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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从性质上分析,立功是指犯罪人在犯罪后到刑罚执行完毕之前所实施的可以获得国家刑法奖励的对国家和社会有突出贡献的行为。关于立功的理论基础,笔者认为我国立功制度的理论基础不是功利主义,实际上应该是国家实用主义,它体现的是国权主义的刑法观。立功有四个必备条件:立功的主体只能是犯罪人,包括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罪犯;时间条件是犯罪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前提条件是立功行为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实质条件是指立功的各种表现形式都必须是符合刑法规定且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达到突出以上程度。我国立功制度存在缺陷和不足,建议通过列举方式明确规定"立功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形式和范围;完善立功认定程序制度。  相似文献   

2.
立功是刑法对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从宽处罚的一项刑罚裁量制度。它具有对犯罪分子从宽处罚的必然性、改造教育的激励性、罪行惩罚的补强性等特征。构成立功,要求犯罪分子实施了法定的五种行为之一并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我们要在现实案件中正确适用立功,注意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3.
刑罚裁量的含义与内容刑罚体系是静态地对刑罚的研究,而刑罚裁量是动态地对刑罚适用过程的研究。刑罚裁量简称量刑,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法裁量并决定其刑罚的一种审判活动。刑事审判包括定罪和量刑两个环节,两者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先后顺序:首先需要确定行为人是否有罪,如果认定为有罪,则需要进一步裁量刑罚.并将所裁量的刑罚诉诸执行。  相似文献   

4.
论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立功,是对行为人刑罚的裁量和刑罚执行具有重要影响的一种法律行为和法律制度。它在我国《刑法》中有三种不同的类型:一是《刑法》第68条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罚轻重即作为法定量刑情节之一的立功;二是《刑法》第78条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对原判刑罚的执行即作为法定减刑依据的立功;三是《刑法》第449条对在战时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的特殊立功。本文所论及的只是《刑法》第68条所规定的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一、法定量刑情节的立功在我国刑法史上的发展、变化作为法…  相似文献   

5.
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单位,单位立功的主体也是单位。单位成员在代表单位立功时,必须以单位名义实施有关行为,关键是看该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整体意志。虽然犯罪单位的立功主要体现在检举、揭发他人罪行或者向司法机关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线索上,但是不能排除犯罪单位实施其他立功行为。单位立功的时间应当从单位犯罪之后,到刑罚执行完毕之前,从产生的法律后果看,大致分为刑法裁量阶段与刑罚执行阶段。  相似文献   

6.
现行刑法对立功制度作了明确规定,把立功作为对犯罪分子从宽处罚的一个法定情节。从刑法条文看,立功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立功的主体必须是实行了犯罪行为的犯罪人本人;2.立功的时间范围必须是在实施了犯罪后到刑罚执行完毕前这一段时间内;3.对惩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具有突出的贡献的。  相似文献   

7.
立功在我国的刑罚制度中尤为重要,在司法实践中,揭发同案犯的罪行能否被认定为立功,对合犯的一方供述另一方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立功,检举连累犯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立功,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信息在犯罪之后能否用来立功,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如何认定,自首后又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应当如何处罚六个问题,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8.
立功在我国的刑罚制度中尤为重要,在司法实践中,揭发同案犯的罪行能否被认定为立功,对合犯的一方供述另一方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立功,检举连累犯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立功,利用职务之便获取的信息在犯罪之后能否用来立功。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如何认定,自首后又有一般立功表现的应当如何处罚六个问题,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法律与生活》2021,(1):42-44
开栏语:道德调整入的内心,法律规制人的行为,而在各种法律制度中,刑法似乎让人们感觉遥远而冰冷。其实,刑法在某种程度上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在很多场景中对其的运用也完全可能是温暖的。比如,刑法的功能、犯罪成立条件、正当防卫的认定标准、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犯罪未遂、共同犯罪、刑罚的功能与体系、自首与立功等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0.
立功制度是我国刑法对犯罪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人予以从宽处理的一种刑罚制度,本文对立功制度司法适用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探讨,旨在诠释立法的相关规定,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11.
朱华 《河北法学》2008,26(4):182-187
在我国短时间内废除死刑并不现实,当务之急是规范死刑适用。抢劫犯罪的死刑主要适用于致人重伤、死亡的抢劫犯罪和其他情节极为恶劣的抢劫犯罪。在认定主要刑事责任人时应全面考察罪中、罪后、罪前等多方面情节。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一般只及一罪;"先杀后抢"、"先抢后杀"的宣告刑应基本一致;在抢劫犯罪中一般不存在被害人有过错的情形;"赔偿免死"的前提是犯罪分子真诚悔罪。酌定从宽情节的适用亟待规范。  相似文献   

12.
非法经营罪合理性质疑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徐松林 《现代法学》2003,25(6):88-93
我国刑法第 2 2 5条第 (4 )项为非法经营罪设置了一种高度抽象的空白罪状。这种极为特殊的空白罪状形式 ,导致了刑事司法中非法经营罪的无限扩张。我国刑法中非法经营罪的设立及解释既有违罪刑法定原则 ,也与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相悖。在我国全面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 ,国家刑罚权应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干预 ,应尽可能以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行业协会的惩诫以及企业自我监督来取代刑罚。  相似文献   

13.
This paper examines the ‘deep-end’ of the international justice process—the incarceration of persons convicted in specially constituted 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s and courts for gross violations of human rights, genocide,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with a focus on language rights of such prisoners who are commonly serving sentences in foreign prisons. The punishment phase of the international justice process and its effects are not easily quantifiable and have been largely hidden from view. Although international criminal law asserts that equal treatment before the law requires that there be no significant disparity in punishment regimes from one sentence-enforcing country to another, comparative penology shows that there are considerable differences in the conditions of confinement and the nature of correctional services in the prison systems of different countries. This has a direct impact on post-sentence procedural and rehabilitation rights of which language rights from a key part. In this specific context, and drawing from existing literature, the paper therefore examines the extent to which enforcement practice conforms to the ideal of equal treatment espoused by the tribunals.  相似文献   

14.
国家司法机关制定发布的妨害疫情防控刑事司法意见是一种刑法适用性解释,与规范性司法解释相比,其具有间接的法律适用效力。从刑法体系解释角度看,有关妨害疫情防控的刑法规范、司法解释与司法意见应当是相互协调的。对刑事司法意见的适用进行解释应当遵循整体性、动态性、协调性原则,并运用同类解释规则、同一解释规则、排他解释规则,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公务罪等相关罪名进行适用性解释,实现严格依法从重处罚和宽严相济。  相似文献   

15.
共同过失犯罪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刑法解释论中,共同过失犯罪是指多个不负有共同注意义务的人分别实施了违反各自注意义务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共同过失犯罪须由两个以上合格主体且不承担共同注意义务、各主体都实施了过失行为,多个过失行为共同造成了危害结果。对共同过失犯罪人的处罚,应坚持作为分成原则和监督对等原则,才符合我国"有罪必罚、罚当其罪"的刑事法治原则。  相似文献   

16.
论一般没收财产刑应予废止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由没收财产刑的体系地位与适用对象可以看出 ,没收财产刑是我国刑罚体系中最重的附加刑。但如果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来看 ,没收财产刑如果作为一种剥夺部分财产的刑罚 ,在已经有罚金刑规定的情况 ,没有存在的必要 ;作为对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犯罪适用的判处没收财产 ,难于看出其特殊的性质 ;作为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附加刑 ,违反刑法的基本目的 ,其存在具有一定的超刑事责任范围的任意处置的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基本精神的倾向。因此 ,笔者认为 ,一般的没收财产刑应予废止。  相似文献   

17.
略论自首认定中的几个特别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龚德云 《河北法学》2004,22(8):99-100
自首制度是刑事法律中一项普遍的量刑制度,我国法律对一般自首的规定比较明确,但对于特别自首的规定尚有疏漏或不合理之处,尤其对"双规"、"劳教"期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及翻供后能否成立自首等问题,需要根据自首的立法精神及实践中的具体情况,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18.
假释本质研究——兼论假释权的性质及归属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柳忠卫 《中国法学》2004,(5):112-119
假释是一项历史悠久的刑罚执行制度,但刑法理论对假释的本质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在当代,假释已从一种国家对个别罪犯的恩惠演变成罪犯普遍享有的一种权利,是罪犯在自由刑执行过程中保持良善行为的结果。因而,在关于假释本质的各种学说中,假释权利说是合理的。假释权利说是以现代刑法思想为指导的对假释本质的全新的诠释,是国家对罪犯刑罚观念和关系的嬗变在假释本质理论上的具体反映。由假释的本质所决定,假释权应是一种行政权而非司法权,假释权应由行政性质的狱政部门或专门的假释委员会行使。  相似文献   

19.
刑事立法的发展方向   总被引:44,自引:1,他引:43  
张明楷 《中国法学》2006,75(4):18-37
我国今后刑事立法的发展方向应是:(1)分散性:集中性、统一性的刑事立法模式并不现实,应当由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轻犯罪法分别规定不同性质的犯罪。(2)有效性:刑事立法应当注重犯罪化的有效性,避免无效的犯罪化;合理利用刑罚减免制度,从各个环节上有效地预防和抑止犯罪;善于发挥轻刑的作用,避免无效的重刑化。(3)类型性:刑法分则性条文对各种犯罪应当作类型性的描述,同时注重传统犯罪的类型化;对构成要件的描述应采用例示法,并符合法条的目的。(4)国际性:应当将所缔结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及其精神转化为国内刑法的具体规定;采用国际社会通行的表述;借鉴发达国家的刑事立法经验。  相似文献   

20.
复和正义和刑事调解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犯罪自产生以来 ,其恶性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而加大 ,相反 ,人类用于对付犯罪的刑罚手段却渐趋轻缓和文明。毫无疑问 ,到目前为止 ,刑罚仍是对付犯罪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 ,审判也是解决犯罪问题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建立在报应基础之上的刑罚 ,本质上是一种“以恶制恶” ,因此 ,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由此 ,在处理犯罪问题时需要引入复和正义 ,并进一步扩大刑事调解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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