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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一些诚实信用观念较差的企业和个人,常常假借合同进行欺诈,损害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也比比皆是。为此,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总则中把当事人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明确地规定了下来。《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它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法》中基本原则的地位。在此,笔者拟就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运用作些探讨。——关于合同的订立。《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市场交易中利用合同形式搞欺诈,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情况较为突出,为了防范合同欺诈,保护交易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合同法规定了一些有关交易安全的新制度。现将其中的几项主要制度介绍如下:一、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对缔约过失责任作出了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  相似文献   

3.
缔约过失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性质大致有四种学说 :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原则说。我国《合同法》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缔约当事人违反先合同义务 ;缔约相对人受到损失 ;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有过错 ;过错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等其他民事责任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4.
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首次在我国立法上规定了较为完整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第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  相似文献   

5.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民事责任。本文旨在通过阐述缔约过失责任的基本法律理论,分析我国《合同法》中缔约过失责任主要类型的立法不足及其完善。  相似文献   

6.
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既往的合同法律制度作了重大修改,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合同履行中当事人抗辩权就是一项。抗辩权是指在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为基础,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合同请求权,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履行抗辩权。按照过去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旦依法订立,对双方当事人就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任何一方都必须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  相似文献   

7.
政府采购合同是着民事合同的“外衣”,深藏着行政的实质。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委托人是政府采购合同的必然的一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受到限制;合同内容中存在着非约定权利;合同的变更或终止受到限制。解决政府采购合同纠纷,采用民事救济与行政救济途径相结合的方式。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又将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加以规定,这违背了无效合同不能解除的法理。将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可撤销合同可以解决这一矛盾,并能够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不安抗辩权是大陆法系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不安抗辩权,又称拒绝权,是指在后履行一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发生恶化,难以对待给付时,有权要求对方先为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在对方未为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时,依法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权利。不安抗辩权的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其目的在于使交易双方利益趋于平衡。诚信原则要求每个市场主体均应把守信贯穿于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守信者,法律应给予最大关怀和支持,使守信者权利切实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在市场交易的任何环节都得到实惠。不安抗辩权是市场交易中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提高整…  相似文献   

10.
罗秀兰 《前沿》2004,(10):96-99
在我国 ,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多数情况下是同时发生的 ,但也有一部分合同的生效时间滞后于成立时间 ,在其已成立而未生效的这个阶段里 ,当事人的关系相当紧密 ,很容易因对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此时合同尚未发生效力 ,为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应当以诚实信用原则为基础 ,直接针对这一特定阶段设定必要的义务 ,即合同未生效阶段法律义务 ,如果一方不履行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而维护合同交易的公正和秩序。  相似文献   

11.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随着我国培训业的迅猛发展,培训往往以“培训班”的形式出现,培训机构为重复使用、简化程序,也开始大量使用格式合同,经常预先拟定好格式合同再与接受培训者订立合同,或  相似文献   

12.
<正> 3月29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格式条款合同监督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的最大特色是详细规定了合同中不得免除合同提供方的责任,不得加重对方当事人的责任,以及不得排除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如果合同提供方违反了  相似文献   

13.
保密原则为委托人创造了沉默的权利,构建了美国律师职业伦理的框架性原则。特免权是保密制度的核心,对律师履行职责至关重要。援引特免权对抗外部调查需要满足主体要件、法律性、保密性等条件。经历“吹哨者运动”,美国法院试图将委托人豁免权应用于公司和政府实体的实践,邮件通讯的保密性质疑随之而来。这都极大冲击了律师保密原则。我国大陆地区律师保密制度方兴未艾,存在权利属性缺失、救济途径单一、片面倚重行业自律等问题。对保密原则较为发达的美国制度进行探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将当事人纳入权利主体、赋予保密义务的权利义务一体性,扩大保密制度保护区间,救济程序中引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14.
强制履行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一种最常见的方式。它是指一方在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方法代为履行。1强制履行对违约方具有惩戒的性质,它通过法律强制的手段,迫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同时,对非违约方,是一种救济手段,即非违约方在对方违约后,通过法定的方式寻求救济。然而,违约责任方式多种多样,在何种情况下运用强制履行的方式实现对违约方的惩戒和非违约方的救济,受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约、违约时某些客观条件的制约,而且与一国的道德、法律观念、经济状况等…  相似文献   

15.
第三方物流合同是第三方物流合同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明确相互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一种协议。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具有服务性、双务有偿性、诺成性和主从性。第三方物流合同法律关系包括一般物流服务法律关系、委托代理法律关系和居间或行纪法律关系。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适用涉及签订、归责原则、责任限制、时效、适用依据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为解决诉讼的滞后性对当事人权利的侵蚀,缓解不能执行或执行难的情况,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利害关系人、对方当事人或案外人可请求申请人予以赔偿。被申请人请求申请人承担因其错误申请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依据,被申请人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17.
裴慧敏 《前沿》2005,(4):123-124
预约是当事人双方为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预约的理论基础即诚实信用原则,违反预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8.
我国《合同法》赋予在瑕疵履行情形下受损方的减价权,但这项制度被学界认为制定的比较粗糙,以致于在适用上存有比较大的争议。应当在立法上明确减价为形成权之权利性质,实现合同法救济方式的体系协调,并通过制度层面调整规范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物之瑕疵和权利瑕疵有同等受到保护的必要,因此权利瑕疵同样需适用减价。减价在适用上应当采比例式进行计算,瑕疵价格的确定以缔约时为准据时点。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减价权与损害赔偿。基于维护意思自治以及当事人有其他救济途径的角度看,法院、仲裁机关无权依职权替当事人作出减价的意思表示。  相似文献   

19.
在经济活动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经营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是“订金”,可是在履行中发生纠纷时,却要求以定金处理。那么,定金与“订金”是否是一回事?它们的区别在哪里? 定金,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后、履行之前先行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依照定金法律关系的要求,如果合同如期履行,定金可以充抵应给付货款的一部分;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即无权请求返还;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不仅是一种预先给付的法律  相似文献   

20.
刘小东  郭丽韫 《前沿》2002,(3):68-69
不正当影响是英美法系特有的概念 ,主要是为解决普通法在适用范围上的狭窄而产生的。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 ,被他方施加不正当的影响 ,从而影响到自由意思的表达 ,法律要保护处于劣势的当事人。我国没有必要建立不正当影响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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