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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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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傅达林 《江淮法治》2008,(16):16-16
焦急中等待了近两个月.依旧没有得到法院是否立案的通知.日前.全国首例市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行政诉讼案原告——湖南汝城县原自来水公司5位退休职工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据了解,5月1日以来各地频现信息不公开行政诉讼案.然而时至今日,没有看到法院受理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行政诉讼案件的相关报道.信息不公开行政诉讼案立案遭遇瓶颈。  相似文献   

2.
湖南人又一次“吃了螃蟹”。 在湖南省汝城县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起诉相关部门信息不公开,成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一年之后,湖南省洞口县10名村民又率全国之先,联名向洞口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公开罚款信息。  相似文献   

3.
湖南人又一次“吃了螃蟹”。在湖南省汝城县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起诉相关部门信息不公开,成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一年之后,湖南省洞口县10名村民又率全国之先,联名向洞口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公开罚款信息。行政机关的罚款信息是否属于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  相似文献   

4.
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诉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弥补了长期以来立法的不足,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的里程碑。本文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出发点,简要分析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讨论信息公开的范围,介绍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诉讼的关系。  相似文献   

5.
《法治与社会》2008,(8):4-7
地震可以震塌房屋,但只要信息公开,就不会震塌人心。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对于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和高度透明,舆论赞声如潮,并普遍视其为战胜灾难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6.
近日,辽宁沈阳市民温洪祥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政务公开办等部门递交了一份《沈阳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沈阳市政府各个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公开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等财务账目。沈阳市政务公开办相关负责人对此的回应是:“难度极大,这个公开可能不会一蹴而就,结果可能不会太乐观。”(11月17日《人民日报》)  相似文献   

7.
阿计 《政府法制》2008,(12):6-8
地震可以震塌房屋,但只要信息公开,就不会震塌人心——5月12日汶川地震发生后,对于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和高度透明,坊间和舆论赞声如潮,并普遍视其为战胜灾难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8.
《法律与生活》2014,(15):60-60
正自2008年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北京市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连年递增,从2008年的3000余件上升至2013年的16888件。由此可见,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明显增强。2014年5月2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并于6月底予以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将食品安全、PM2.5(细颗粒物)等市民关注的12项社会热点纳入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规定了个人申请内容可转化为政府主动公开内容,扩大了主动公开范畴。  相似文献   

9.
2003年1月1月,广州市首开全国先河颁行了《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5月1日,被称为我国“阳光法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它们的颁布和实施对推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具有里程碑意义。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以信息公开法为核心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是适应世界发展趋势的理性选择和顺应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路径。2003年"非典"、2008年"雪灾"等重大公共危机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持续关注,由此推动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进程。2008年5月1日,以建设"阳光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为宗旨的《政  相似文献   

11.
湖南人又一次"吃了螃蟹"。在湖南省汝城县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起诉相关部门信息不公开,成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一年之后,湖南省洞口县10名村民又率全国之先,联名向洞口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公开罚款信息。行政机关的罚款信息是否属于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  相似文献   

12.
2008年5月1日我国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法治化的第一步,具有里程碑意义。但由于传统观念以及利益因素,各级政府并没有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有许多方面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3.
如何界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瑞典、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都运用了"例外规则"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目前,我国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高层次的立法是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该条例中并没有确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因而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是很确定。政府信息内容繁多且处于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借鉴外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中"例外规则"的运用,明确列举免除公开的政府信息,除此之外的政府信息都应当公开,从而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相似文献   

14.
王进 《法制与社会》2013,(28):156-157
对于任何有关诉讼的法律,无论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还是行政诉讼法,明确地界定自己的受案范围都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涉及到司法的权限与公民的诉权范围问题。对于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来说,同样如此。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开始大量地出现在各地的法院,但相关的问题也随涌现,其中之一就是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受案范围。  相似文献   

15.
张春波 《中国审判》2014,(10):47-49
2014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全国法院政府信息公开十大案例。会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李广宇就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问题接受了本刊专访。 笔者:您能否介绍一下,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全国各地法院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情况呈现出哪些牦最和变化?  相似文献   

16.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国家机关依法定形式和程序,将其掌握的公共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或者依申请而向特定的公民或者组织公开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和范围反映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程度,反映其对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水平。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国务院颁布,2008年5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施行3年有余。它使我国的政府信息从不公开到逐步公开迈出了可贵的一步.  相似文献   

17.
韩永 《政府法制》2009,(7X):37-38
<正>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一周年。5月4日,黄友俭、邓松柏将起诉汝城县政府的信寄往最高人民法院。至此,在过去的一年里,由他们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走过了所有的诉讼旅程。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本文拟结合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宏观背景,从制度、机构、观念等角度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环境信息公开作为一种新的环境管理办法,我国已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领域开展了立法和实践。2008年5月实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已对我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进行了许多立法创新,但是存在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如公开的主体不完善、政务公开不足、救济手段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20.
2008年5月1日《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正式生效,各国环境信息公开都采用公开为原则,少数为例外,环境信息公开的例外规则成为环境信息公开具体实行中无法回避的内容。本文将从世界上发达国家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范围和除外规定开始入手,来探讨适于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的除外规则和特别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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