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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王万华 《法商研究》2021,38(5):19-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写入立法目的条款."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定位基于复议独特的社会治理优势而提出,其基本要求为多数行政争议经由行政复议渠道得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中实现程序终结和实体终结.为充分回应主渠道定位提出的"整体数量"要求和"个案质量"要求,应基于"行政争议"概念确定复议范围,将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争议纳入复议范围,实现行政争议解决的全覆盖;以立案登记制替代申请审查制,畅通复议渠道;将直接言词原则扩展至全部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同时将简易程序定位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主要程序形式;加大复议实体纠错力度,在履行决定中明确行政机关履职的内容,取消维持决定,增加确认无效决定.  相似文献   

2.
《政府法制》2012,(10):12-14
修改《行政复议法》,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共识大于争议。《行政复议法》实施十余年来,行政复议工作得到较快的发展,然而,由于立法之初对行政复议制度的性质及制度构建定位存在较大的内在缺陷,造成行政复议制度一直面临较大的公正性质疑,近年来信访浪潮的涌现更对行政复议制度形成较大冲击。面对困境。关于增强行政复议制度公正性改革的呼声在理论界和实际部门都已吹响了号角。近年来部门和地方行政复议机构在复议体制与复议程序等方面陆续展开了改革试点,为进一步修改《行政复议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为更好地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会会长应松年教授于2010年9月组织首都部分高校学者成立了《行政复议法》修改课题组,对改革和完善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展开全面、系统探讨,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是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是人民法院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授权,从外部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行为进行监督,通过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解决行政争议目的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则是以行政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层级监督为基础,行政复议机关经《中...  相似文献   

4.
卢倩 《行政与法》2008,(2):73-76
行政复议作为一项解决行政争议的法律制度,在保护公民权利和监督行政权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面临着诸多的困境,使行政复议制度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2007年8月1日生效实施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追求行政复议制度的公正性为目的,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富有特色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5.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是决定行政复议能否成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关键,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修改中的基础性问题.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则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各界均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充满期待,但是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功能定位是审议还是咨询,行政复议委员会的人员构成以及如何解决专业人...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作为一部行政法规,首次详细规定了行政和解制度和行政调解制度,为行政争议的解决提供了多样化的方式和视角,随着行政调解制度在解决争议过程中的探索运用,行政调解书在何时生效这一问题也引起广泛探讨。本文结合民事调解制度中调解书生效原则的发展变化过程,对行政复议调解书的生效标准作出判断。调解书生效原则的探讨,并非仅仅停留在厘清认识层面,它对复议机关以及参加行政复议活动的当事人都有指导意义,让当事人明白在复议调解书上"落笔即有效",毫无反悔余地。进而慎重对待行政复议调解活动。  相似文献   

7.
反司法化定位下的现行行政复议程序过于简化与内部行政化,欠缺程序公正的基本制度要素,不利于公正解决行政争议。要提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必须开展以提升程序公正性为重心的系列公正程序制度改革,将体现程序公正的基本要素引入行政复议中,在行政复议中确立公正程序的各项基本原则,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各项程序权利,在此基础上完成正当行政复议程序制度重构,具体包括回避制度、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度、言词辩论制度、复议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等。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已经完成,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也走到了一个关键节点。域外行政复议制度各具本土特色,但也存在一些普适性规律。通过对德国、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有关行政复议体制、行政复议程序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关系三个方面进行梳理,认为存在以下共通性规律:行政复议以公民权利救济作为重要目的,并逐渐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行政复议体制越来越强调复议机关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公正性;行政复议程序应注重正当程序原则;行政复议裁决在大多数国家都可诉,但是采用自由选择模式还是复议前置模式,以及经过复议后的被告问题,需要考虑本土实际情况。我国《行政复议法》修改应当在充分借鉴域外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行政争议的特点以及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的现实之需,对未来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和程序等问题做出有效回应。  相似文献   

9.
把行政复议制度建设成为我国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复议法》颁布10余年来,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成绩斐然,但是通过与英国的行政裁判所、美国的行政法法官、法国和德国的行政法院、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复议委员会等域外的与行政复议功能近似制度的比较可以发现,我国行政复议的优势和潜力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制、制度上的优势,完善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使行政复议成为解决我国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相似文献   

10.
高秦伟 《法学家》2020,(3):71-84,193
作为方法论,整体观要求行政复议的完善应置于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之下,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需求。当前,一方面应借助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契机,从整体观角度讨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制度的各自定位及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在"行政化"和"司法化"之争难以为行政复议发展和完善提供理论支撑的情形下,应分析各种价值在行政复议中的作用,整体性思考公正性与专业性、统一性与分散性等价值取向和平衡。通过强调行政复议组织的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所具有的快速、便捷、审查全面等优势,切实提升行政复议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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