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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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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公诉案件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有详尽的规定,这有利厂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我国刑事审判工作的民主化,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但对公诉案件被告人之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对象—一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代理律师之诉讼权利的规定既不明确变不具体,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和代理律帅到底可享有哪些诉讼权利,内容规定含糊,甚至以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非诉讼当事人的理内排斥其上诉权。这种现象不利于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不利于公民对公诉案件的法律监督。现将就日前…  相似文献   

2.
刑事被害人是刑事案件中遭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分别在第40条、第84条、第88条、第145条、第155条及第182条等多处以法律条文形式固定了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为了加强对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刑事诉讼法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从诉讼参与人上升为“当事人”,在公诉案件中被赋予以提出抗诉权、上诉权,允许当庭向证人、被告人发问,提出诉讼主张等权利。这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的一大突破,也是与刑事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特殊身份相适应的。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代表…  相似文献   

3.
新刑诉法规定将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列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高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加强了对被害人权利的立法保障,是新刑诉法在人权保障方面的一大进步。如何正确认识这种进步,如何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刑事审判工作中,实现对被害人权利的充分保障,是今后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一个迫切问题。本文拟对此作一探讨。一、必须从刑事诉讼理论的高度认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对于被害人尤其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是否应列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问题,历来存在两种不同观点。认为被害人不应列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观点主要是考虑如果让其独立于公诉机关,…  相似文献   

4.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保障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完整性和实现司法公正,本文针对刑诉法对被害人权利保护方面所存在的缺陷,提出了三方面立法设想:1、进一步扩大和保护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的权利;2、确立公诉案件被害人上诉权;3、保障被害人刑事赔偿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完善刑事公诉撤诉权监督制约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兆松 《时代法学》2009,7(2):30-36
撤回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因出现一定法定事由,决定对提起公诉的全部或者部分被告人撤回处理的诉讼活动。我国现行刑事公诉撤诉权监督制约机制存在着立法规定缺失,撤诉性质、事由不明确,撤诉时间规定不合理,撤诉后的处理及处理程序不明确,撤诉后重新起诉条件不严格导致再行起诉普遍,审判机关对撤诉的制约不力,被告人、被害人无权对撒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监督制约,检察机关内部对撤诉缺乏监督制约等缺陷。完善我国刑事公诉撤诉监督制约机制的路径是:明确规定撤诉的理由,明确规定撤诉的时间,明确规定撤诉的效力及重新起诉的条件,强化审判机关的制约,加强当事人权利的监督制约,把撤诉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制约。  相似文献   

6.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取消免诉权,扩大不诉权的同时,为充分保护被害人权利,扩大了自诉案件范围,规定对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可以提起自诉。一旦被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则转化为自诉案件已这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大变革,涉及到检察机关履行公诉和法律监督职能的方方面面,本文试对此作一探讨。一、公诉转自诉制度的本质刑事诉讼经历了由自诉到公诉,及公诉、自诉并存的历史发展过程。当人们认识到犯罪行为不仅仅是对被害人权利的侵害,而且是从根本上危害了国家和社会利益,是对统治秩序的侵害时,以国家名义对被告人提起诉讼的…  相似文献   

7.
刘穗坚 《法制与社会》2010,(24):140-141
刑事司法中,犯罪人和被害人相伴而生,过去,我们把过多的目光聚焦到了犯罪人的权利保护上,而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方面有所疏忽。本文从刑事被害人在现行刑事诉讼中诉讼权利的缺陷这个角度出发,就公诉案件中自然人形态的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缺失及完善发表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8.
司法实践中,被害人在公诉案件中的诉讼权利地位常常未引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足够的重视,往往被等同于证人。其实,这是没有严格依法办事的表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作了很多明确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一、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被害人,是指他的合法财产、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犯的人。刑事诉讼中,因有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之分,所以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就有所不同。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就是刑事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领域,立法和理论研究的重点是如何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及其人权保障相对比较薄弱。犯罪人币口被害人是刑事上的对立者,既然如此,没有理由只重视和着重研究一方而忽视另一方。加强对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护是世界各国刑诉法发展的共同趋势,是实现我国家法制化.民主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更是实现我国宪法规定保护人权的重要举措。因此,被害人的人权保障已被提上日程。  相似文献   

10.
当前我国刑事诉讼发展中加强了刑事被害人、自诉人的诉讼权利,充分保障刑事被害人、自诉人诉讼权利的实现,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要落实这一发展方向,赋予刑事被害人、自诉人强制措施申请权是必然的要求之一。本文将从赋予刑事被害人、自诉人强制措施申请权的必要性;概念与内容,与公诉权、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关系三个方面对此问题阐述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工作侯金海马国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及人权保护的需要,将被害人作为当事人规定在法律中,并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这一修改不仅...  相似文献   

12.
龚升 《青海检察》2001,(4):38-39
我国刑诉法规定,追究犯罪有国家公诉和个人自诉两种起诉方式,刑事自拆,是相对公诉而言,是指以自拆方式对刑事起诉。就是说,案件不经过侦查,没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活动,由享有自诉权的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相似文献   

13.
现代各国的刑事起诉方式主要分为公诉和自诉两种,刑事司法中自诉权的确立,保障了被害人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并经法院的公正审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权利。在本文中,笔者拟以被害人的刑事自诉权为考察对象,重点探讨在我国现行公诉与自诉并存的体制下,如何确定自诉案件的范围、如何协调公诉与自诉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保障自诉人的诉讼权利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刑事公诉案件是相对于自诉案件而言的。自诉案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立案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必须由被害人亲自到法院告诉的案件;另一类是不需要进行侦查、轻微的刑事案件。而公诉案件,则是指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对被告人作出裁决的案件。公诉案件中被告人的罪刑一般都比较严重。根据我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律师在刑事公诉和自诉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既可依法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可依法担任被害人的代理人,维护被告人或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从当前律师执行上述职务的情况看,人们  相似文献   

15.
周妹 《江淮法治》2011,(24):48-49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救济方式,对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有许多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无辜的受害人常常连遭受的损失都“找”不回来,独自承受身心及经济的创伤。笔者认为.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成为刑事诉讼法所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正如有的学者所讲“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是对立的。  相似文献   

16.
刑事公诉案件的办案期限是指法律对公安、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分别从事侦查、审查起诉和刑事审判工作在时间上的要求和限制。羁押期限则是司法机关因刑事诉讼所需,依法限制或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在时间上的要求和限制。司法实践中,人们常常把这两种不同的期限混同为一,从而导致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超期羁押.侵犯人权。本文试图将公诉案件的办案期限和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羁押期限进行对比澄清,以从理论和制度上找出超期羁押的原因,彻底解决超期羁押问题。 一、法律对刑事公诉案件办案期限的规定 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对整个刑事公诉案件大体规定了三个办案期限。分别是侦查机关的侦查期限、检察机关的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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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制度的实施提高了司法效率,但也凸显出不少问题。实践中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简化审程序的比例不高,且被告人的程序选择权以及辩护律师的权利均得不到充分尊重,从而使该项制度的效率与公正价值剥离开来。应当从规范简化审程序运转模式、保障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权利以及维护被害人诉讼地位等角度,完善简化审程序。  相似文献   

18.
新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145条规定.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人民法院。这两方面的案件,无论从其特点,还是从司法保障方面都与公诉案件及传统意义上的自诉案件.如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列举了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其中第(三)项规定了被害人在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相关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时,有权提出刑事自诉。这也是通常所说的公诉转自诉。从理论上说,公诉转自诉案件当然也包括可能判处被告人较重罪名和较重刑罚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检察院如何对诉讼行为进行法律监督、如何保障被告人权利等问题。日前,本刊结合典型案例,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共同邀请专家,对“公诉转自诉案件检察院如何进行法律监督”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20.
刑事案件分为自诉和公诉两种。刑事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诉讼代理,是大家比较热悉的。在公诉案件中,特别是在公诉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代理律师对民事部分发表意见,已是习以为常,但是,能否对刑事部分发表意见,目前看法颇不一致。 有的同志认为,公诉案件有检察员代表国家追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没必要代理刑事部分,只能代理民事部分,有的认为,代理民事部分必然要涉及到刑事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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