与破产两个难题。文章通过对破产重整制度重要意义、特征以及如何实施重整的分析,得出了自己的观点:重整是通过法律机制实现企业浴火重生的一个过程。2007年后我国一些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成功案例就是一个有力的佐证。  相似文献   

7.
即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经多次修改,终于“破茧而出”。根据规定,在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形成的职工工资拖欠,破产人必须优先清偿给职工。破产人无担保财产不足清偿职工工资的,要从有担保的财产中清偿。法律公布后形成的拖欠,破产人优先清偿企业担保权人,职工工资只能通过无担保的财产中清偿。作为国有企业“最后保护伞”的政策性关闭破产将于2008年底退出历史舞台,这就意味着,今后国企只能依据企业破产法,选择市场化的退出机制。原企业破产法(试行)1986年出台,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这部法律无论从适用…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这一特殊经济载体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但是目前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我国的许多企业也面临停业,最后走向破产。在我国,企业的破产需要经过特定的程序才能完成,即破产程序。在我国企业的破产程序中,破产企业拖欠国家税款的现象非常普遍,甚至可以说形成了一种定向模式。这样给国家在税收上造成了很大的损失,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对税收法律问题的研究就显得极其重要。  相似文献   

9.
丁兆增 《世纪桥》2008,(4):58-59
破产原因又称为破产界限,它是申请债务人破产的事实根据,是对债务人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和破产预防的法律事实。破产原因是破产程序开始的前提,破产原因的存在与否也是判断破产申请能否成立、法院能否受理申请以及能否作出破产宣告的法定依据。破产原因是破产法律制度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关系到破产程序的启动标准及启动效力、破产撤销权效力的起算起点、确定董事个人责任产生的时点等诸多破产法中的疑难问题,向来是破产法律中的焦点所在。  相似文献   

10.
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重要机构(组织)。大陆法系关于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学说有代理说、职务说、破产财团代表说等。英美法系独创性地将信托制度融入破产法中,视管理人为破产财团的受托人。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管理人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也没有规定以哪种学说来确定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因此,要依法完善我国管理人法律地位,必须明确规定管理人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应以破产财团的受托人来确定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1.
新企业破产法的实施,弥补了原破产法的不足,对规范我国企业法人的破产偿债程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肯定这些进步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企业破产法存在的缺陷。本文从优惠行为规则的完善与代偿取回权制度的设立两个层面进行阐述,说明了破产法第三十一条应该改进,对与债务人有密切关系的债权人应给与特殊规制,要补充对有偏颇效果的抵销行为可撤销的规定,以及应该设立代偿取回权制度的观点,并提出了具体的改善措施。  相似文献   

12.
破产债权是破产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正确理解和掌握破产债权的含义和范围,对于审理破产案件十分必要。新破产法对于破产债权的概念和范围的规定在行文和立法体例上,都是对旧法的颠覆,而且新破产法在破产债权的范围规定上也增加了很多新内容。因此,有必要通过新旧法规定的比较,重新认识破产债权。  相似文献   

13.
汶川地震,凸显了破产法缺失个人破产制度。个人破产法应尽早进入立法视野。应借鉴企业破产制度中的破产财产制度、破产和解制度,建立个人破产的相关制度,并制定相应的监督制度,更好地发挥破产的价值功能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给债务人重生的机会。  相似文献   

14.
企业破产法问题,从理论界的争论一直发展到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破产法草案时的热烈讨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我国,过去人们认为社会主义企业没有破产问题,并把这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直到八十年代初,有的经济学论著还说,社会主义竞争“是一种有淘汰而没有破产的竞  相似文献   

15.
<正> 一、《破产法》在具体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1、《破产法》实用范围与界定尺度的局限性。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格局已形成。破产所涉及的企业范围不断扩大,而“破产法仅实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就存在着较大的主体局限性。同时,界定破产的尺度受到制约,按《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实施破产与否的界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又予以补充说明,从破产的条件与原因上作了严格限性,即:严重亏损条件下,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事实上在现实经济交往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原因很多,包括主观与客观。由于这种界定的限制,使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得到及时,  相似文献   

16.
2007年6月1日起新《企业破产法》的施行,使得资产公司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资产公司在参与破产清算过程中,可通过谨慎对待破产程序的启动,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确保债务人财产的充实,严格审查劳动债权的真实性,充分行使债权人会议上的权利,防范和制止破产违法犯罪行为等方式进行维权。  相似文献   

17.
管理人在破产案件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虽然我国《企业破产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对管理人选任问题相继作出规定和司法解释,但与国外成熟的管理人选任制度相比,仍然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这急需解决和改变.  相似文献   

18.
一、破产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破产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至古罗马法。债权人是破产法形成之初的利益本位所在,随着历史进步,债务人本位取代了债权人本位,后来因为社会化大生产时代社会经济结构整体性、社会性和规模性等特点的出现,社会本位最终成为破  相似文献   

19.
我国公办高校“破产”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破产法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本法规定破产。目前,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很多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已经负债累累,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地步,有人提出了"高校破产"一说,争议颇大。中国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者是国家,它是一个事业单位法人,高校不具有破产能力,同时不能破产、不宜破产也不必破产,本文就此问题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20.
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法》)颁布实行已六年多了。《破产法》的颁布实行为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提供了必要的操作规则,也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以及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它已远远适应不了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具体地说:还有如下几个方面的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