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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是对一般民事活动的监督,是其监督权在民事领域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改革开放成果、完善检察监督机制的必要,并且,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有宪法依据和理论基础。为了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必须对现有的有关立法、司法规定进行必要的改革。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检察机关除了具有对刑事案件的法律监督职权外,还具有在民事案件的相关职权,包括对特定民事案件的起诉权、对普遍民事案件具有的抗诉权等法律监督权。尽管在民事诉讼方面检察机关有着相关的法律依据的,但由于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使得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方面难以发挥其应有的职权,民事诉讼方面缺乏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要摆脱这种尴尬处境,就必须实现其实然很少干预民事诉讼到应然全面保障民事诉讼的转变。  相似文献   

3.
对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的犯罪有必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为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都不能代替民事赔偿.在侵害国家或社会利益的犯罪中,如果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单位或管理部门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可以代表国家或社会利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利益和社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根据是检察机关享有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不得对侵害公民私人权益的行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4.
王德新 《海峡法学》2011,13(2):99-105,120
建立检察机关以提起诉讼、参加诉讼和事后抗诉等多元方式介入民事诉讼的制度,学界在当前已初步达成共识。但是,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的程序机制的设计一直是个难题。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从三个方面重构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的程序机制:一是重塑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二是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的程序规制;三是检察机关介入民事诉讼的程序保障机制的构建。只有完成这些改革,检察机关介入民事公益诉讼才具有程序上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熊跃敏  赵宁 《河北法学》2005,23(1):43-46
授权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为当今多数国家民事诉讼立法的共同选择,我国虽对此未作规定,但实务部门已进行了颇具启发性的探索。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具备法理上的正当性,有利于维护社会公益,实现社会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我国立法应确立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6.
对目前事民事诉讼监督现状进行恰当的剖析,并从立法角度进行完善和法律思考,这样既有利于民事诉讼立法制度的完善,也更又有利于对检察机关自身强化监督手段,对检察机关提高监督力度、效度、深度都是很有益处的。  相似文献   

7.
完善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应当解决十个基本问题,其中包括: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检察机关启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义务,检察机关的诉讼主体地位,部门分工与出庭,检察机关在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执行程序中的职能和作用等。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探讨江伟,李浩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实施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检察机关应当在多大范围内实行监督,采用何种方式进行监督,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具体操作程序及法律地位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存在较大争议。本文拟对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职权配置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是实现法律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应当明确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多元化的参诉目的和不同的角色定位,明确检察机关可以以提起诉讼、参与诉讼和提出抗诉等多种方式参与民事诉讼,以便按照多元化的职权配置模式实现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职权的科学配置。  相似文献   

10.
郭曼青 《法制与社会》2010,(26):128-130,132
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是近年来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热点问题。这种争论首先表现为关于检察机关对于民事审判监督的必要性问题上,进而发展到检察机关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问题的争论。本文拟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建立民事公诉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民事公诉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民事公诉的案件范围以及立法建议等若干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论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恒 《河北法学》2008,26(7):183-186
在检察机关的各项职权中,行使最"杂"的莫过于民事检察权了。民事检察的范围,从现行法律的规定看仅是"生效的判决和部分裁定";从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考察包括任何公权力机关对民事法律的适用范围;从法理上评析:检察监督职能的发挥必须规范在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行使代表公共利益的国家公权力机关不正确实施国家民事法律,构成了民事检察监督的事实原因。民事检察权力运用是否正确依存于民事审判权力。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在对象上,是代表公共利益的机关(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内容上,应当围绕民事法律在公权力机关的实施;在阶段上,包括诉前、诉中和诉后的任何阶段。  相似文献   

12.
民事公益诉讼的类型化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现代社会中,通过民事诉讼实现公共利益已经突破了传统民事诉讼以保护私益为本旨的目的追求,由此带来了民事诉讼制度和理论的新发展。除了承认纯粹的私益诉讼对实现公共利益的作用外,各国相继发展出了不同类型的民事公益诉讼形态:保护扩散性利益和集合性利益的私人公益诉讼、实验性诉讼、民众诉讼、团体诉讼、检察院的民事公诉以及政府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等。  相似文献   

13.
国家民事公诉:检察权的新型配置与制度建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检察权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和现实需求来考察,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色定位,使其具有承担国家民事公诉权能的自然身份,有充分理由将民事公诉纳入我国检察权新型配置的视野。我国民事公诉法律制度的构建,需要对检察机关的诉权和诉讼法律地位,公诉案件的受案条件、范围和管辖,公诉案件的证据规则,公诉案件的审理、裁判和执行等具体内容进行合理设计,既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能,又避免与政府公权力的行使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产生冲突。  相似文献   

14.
李浩 《法学研究》2014,36(3):130-147
对民事调解书进行检察监督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也是我国检察机关的新任务。对调解书的监督与对判决、裁定的监督存在多方面的差异,只有充分认知和把握两者的区别,对民事调解书的检察监督才能顺利进行。民事诉讼法第208条中的"调解书",解释上应包括调解笔录、司法确认裁定书,但不包括仲裁调解书。对调解书的监督,应当采用依职权监督的方式。授权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调解书进行监督的规定属于法律中的一般性条款,检察机关正确实施监督的关键在于恰当界定调解书是否损害这两种利益。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应当采用目的性扩张的解释方法,调解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严重违背社会公德、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损害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也应当视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案外人利益的虚假诉讼的调解书,也应成为监督的对象。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08条时,还应注意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在一些情况下难以精确地界定和区分。  相似文献   

15.
翟健锋 《政法学刊》2010,27(4):75-80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案件日益增多情况下,我国有关此类诉讼的程序缺失问题也逐步凸显。目前,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在诉讼的类型、检察机关的身份、是否需要程序前置、诉讼费用及后果的分担、实体及程序的处分权以及证明责任等一系列基础性程序问题上需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案件涉及到的程序问题是制约该制度发展关键所在,学界对此应当积极回应,我国的程序立法也应及时修改,以适应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16.
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是新时代行政检察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行政非诉执行概念不明晰,且在法院受理、审查、执行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急需厘清和监督纠正。检察机关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有法理、法律、政策和现实依据,可从监督案源、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保障等全面构建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确保真正做实行政检察。  相似文献   

17.
法律文本中,宪法规定了检察权的性质,但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民事检察权作出完整的规定,仅规定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权,距离民事检察权的理想状态存在很大差距.本文认为,民事司法实践中的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现象应借助民事检察权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以恢复司法的公信力.因此,未来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应专章规定民事检察权.只有系统地建立相关的民事检察制度,才能保证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和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相似文献   

18.
围绕着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我国构建了多元主体参与、多种路径并存的制度体系,为公共利益提供全面保障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同机制之间应如何衔接的难题。衔接规则的缺失会引发不同机制功能重叠、相关主体角色错位、权责不明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功效的发挥。因此,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救济的多维衔接机制是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迫切任务。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的衔接安排本质上是行政权能和司法权能的优化配置问题。基于二者的权限划分与功能定位,结合我国实践和域外经验考察,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的衔接安排应当遵循"行政救济优先于司法救济"的基本原则。在具体制度设计层面,通过明确政府索赔权的适用范围,确立行政执法的优先性;通过完善民事公益诉讼启动的前置条件,确立行政救济的优先性;通过完善具体的诉讼程序规则,确立"先行后民"的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模式。  相似文献   

19.
以诉权、审判权相互契合为内核的民事诉讼制度是利益分配的主要平台,当带有鲜明国家干预色彩的民事检察权回应社会需求介入该场域时,应保持理性,具备存在的正当性和运行的适当性。为此,通过考察民事检察权的过去和现在,剖析正当性的历史渊源及现实依据,进而转变理念、完善机制、规范手段,能动化解应然与实然间的分离,满足适当性要求,实现权力与权利的有效表达与整合。  相似文献   

20.
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应当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中规定。公益诉讼作为客观诉讼,不同于以利益救济为根本目的的一般诉讼,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范围,既不宜过宽,也要预留发展的空间。建议赋予检察机关和法律、法规确定的特定公益性社团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或单独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资格。要根据公益诉讼的特点,设置相应的程序,包括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之前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前置程序和临时禁令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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