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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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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龚明 《人大建设》2005,(11):12-13
2005年8月22日,鲁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到县法院调研工作,笔者发现一个“期限15日执行回转”的故事.那是在2004年底,鲁山县人大常委会就一起案件执行中的问题发出监督意见通知书,要求县法院在15日期限内将错误执行的6.37万元执行回转.8日后,县法院就依照法定程序,纠正了错误.事情待从头说来.  相似文献   

2.
社会心理作为低层次、不成系统的社会意识,对于党的路线具有重要影响,在党的路线制定这一环节,社会心理因其预告作用,它所产生的影响是重要的参照作用;社会心理对党的路线执行阶段的影响较为复杂。一般地说,当党的路线正确与民众意愿较为一致时,社会心理会对党的路线执行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则会产生消极的阻碍作用。当党的路线错误,民众能够认识到错误是有利于错误路线的纠正的;但如果错误路线与民众落后的社会心理相一致时,则落后的社会心理只会更加助长错误路线的升级。  相似文献   

3.
为解决诉讼的滞后性对当事人权利的侵蚀,缓解不能执行或执行难的情况,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的损失,利害关系人、对方当事人或案外人可请求申请人予以赔偿。被申请人请求申请人承担因其错误申请所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缺乏健全完善的法律依据,被申请人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这是第一次将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中。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社会的、经济的、法制的因素外,一些当事人包括权利人、被执行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法律规定不了解或错误理解,也是影响执行工作的重要因素。执行中,一方面,有些权利人因认识上存在误区而丧失应得的利益,有些被执行人因认识上存在误区而心存侥幸,企图对抗法律,蒙混过关。在工作实践中,常见的几种执行误区有:误误区1法院判决后,什么时候申请执行都可以老李借款给林某,经多次催要林某一直不还,后诉…  相似文献   

5.
在国家赔偿案件中,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的数量所占比重较大,其中又以因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和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导致的国家赔偿案件居多,但这类案件最后确认违法或赔偿的数量极少,其原因既有主体层面的,也有现实原因。对终结本次执行前的执行行为违法提出的司法赔偿原则上应不予受理,混合责任下赔偿义务机关和其他侵权人的确定问题上,法院应仍是赔偿义务机关,但其他侵权人作为案件的第三人可进入到司法赔偿程序中,在对财产损失进行计算时应秉持直接损失原则。从整体来看,非刑事司法赔偿中因执行行为错误之赔偿的未来解决路径有:尽快统一标准规格,实现规范司法;倡导案结事了、恢复重建为主要价值取向的和谐司法;建立错案追偿和分析制度,以期从源头上减少或扼制此类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6.
法制博览     
司法赔偿具体规定开始实行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截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最高人  相似文献   

7.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包括程序上的救济——执行异议和实体上的救济——执行异议之诉,但两者的法理基础并不相同,并由此决定了制度构建的不同。执行异议以执行行为违法为前提,基于执行行为的行政权属性,从权力制约和权利救济出发,应采取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相结合的方式。执行异议之诉不以行政行为错误为前提,而以执行当事人及案外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为基础,该争议构成独立的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于4月27日下午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通过,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主要有以下五大亮点:———公务员的范围更加明确。“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对上级的错误决定可以说“不”。“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  相似文献   

9.
《中国保安》2013,(8):72-72
保安人员在执行勤务的过程中,要使自己的观察取得好的成效,必须掌握正确的观察方法。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正确的观察方法有助于提高观察的效果,达到观察的目的;而错误的观察方法则可能导致错误的结论。因此,保安人员必须高度重视观察方法的学习和运用。下面简要介绍保安观察方法的分类及具体应用。  相似文献   

10.
(55)劳资字第三十号报告悉。你厂在纠正不关心职工疾苦的错误中,经过发动群众,揭发出了不少问题,尤其在对工人编余、开除、降级工资等问题上,违反了劳动保护政策和上级的规程制度,以致造成生产中的混乱现象。为了安定职工情绪,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应首先纠正对工人编余、开除、降级中发生的错误,并在这些问题得到解决的基础上,解决有关工资问题。为此,特批覆如下:首先应从正确的执行党的政策入手,在检查运动中,将现有的制度、规定,从上而下、结合问题  相似文献   

11.
公安风险指公安民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行为不当等原因,可能导致工作失误或失败而应当承担的纪律乃至法律责任。公安风险具有客观存在性、难以预测性、后果严重性、应受处罚性等特点,其类型主要有判断决策风险、认识是非风险、时机度量风险、过失渎职风险、滥用职权风险。  相似文献   

12.
德国是大陆法系的最具代表性的国家之一,其民事诉讼制度对许多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德国的控诉审制度对我国上诉制度改革有重要借鉴意义。德国控诉审的目标是纠正一审错误裁判或者一审中无过错当事人无法消除的客观程序错误。该文以控诉审中的事实和证据手段为切入点,通过分析现行法律的规定,重新界定控诉审的职能,提出改进控诉审中存在的问题的有效法律建议,为我国上诉制度的重构提供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13.
错觉,是在特定条件下产生的对客观事物不正确的知觉。警察临战中也容易产生错觉,警察临战错觉主要是临战理解错觉。错觉阻碍临战警察对临战刺激的正确观察、判断,导致观察、判断失误,从而降低临战效率,甚至临战失败。同时,临战警察还可以创造条件,给犯罪嫌疑人造成错觉,隐蔽自己、麻痹敌人,暴露敌人,为临战服务。  相似文献   

14.
车辆追尾事故大都缘于驾驶员近距离跟车驾驶 ,对距离的错误判断、冒险的驾车行为、缺少驾车经验 ,以及驾驶员不端正的态度 ,是产生近距离跟车驾驶现象的主要原因。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 ,制订相应措施 ,如设置近距离警告牌和道路标志等 ,以期预防由于近距离跟车驾驶而造成的交通事故。  相似文献   

15.
如果仅是阅读两岸官方的文书与代表性谈话,就来定论“一国两制”在台湾存续的问题,可能会产生误判.一个模式是否适用,影响最大的因素不是当局,反而是民意.如何检验“一国两制”价值的标准,本文特从台湾历年来对是否接受“一国两制”的民调结果,进行数字与问卷内容的深入分析,希望了解:1.从民调数字分析“一国两制”对台湾的适用性;2.剖析怎样从民调数字观察“一国两制”是否在台湾存在有发展的空间.  相似文献   

16.
关于建立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区矫正,是指以社区为基础,把符合一定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参加有偿或无偿的社会劳动,由专门的国家机构,在相关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的协助下,在判决或裁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意识和行为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活动。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不过在我国刑罚制度中已经规定了一些社区矫正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执行却往往流于形式。为此,必须建立并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修订有关法律、完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竞业禁止制度是一种防止企业内部成员给企业造成不良竞争状态,保护企业利益的制度。然而,我国当前无论立法还是司法都没有对竞业禁止制度给予应有的重视,仍存在不足,需要尽快加以完善。一是完善我国现行立法;二是加强司法审判工作;三是增强企业和利害关系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措施。  相似文献   

18.
对刑事错案形成原因的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错案是指有新的证据证明公安、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错误追究无辜者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错案的形成与证据有着密切的关联.在实践中导致错案的三种主要情形有:采用非法手段,特别是以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取口供;对现场勘验不细致,导致遗漏了重要的物证;对鉴定结论的轻信.因此,在实践中运用证据时要注意从以上三个方面入手规范认识和使用证据,以防止错案的发生.  相似文献   

19.
认为当代农民法律意识现状是以淡漠为特征的判断是不准确的和不合理的,这种研究没有触及问题实质。农民法律意识淡漠表象的背后是农民通过法律的利益诉求不足,以及农民可用社会规范的多元性。农民对法律的淡漠态度,有其现实的合理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20.
刑事司法实践中"一捕到底"、"久押不决"、"不当羁押"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背离了羁押的初衷,侵害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利。修改后的刑诉法在对现行羁押措施进行重新审视之余,确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承继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原则,填补了我国在羁押救济规则方面的立法空白,强化了检察机关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当羁押的发生,也有力地保障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但是,新刑诉法过于原则性的规定,制约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实际操作,使其成为毫无强制力和生命力的"摆设"。因此,无论是从被羁押人权利保障的角度,还是从公安司法机关权力相互制约的角度,都需要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进行严密的设计,以增强该机制的司法适用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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