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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贪污贿赂案件证人不作证心态及对策李明生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在查办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中,常常遇到证人不履行作证义务或翻证的情况,而大伤脑筋。由于目前我国对证人拒不作证或翻证的法律责任在立法上尚无规定,致使一些案件因证据不足或事实的变化而不能认定,从...  相似文献   

2.
严新 《天津检察》2006,(2):32-33
一、证人不作证情形浅述 证人不作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就所认识,了解的案件事实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证言的行为。当前,由于受社会风气的不良影响,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拒不作证的情况时有发生。  相似文献   

3.
在司法实践中证人拒绝作证是一个突出的问题,有些证人虽到案但不陈述其了解的案件事实情况,其具体表现多种多样,经常有案件关键证人因某种原因在作证时说“没看清”、“不记得了”、“不知道”。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中证人拒证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周 《犯罪研究》2000,(4):37-3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8条明文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就要求证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作证。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不作证或不完全如实作证,经常困扰着刑事诉讼活动,特别是在办理贿赂犯罪案件中,由于这类案件的特点就是隐蔽性强而证人少,证人拒证轻者导致司法机关取证不到位,证据链条有缺口,案件难以突破,甚至久拖不决,影响刑事诉讼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重者导致冤假错案,给司法机关及时、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因此,在当前司法机关办案实践中,执法机关强烈要求解决刑事诉讼活动中证人拒证问题,此乃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5.
在贿赂犯罪案件中,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些证言往往来源于贿赂案件的贿赂相对人,然而,贿赂相对人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往往拒绝作证、不愿如实作证,或者隐瞒事实,甚至捏造事实,妨碍了贿赂案件的查处。虽然我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证人强制出庭作证的制度,但这并不能解决贿赂犯罪案件中证人在侦查、起诉阶段拒绝作证或不如实作证的难题。如何让贿赂相对人放下各种心理包袱,"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以达到有力打  相似文献   

6.
证人拒不作证已成为我国诉讼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许多案件因为证人拒不作证,事实弄不清,无法定性,长期不能审结。证人拒不作证的原因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为庇护被告人拒绝作证;第二种是被当事人收买而拒绝作证;第三种是害怕被打击报复不敢作证;第四种是抱着与自己无  相似文献   

7.
在办案中,特别在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经过司法人员做工作,应该作证而不作证的人为数不少,这给查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甚至使案件查不下去.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是值得研究的. 一、证人不出证的表现形式: 1.证人在办案人员询问证言时呈拒绝状态.即证人以明朗的态度表示不作证,或者以吵、骂甚至殴打办案人员的违法方式对抗办案人员的取证工作.  相似文献   

8.
刑事证人的证言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具有不可替代性。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作证的现状不容乐观,证人履行作证义务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出庭率低。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证人权利保障得不到落实,现有法律对于证人权利体系的构建不完善,可操作性差。要解决当前证人作证所面临的困境,必须充分重视证人权利的保障,加强对证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的保护是证人权利保障,完善对证人保护的可操作性,确立包括污点证人的作证豁免权制度、证人作证的经济补偿制度、证人免证特权制度等内容,以形成全面的证人权利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9.
李峰 《现代法学》2013,35(4):121-130
我国证人不出庭的特殊作证方式,30年来经历了由单一化到多样化的发展过程,使法官在其中作出选择成为必要。依学理分析,证人特殊作证方式可分为单向叙事、双向交流、多向交流三种类型,各种方式在不同程度上接近直接言词原则。法官的选择应有一定顺序,根据证人作证条件和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按照最接近直接言词的规则确定证人不出庭情况下的具体作证方式。  相似文献   

10.
证人证言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相比,由于证人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所以,其客观性较强,这对侦破刑事案件无疑是有好处的。但近几年,证人不愿作证,证人作证率比较低,尤其是证人出庭作证率不足5%。笔者认为保证和规范刑事诉讼中证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减少证人拒绝作证或拒绝出庭作证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中,我国证人证言多以书面形式呈送法庭,证人出庭作证比例较低,在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件中,还有证人屏蔽系统作证等方式,很多学者批评我国此种书面证言为主、出庭作证为辅的证人作证方式.但是,依据我国司法裁判体制,此种证人作证方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特别是我国法官享有证据裁量权,对于证人作证方式有权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界定关键证人应以证人证言能否影响法官的内心确信为标准.通过从司法实践中论述我国目前刑事诉讼中证人作证方式的合理性,建议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从而保证法官需要证人出庭作证时,法院具有足够司法资源维持证人出庭作证.  相似文献   

12.
浅议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只要是案件的知情者,均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言,为使人民法院尽可能地获取证据,迅速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允许如此广泛的公民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使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在学术界及立法上失去了应有的地位。本文拟从西方国家对证人拒绝作证特权规则的概念、特征、主体内容进行分析,并纵观我国历史上关于证人拒绝作证特权的立法及现状、特征,及让我国证人拒绝作证制度现行相关法律制度现状,浅议构建我国证人拒绝作证特权制度的必要性及构建方案。  相似文献   

13.
证人作证的成本论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倪铁 《犯罪研究》2003,(4):38-45
证人作证,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证人作证,即做出证言即可为完成证人作证义务;也当然包括了证人在法庭庭审中出庭就所知的案件事实作言辞陈述的诉讼行为。当前证人作证中广泛存在着证人不作证、不出庭现象,这些构成刑事诉讼审判改革以及相关制度的瓶颈,证人作证既是作为证人社会人的社会行为,也是证人作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它要耗费一定的经济上的、伦理上的、社会安全成本、法律安全成本等,在证人作证的特殊形态中:误证、伪证、拒征、污点证人作证行为中,还得耗费特定的成本。我国目前的证人作证成本分配中体现出一种不理性:公共成本负担个体化、个体责任成本虚无化、公共成本和个体成本的同趋化。这种不理性是由立法的、司法的、法制理念上的因素综合形成的。建议通过一系列的方式改良作证成本分配体系:弥补征人因作证造成的经济成本、安全成本付出,减轻证人的伦理成本支出,加重证人责任成本份量。  相似文献   

14.
证人出庭质证在刑事审判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从当前实践看,在证人出庭质证这一问题上,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果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影响修改后刑诉法的全面贯彻执行。我院在今年一至四月份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按修改后的刑诉法适用普通程序已审结20件37人,这20件案件的证人出庭情况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大部分证人拒绝到庭作证。20件案件中应到庭作证的控方证人为125人,实际到庭作证的只有9人,不到庭作证人数占应到人数的92.8%。相当一部分案件是在没有质证的情况下审结的,这样审理虽然也合法,但是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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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国宝 《法商研究》2004,21(2):89-95
刑事证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之外的、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自己耳闻目睹的案件有关事实的个人和单位。作证不应当定位为证人的义务 ,而应当定位为证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 4 8条第 1款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 ,应将其修改为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所有耳闻目睹案件有关事实的人 (单位 )都有作证的资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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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任何知悉案件情况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并负有出庭如实作证的义务。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并非每个出庭作证的证人都如实作证,一方面,很多人明明了解案件的情况,但就是不愿意出庭作证;另一方面,有些人未必真的知道案件事实,却积极或勇敢地站出来为一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17.
廖明 《中国司法》2004,(11):12-16
证人证言是刑事诉讼中经常运用的一种证据,对于正确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均具有重要意义,在某些案件中,甚至是不可缺少的证据种类。但在刑事诉讼实践中,证人不出庭、证人到庭但拒绝作证、证人作伪证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证人不出庭非常普遍。据统计,实践中好的地方证人出庭只有1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如实作证,不仅是司法机关迅速准确弄清案件,公正裁决的需要,而且也是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因此,证人作证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证人拒绝作证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一大问题。  相似文献   

19.
现行法律对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的规定不够科学,同时缺乏强制作证制度和拒绝作证的处罚制度,这一系列的立法缺陷,间接地导致司法实践遭遇证人作证难的的困境。本文对亲属拒证权作了简要的论述,以期构建一个既维护人伦社会关系又不忽略案件真实并着眼于解决作证难题愿望的亲属拒证权体系。  相似文献   

20.
为证明自己在单位的打工身份,当事人寻找证人。一位同事舍“生”取义,不怕丢饭碗当庭作证,同时提出了2000元酬劳要求,并收下了这笔酬劳。为人作证要收取酬劳,有偿证人浮出水面后,遭到业界强烈反对。法律界人士呼吁:应坚决反对有偿作证的做法,并加快建立合理的证人补偿机制。记者了解到,作证收取报酬的做法早已在一些案件的受理过程中悄悄运作。据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透露,去年他受理的两起案件中,就有当事人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并暗地里与证人协商价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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