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中国巨灾风险暴露与巨灾保险赔付不对称实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旭升 《求索》2010,(3):51-53
中国巨灾风险暴露与巨灾保险赔付不对称。这种不对称并非由于中国保险业对自然灾害的保险赔付率低,而是自然灾害风险保险程度低,自然灾害风险商业保险的发展速度慢;这种不对称虽然与中国巨灾保险制度发展道路的曲折性有一定联系,但巨灾保险制度本身也非不对称产生的根源。不对称产生之理论根源在于巨灾保险供需双方的双重正外部性,主观根源在于囿于旧保险观的政府“缺位”,客观根源在于受制于保险业发展水平的巨灾风险保险供给能力。  相似文献   

2.
正《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正式落地,也预示着我国灾害管理新时期的全面开启。目前,如何适应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大环境,创造性地开展制度建设,建立部门协调合作机制,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全面落地,也是一项极具挑战的任务。  相似文献   

3.
海洋巨灾风险具有区域性、相关性和高损害性等特点,是制约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海洋巨灾保险作为运用市场机制分散海洋巨灾风险的金融工具,具有基本保障性、经济政策性和准公共产品属性等特点。对于我国而言,建立海洋巨灾保险制度,是促进海洋产业健康发展、保障海洋巨灾受害者财产权益、矫正海洋巨灾保险市场失灵、转变政府海洋巨灾风险管理职能的必要选择。从现代保险理论发展、保险技术进步、域外实践经验和国内制度铺垫来看,建立海洋巨灾保险制度现已具备一定的可行性。为加快海洋强国建设,我国应当尽快制定海洋巨灾保险相关立法、完善海洋巨灾保险政策体系以及建立多层次海洋巨灾风险分担机制。  相似文献   

4.
杜国林 《中国减灾》2013,(11):38-40
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之后,我国连续遭受了甘肃舟曲泥石流、青海玉树地震、四川芦山地震等巨灾.这一切表明,我国仍面临着巨灾风险的威胁,巨灾风险管理是我们面对的一个非常现实和严峻的问题,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5.
正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国家开始高度重视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完善保险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随后几年,广东深圳、云南、上海、浙江宁波、四川、山东潍坊等地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并建立了区域性巨灾保险制  相似文献   

6.
马辉 《前沿》2011,(23):165-167
本文运用风险管理与保险原理,对率先构建我国西部巨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探讨,认为面对日益严峻的巨灾形势,我国应该首先在西部省份建立以地震保险为龙头的"地震—巨灾"保险制度,以点带面下一步再扩展到全国范围,建立由国家主导、适合全国乃至各地区特点的巨灾风险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7.
正日本、新西兰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情况已为人们熟知,然而他们的制度在发展中遇到了新的问题,本文将说明这两个国家的地震保险制度改革。同时,近年来一些学者对于巨灾保险区域内多国合作的情况给予了极高的关注,因此本文对加勒比巨灾风险保险共同体也予以介绍,以资借鉴。  相似文献   

8.
乌格 《中国减灾》2008,(5):4-17
2008年初发生在我国南方的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暴露了我国在灾害管理方面的许多问题,其中巨灾保险制度的缺失尤为突出。巨灾保险业如何发展。巨灾保险业如何更好地为减灾救灾服务。成为一道亟待破解的难题。为了有效防范风险,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以商业保险为基础、国家财政适度支持、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已经成为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9.
正一提到"不可抗力",我们都会想到地震等自然灾害。我们也都认同由这些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因此,当人们遭遇地震后,只能无奈地面对房屋的倒塌和家产损失。然而,历经十年的探讨,这种情况将会发生变化。据中国经济网报道,五月中旬,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我国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以地震为突破口的巨  相似文献   

10.
正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国巨灾保险发展过程,明确自然灾害保险政策内容,本刊通过梳理巨灾保险发展历程,分析存在问题,探讨如何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尤其是地震、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多发。近些年,因灾损失呈明显上升趋势,但我国还没有制定巨灾保险法律,灾害保险的覆盖面低、保障水平不足等问题仍然明显。因此,加强巨  相似文献   

11.
<正>2013年12月30日,《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意味着巨灾保险制度在深圳率先建立,一些媒体认为深圳成为中国巨灾保险试行的首个"样本"。2014年6月1日起,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签订的《深圳市巨灾保险协议》,作为全国首单巨灾保险合同正式生效。  相似文献   

12.
正保险业具备强大的灾害损失补偿功能,是灾害风险分散和转移不可或缺的市场化手段。汶川地震发生后,我国开始高度重视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巨灾保险制度是包括法律法规、保险运作模式、风险分担机制等在内的一整套体系。"突破一点,取得经验,然后利用这种经验去指导其他单位",毛主席曾这样评价"政策试点"。改革开放后,作为"实事求是"的操作化工具,"政策试点"开始被大规模地用于改革实践中。经过多年酝酿,2013年,保监会正式批复深圳作为我国巨灾保险的首批试点地区,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试点的启动,跨出了我国巨灾保险从理  相似文献   

13.
正5月12日,厦门市民政局局长李玉辉代表厦门市政府与共保体代表人保财险厦门市分公司总经理施培德正式签订《厦门市巨灾保险协议》。这意味着人们期待已久的巨灾保险制度在厦门正式落地。厦门巨灾保险由人保财险与其他4家保险机构组成的联合体共同承保。根据协议,厦门市政府将每年出资  相似文献   

14.
本文着眼于社会保险和强制性商业责任保险这两种代表性的保险形态,尝试总结它们采取强制参保方式的基本逻辑,从比较的视角探讨了巨灾保险是否应该采取强制参保的方式。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梳理了国际上代表性巨灾保险制度的参保方式,考察了部分国家采取强制参保方式的原因,并总结了各国选择巨灾保险参保方式的基本经验。本文发现,巨灾保险并不完全具备实施强制参保方式的基础,一国对巨灾保险参保方式的最终选择取决于该国的决策部门对巨灾保险制度的战略定位。最后,本文为我国巨灾保险参保方式的设计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5.
南方的冰雪正逐渐消融,中国保险业建立巨灾风险机制的呼声也日渐响亮。据悉,此次灾害过后,中国保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向国务院提出方案,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起我国的巨灾风险机制。  相似文献   

16.
正2008年汶川地震后,社会各界强烈意识到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专家学者对巨灾保险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本刊邀请中国保险学会专家,分析巨灾保险的意义、成效及未来发展的方向。近年来,世界范围内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巨额财产损失。巨灾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自然灾害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在国家综合减灾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  相似文献   

17.
<正>巨灾一般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特别巨大的破坏损失,对区域或国家经济社会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事件。巨灾发生频率很低,但影响范围广、损失程度大。我国是世界上受到灾害影响最大的国家之一,巨灾发生的频率较高。据统计,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均在1000亿元以上,常年受灾人口达2亿人。巨灾保险,是通过保险制度分散灾害风险的制度设计,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为此,党的十八  相似文献   

18.
正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灾害,特别是重大灾害,自古以来就是影响经济社会乃至政权兴衰的重大问题。近50年来,虽然我国的防灾抗灾能力在不断增强,但建国后屡次发生的台风、地震等大灾害,不仅造成了数以千亿元计的直接经济损失,而且还会造成成千上万的人员伤亡。在巨灾发生高频次、高损失的背后,国家一直对巨灾损  相似文献   

19.
正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我市于2014年11月建立了公共巨灾保险制度,成为全国首批巨灾保险试点城市之一。2014-2017年三年试点结束后,经市政府同意,继续实施为期三年(2018-2020年)的新一轮巨灾保险制度。制度实施以来,我市累计向20余万户(次)居民家庭支付赔款12800多万元,巨灾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发挥了惠民生促稳定的良好效果,减轻了政府防灾救灾压力,提高了灾害应对能力和救助水平。  相似文献   

20.
中国巨灾的演变及警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其表征之一是巨灾多,死亡人数多.经济发展长期受到阻挠。中国巨灾的定义是:死亡50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亿元(以1990年价格标准)以上。符合其中一条.即成巨灾。减灾工作必须树立巨灾观.因为巨灾是关系全局的重大灾害,是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巨灾发生后,必将严重干扰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民生命财产构成巨大威胁。所以.需要利用举国之力.才能解决巨灾发生后人民遭受的苦难.国家遭受的危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