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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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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应处理好四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洪雷 《法学研究》2004,26(2):155-156
(一)行政化与司法化。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存在两种相反观点,一种是司法化,着眼于行政复议的权利救济功能,要求强化复议组织的独立性和程序的正式性;另一种是行政化,着眼于行政复议的行政内部监督功能,强调复议组织对行政首长的依附性和程序的简便高效。我国现行行政复议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复议机关作被告的情形。随着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的改革,行政复议工作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制度的这一设计面临着行政复议案件高维持率、不利于行政复议救济和监督功能的发挥等诸多挑战,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作被告的问题需要进行重新审视。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此有多种观点,我们需要从行政复议的救济功能、居中裁决的性质以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思考。  相似文献   

3.
行政复议的制度设计是围绕着行政复议的功能展开的。行政复议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化的,是权利救济、内部监督和解决纠纷的有机集合,这三种功能在地位上存在主次之分。以行政复议的价值目标、权力属性以及面临的实践问题为出发点加以分析,权利救济应当被定位为行政复议的主导功能,在此基础之上,兼顾强化内部监督功能和解决纠纷功能。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救济的选择权,但由于复议和诉讼制度之间在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度等方面的不同,致使部分当事人在选择救济途径后,却出现了对自己不利的后果.这一现象影响了行政法上救济制度功能的实现和公民权利的保护.鉴于我国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外和有关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建立"穷尽行政救济原则",使一部分在行政诉讼中难以解决的案件,只有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一制度的建立,符合我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符合行政复议制度本身的特性,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创新.  相似文献   

5.
崔静雅 《法制与社会》2010,(35):216-216
本文指出行政复议制度究竟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制度,还是公民权利的救济制度或是行政争议的纠纷解决制度,在行政复议法起草过程中和颁行之后都存在着不同的意见,但从其本质来看,三种功能有着相通的内涵。  相似文献   

6.
论中国行政复议的观念更新和制度重构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在当代各国行政法治实践中 ,行政复议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兼具行政与司法双重性质的行政救济制度。我国行政复议立法因受制于“反司法化”观点的侵扰 ,无论是在制度上还是实务上都已经使行政复议陷于难以自拔的困境 ,难以适应中国推进民主法治和建设市场经济的现实法律需求。因此 ,需要借鉴国外行政行为审查制度的经验 ,彰显行政复议的准司法性 ,在此基础上构筑新的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行政复议范围决定了哪些行政行为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对象,关系到行政监督和行政救济的深度和广度,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但是否将抽象行为纳入复议范围仍存在较大争议,本文通过比较将抽象行为纳入复议范围的正面观点和反面观点,进一步阐述扩充行政复议范围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8.
行政复议的主要功能在于解决行政纠纷和权利的救济。现行行政复议体制的法律实践表明复议机关的主体、地位、审查机制均还有改善空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义乌模式"是相对集中复议体制的探索,较大程度上解决了目前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在制度内核设计方面还可深化。  相似文献   

9.
行政复议是向公民提供法律救济的基本途径之一,由于受行政复议法过于原则化及各地配套制度各异等条件之影响,行政复议救济功能在各省市间存在明显的不平衡性。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的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针对目前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不尽人意的现状,有必要参照司法救济程序和域外的行政救济实践,在我国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行政复议中的不利变更禁止原则有其特定的含义、特征和适用规则;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并不违背现行宪法和政府组织法的立法宗旨,也不会冲击依法行政原则,相反,却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权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11.
吕尚敏 《行政与法》2005,(12):74-76
就功能而言,信访制度应当被定位为一种以沟通为基础,以督查为核心,以斡旋为辅助的程序性法律制度,其目的在于听取民众之苦情申诉并给予尽可能的救济.为此,必须以信访听证制度为核心重构信访制度的督查机制,以使我国的信访制度成为整个纠纷解决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2.
缓刑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王伟 《河北法学》2006,24(7):108-114
我国刑法中的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在一定考验期内,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制度在实践中对教育改造罪犯,使之改过自新,预防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难以达到缓刑制度的立法目的,因而必须进行改革和完善.通过从立法上明确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避免缓刑适用中的随意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在适用技术上,通过确立缓刑适用前的再犯预测制度,可以更加客观地考量被告人是否具备"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使缓刑的适用更具科学性;从适用程序上设置缓刑适用的听证程序,增加缓刑适用过程的透明度,可以避免缓刑适用中的"暗箱操作",有利于将缓刑的适用置于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体现出法律程序中的公平、正义;在对缓刑的考察监督方面,首先,通过建立缓刑监督考察委员会制度,改革和完善监督考察的主体,以弥补当前以公安机关为主的监督考察主体无力对缓刑人员监管的不足,还可以做到权责分明,利于对缓刑人员的监督考察落到实处;其次,确立缓刑指示制度,完善监督考察的内容,可以使监督考察有的放矢,缓刑人员亦有明确的目标与行为准则;最后,将对缓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纳入社区矫正体系,是完善监督考察方式的必由之路,是真正实现对缓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的必要保障.建立一个缓刑制度的体系,对于完善我国的缓刑制度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相似文献   

13.
司法救济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最终途径,宪法的法律属性决定了它的直接法律效力。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规定可以适用于诉讼。我国虽未真正建立起对公民基本权利这一宪法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但已呈现出了司法救济的雏形。建立和完善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和对宪法实施的有效监督。  相似文献   

14.
谷帆凯 《政法学刊》2011,28(4):88-91
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是反垄断法的一种有效的实施机制。其以公法私人执行、权利监督制约、权利救济等理论为基石,旨在维护良好的竞争秩序、保护私人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经济飞速发展、市场行情变幻莫测的当今社会,反垄断私人诉讼制度的建立显得愈发必要和可行。其必要性可以从民主法治建设、公共资源节约、权利监督制约、便于获得赔偿等方面得以表现;其可行性主要体现在法理和法规两方面。  相似文献   

15.
刘笋  吴永辉 《现代法学》2004,26(2):42-47
金融自由化与金融有效监管是GATS框架体系在金融服务贸易领域的两大基本目标。为平衡二者之间的关系 ,GATS及其附件规定了审慎监管制度 ,但是审慎例外条款自身规定的抽象性及其优先适用性大大削弱了金融自由化的成果。为弥补审慎例外条款这种实体性规则不足的缺憾 ,GATS为成员方规定了审慎监管标准协调与认可的程序性义务。因此GATS框架下的审慎监管制度身兼二职 ,使金融自由化与金融有效监管在对立统一的基础上达到了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6.
王亦晨  许婷 《政法学刊》2004,21(2):64-65
我国已加入WTO有关的行政行为也应与WTO的规则相适应。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和控制的行政救济制度的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国的行政复议范围及司法救济范围应确立“司法最终救济”的原则,不断扩大司法审查的范围,从而最大限度的与WTO的规则相接轨。  相似文献   

17.
姜明安 《中国法律》2009,(4):8-11,63-67
一、行政诉讼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 行政诉讼具有救济功能、监督功能和解决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对于行政诉讼的救济功能和监督功能,在《行政诉讼法》已制定20年后的今天,人们已达成了比较广泛的共识。但是对于行政诉讼是否有利于改进“官”“民”关系,消除老百姓与政府机关的矛盾和冲突,保障社会稳定,即行政诉讼是否具有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有不少人,特别是少数政府机关及其领导人,对之却持怀疑态度。  相似文献   

18.
论新闻监督司法的制度设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为了将新闻监督司法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的限度,应该从制度上对新闻媒体监督司法加以完善:首先,健全新闻舆论的监督环境,畅通新闻监督司法的渠道;其次,为新闻监督司法设置合理的界限,明确规定新闻媒体在报道案情、发表评论时应该遵循的相关规则;最后,如果新闻媒体的报道和评论确实可能妨碍案件的公正审理的,法院可以作出延期审理、异地审判、发布禁止报道的命令以及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等措施予以补救。  相似文献   

19.
刑事再审程序的法理分析--兼论刑事诉讼效率与公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正与效率是相互矛盾的两种价值.作为刑事诉讼的特殊补救程序,刑事再审程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公正价值的追求,但是却牺牲了效率.刑事再审程序的重构应当体现公正与效率的并重,协调两种价值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20.
宋晓明 《政法学刊》2008,25(2):108-112
教学质量监控是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含三个基本监控要素,即监控内容、监控组织和监控方式。公安高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应该在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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