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前不久,朝阳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因工伤医药费问题引发的诉讼案,引起了在座听众的极大兴趣。 原告电梯公司诉本公司职工郑军,要求被告返还工伤期间企业垫付的家属陪住费用1600元,由给付被告的工资中扣除。返还131.52元不属于工伤的治疗用的药费,由给付被告的工资中扣除。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被告郑军为该公司职工,于1999年6月工作时受伤,经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伤残程度为七级。受伤期间企业垫付了医疗费。但从1999年6月至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回放原告英国A.B.C.特选食品有限公司诉称:2008年1月,被告喻女士由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派遣至我单位工作。原、被告签订《保密承诺书》,被告承诺在其供职原告公司期间,不参与和公司经  相似文献   

3.
郭玮 《工会博览》2010,(6):24-24
案情回放 原告英国A.B.C.特选食品有限公司诉称:2008年1月,被告喻女士由四达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派遣至我单位工作。原、被告签订《保密承诺书》,被告承诺在其供职原告公司期间,不参与和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似领域的任何其他商业性活动,在供职期间及离职后一年内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原告商业信息或者商业秘密,如违反承诺,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1.6万元。但被告在工作期间,  相似文献   

4.
案情回放 原告刘某于2011年6月10日入职被告某母婴看护公司工作,职务是母婴护理,并原告被安排到北京世纪坛医院为贺某及其婴儿做母婴护理工作.原告于6月13日来到雇主贺某家里做母婴护理即上户,7月9日完成工作任务后下户.工作期间,原、被告未签订劳务合同,约定月提成劳务费4680元,但被告拒不支付原告上述费用,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2011年6月13日至7月9日的未付劳务费4680元.被告某母婴看护公司辩称,原告在看护期满后多待了4天,存在私自与雇主签订聘用合同行为,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故不同意诉求.  相似文献   

5.
案情回放2009年9月22日,在北京市通州区某物流公司院内,原告于某应被告李某的要求为其装载货物,在工作中不慎从车辆上摔下受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赔偿相关费用。  相似文献   

6.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虽然在法律传统有很大的差异,但两大法系都有相关的答辩制度,并承载着独立的内在价值。虽然我国2012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建立了被告强制答辩制度,但笔者认为该制度并未落到实处,在司法实践中仍然是"民事被告可以不答辩"制度。因此,本文在简要介绍英美两国民事诉讼答辩制度的基础上,对我国"民事被告可以不答辩"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7.
2000年11月29日,经过20多次艰难曲折的法庭调解,鹿岛公司与中国11名劳工签署了“和解协议”。其主要内容是:1、被告鹿岛公司再度确认1990年7月5日的《联合声明》;2、被告主张,上述《联合声明》并非承认自己负有法律责任。控诉人对被告的这一主张表示知晓;3、鹿岛公司出资5亿日圆作为基金,委托中国红十字会托管,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利害关系人参加  相似文献   

8.
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对可能要判决撤销或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是判决被告履行职责的案件,许多法院都会向被告指出其行为违法之所在,说服其依法自行纠正自己的行为,然后再对原告作解释、说服的工作,促成以被告撤销、变更或作出行政行为、原告撤诉而告结案,这与民事审判的调解性质一致。从而使《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受到了极大挑战。实践也证明调解在行政审判中的作用,它能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达到最大的统一。因此,笔者主张对可能要被判决撤销或变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或者是判决被告履行职责的这部分案件,应当允许进行调解。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少年被告究竟如何准确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既要做到量刑适当,又要便于操作,这是当前审判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研究和探讨这一问题,对严肃执法,全面贯彻对少年被告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进一步做好少年刑事审判工作,有着重要意义。 在审判实践中,对少年被告如何适用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着不同的观点和做法。鉴于我国目前对少年被告的处罚,在实体法上尚未专门立法的情况下,结合少年犯罪案件的实际,我们认为,对少年被告的处罚,可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先比照成年被告量取比照刑罚,再依照刑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减免一定幅度的处罚,最后决定宣告刑罚,宣告刑在法定刑以内的,则适用从轻处罚,宣告刑低于法定刑的,则适用减轻处罚。这样既坚持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量刑原则,又体现了刑法第14条第3款的立法本意,操作性较强,有利于严肃执法。  相似文献   

10.
案情回放 2010年7月,原告郭某到被告彭某在北京所开画室应聘,培训合格被派往河南新乡分部工作,担任美术高考培训班辅导教师,双方约定工作期间从2010年7月10日至2011年2月28日,基本工资3000元,月奖金2000元(每月实发1850元),双方约定,若原告达到被告单位的工作成绩标准,还有2-5万元的年终奖金.工作前2个月,被告从原告工资中截取50%共3000元作为工作押金,至今未还.  相似文献   

11.
韩荣 《工会博览》2010,(10):37-39
2010年3月31日,随着第二批共11名被告被判处8年至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曾震惊一时的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案件尘埃落定。被告们财迷心窍,将罪恶的目光盯住了经济适用房,内外勾结,从中获利的行为终于付出了应得的沉重代价。  相似文献   

12.
冯嵘 《法制博览》2013,(1):14-15
股东代表诉讼在我国已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基础,但在理论和实践中,公司的诉讼地位和被告的范围仍存在争论。同时,双重股东代表诉讼也仅存在于理论中,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因此,结合一个实际案例,讨论双重股东代表诉讼的可行性,以及股东代表诉讼中被告和第三人的理论范畴。  相似文献   

13.
律师辩护对于嫌疑人、被告有着明显的价值。应该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的律师辩护权。但是,我国律师辩护权的行使存在着诸多的制度障碍,由于未成年人的律师辩护权没有与通常的律师辩护权进行区分,所以同样行在许多问题。其中的原因十分复杂。可以考虑制度创新来逐步改进、完善未成年人的律师辩护权。  相似文献   

14.
杨慧宇 《法制博览》2024,(1):127-129
本文研究了法律援助在刑事案件中的应用与效果评估。通过对法律援助概念、程序和资格要求的概述,以及律师角色和费用问题的讨论,揭示了法律援助在保障被告权益和提供公平审判方面的重要性。针对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效果,评估了其对案件结果和被告的影响,并分析了评估方法和局限性。最后,提出了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提升律师培训和改进政策等改进建议。希望能够为优化刑事案件中的法律援助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南方朔 《南风窗》2011,(13):103-103
当生意人乱搞,他们就可能被告,而且可能被判决要赔出天文数字的赔偿金,在这种司法的威吓下,他们绝对会一切依法按良心办事。当政府有权却不作为,也可能被告判赔,他们还敢有权不做事吗?30年前,即1982年,当时柏克莱加州大学的激进教授大卫·赛门(David R.Simon)写了一本《精英偏差行为》(Elite Deviance),我辗转经过朋友介绍而读到时,  相似文献   

16.
王雪 《工会博览》2010,(8):24-25
案情回放 原告王某原是北京理工大学的2007届毕业生。2007年4月,经北京理工大学推荐,王某与被告北京某机床研究所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约定:王某到北京某机床研究所就业,本人档案转至北京某机床研究所,户口迁移至北京市密云县溪翁庄镇派出所。同年4月26日,原告王某与被告北京某机床研究所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  相似文献   

17.
社会     
《南风窗》2014,(18)
<正>万象∣Town News邪教与恐惧8月21日,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由山东烟台中级法院公开审理。今年5月28日,张帆、张立冬等5名"全能神"教徒,在麦当劳索要吴硕艳电话未果,遂将吴指认为"恶魔",将她殴打致死。据报道,被告张帆甚至在法庭上为自己辩解时,还露出了笑容。面对讯问,目前仍有张立冬等3人没有悔罪表现。一方面被告拒不悔改,另一方面却是被害者家属的  相似文献   

18.
法官和律师     
西方有一个令人津津乐道的笑话。一次开庭前,法官说,我收了原告律师1.5万元,收了被告律师1万元,现在退回原告律师5000元,这样我就可以公正审理这个案子了。这个笑话中的法官虽然有些贪婪,但毕竟受贿之余还想着维护司法公正,让行贿律师吃了个哑巴亏。早些年中国也流传着"大盖帽,两头翘,吃完原告吃被告"的说法,其中就只透露着谴责的意味了。  相似文献   

19.
案情回放北京一家生活用品公司与杨女士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杨女士的毕业证书系伪造,随即将其诉至西城区人民法院。原告生活用品公司诉称,2008年11月28日,原告与被告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定管辖后新情况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上海市法院系统实行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指定管辖后,浦东新区法院所审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出现了共同犯罪案件多、少年被告在共同犯罪案中所起作用小、案件审理难度高、被告串供翻供现象严重等新情况。此外,还有不少案件的管辖不明确,基层法院少年庭被撒销后,在审判方式上难以考虑少年被告人的特殊性,也不利于教育挽救未成年人的工作。建设制定专门的法制法规,成立专门的少年案件审判机构和专门的少年案件社会综合治理机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