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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行政复议制度以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纠错、行政机关专门知识的运用、确保复议效率为存在理由,成为实现行政法治国家目标的重要制度之一。行政复议制度如想成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手段,就应由客观、公正的复议结果为其保障。而保障客观、公正的复议结果的关键就是有一套完备的行政复议程序。而我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行政复议程序不够完善,影响着行政复议功能的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2.
欲实现行政复议解决纠纷、监督行政和权利救济的复合功能,《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和完善必须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并引入行政复议委员会,将抽象行政行为和内部行为一并纳入行政复议范围,改书面审理方式为言词审理方式,确立复议期间停止(暂缓)执行制度,实现复议程序多元化,取消复议终局制度,确立司法最终裁判原则,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专业性、便捷性等优势。  相似文献   

3.
确立行政复议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的一个重要制度,是发挥解决行政纠纷、化解官民矛盾、减少群众上访的重要机制,对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但现行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对行政复议申请的范围、申请人的定义及资格、具体行政行为送达时限的认定并不明确、科学,造成许多行政争议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而未能进入行政复议程序解决。完善行政复议申请制度和复议程序,应当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完善。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复议机构缺乏独立性导致行政复议效果欠佳。提高行政复议主体的独立性符合行政正义的价值理念,是各国行政制度改革的基本趋势,也是WTO对成员国的基本要求。我国需要在制度上对现行行政复议机构进行改革,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为此,我国应当成立独立的行政复议委员会,配备高素质的复议人员,并实现复议审查程序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行政救济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途径,当事人在遇到行政纠纷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自主选择救济途径,这两种救济途径构成了一个相互衔接的法律程序.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年来越来越突出的行政纠纷问题,一些学者开始推行复议先行的主张,把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先行程序,进而加强行政复议效果,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  相似文献   

6.
沈亮 《行政与法》2013,(11):76-81
作为我国重要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出现了公信力危机的现实困境.功能定位的偏离,制约着行政复议功能有效性的发挥,从而导致了危机的出现.通过制度旨趣的文本追溯和ADR制度实效性的侧面印证,证实实质性化解行政纠纷是行政复议制度功能定位的应然归属.同时,ADR制度的优越理念,可以为行政复议制度功能定位的回归和制度完善提供借鉴指引.  相似文献   

7.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由于价值取向上的多元化矛盾,导致在复议制度的建构与执行中存在诸多困惑与迷离,制度的发展日渐式微,制度的不足与缺陷日益凸显。因此,行政复议制度的建构,其最为根本的价值取向就是实现对行政权的有效制约,制衡、监督行政管理权的行使。在这一价值取向的指导下,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与建构必然要走有限司法化的道路,即组织模式建构上以行政为主导,建立相对独立的集中行使复议权的行政复议局;纠纷处理和裁决程序上以司法化为主导,简化适用司法审判程序,并处理好与行政诉讼制度的衔接,使其成为行政诉讼制度的初审程序,真正起到过滤器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行政复议制度近期可能的改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行行政复议制度的施行效果不彰,应当对之进行改革。在改革方向上,宜在保留行政复议范围的同时增强其司法性;在具体方案上,目前可以在复议法所容许的范围内制定行政法规,以增强复议制度的准司法性为重点,增强复议机构的独立性,完善复议程序、复议裁决的作出等程序规定。  相似文献   

9.
行政复议的主要功能在于解决行政纠纷和权利的救济。现行行政复议体制的法律实践表明复议机关的主体、地位、审查机制均还有改善空间。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义乌模式"是相对集中复议体制的探索,较大程度上解决了目前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在制度内核设计方面还可深化。  相似文献   

10.
针对目前学界和实际部门比较流行的行政复议制度完善必须遵循进一步"司法化"途径的主张,本文从调查所得的实际情况出发,认为当下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根本途径在于强调其行政性和效率性,并在此前提下补充或增强其"司法性";提高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关键还在于使行政复议机关承担起应有的严格的行政法律责任。为此,应该夯实行政复议制度的理论基础,调整、更新其理念,并建立行政机关即时自我审查制度、普遍设置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制度、原则上废除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制度以及确立由复议机关在作出复议决定后一律担当行政诉讼被告等制度。  相似文献   

11.
阮超 《法制与社会》2010,(35):191-191,199
由于行政复议是以行政权为依托的一种监督救济制度,因此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客观状况就成为影响复议管辖的首要因素。鉴于行政复议管辖体制是行政复议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因此其设定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能否实现。我国现行的复议管辖制度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日渐显露出其弊端与不足。因此我国的行政复议管辖体制应通过改造和重构等途径使其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环境案件呈现出了水污染趋势恶化、大气污染严重、突发性的环境事故增多、环境群体性事件迅速增加等特点。环境行政复议制度作为公民权利救济和行政纠纷化解的一种重要机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近些年来环境复议制度又出现了新的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分析了环境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旨在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更好的服务。  相似文献   

13.
海关行政复议和解是指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在海关行政复议机构的主持下,海关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愿平等协商,就行政争议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经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认可后,终结行政复议程序,解决行政纠纷的复议活动。本文从海关行政复议和解现状入手,分别论述了海关行政复议和解的可行性,并从海关行政复议和解的范围、程序等方面对完善海关行政复议和解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4.
以善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为视角审视我国行政纠纷解决途径,我们会发现,中国目前的"大信访,中诉讼,小复议"的格局,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行政复议制度缺陷造成的。为了改变这一格局,2008年9月1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部分省、直辖市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从此拉开了我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序幕。从善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入手,以社会治理为视角审视目前的行政复议制度,并对我国行政复议法的修改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在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在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上的独立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协调、行政复议具体的程序制度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应当在行政复议机构设置,统一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法律适用、受案范围,复议审理模式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王万华 《法商研究》2021,38(5):19-3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写入立法目的条款."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定位基于复议独特的社会治理优势而提出,其基本要求为多数行政争议经由行政复议渠道得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中实现程序终结和实体终结.为充分回应主渠道定位提出的"整体数量"要求和"个案质量"要求,应基于"行政争议"概念确定复议范围,将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争议纳入复议范围,实现行政争议解决的全覆盖;以立案登记制替代申请审查制,畅通复议渠道;将直接言词原则扩展至全部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同时将简易程序定位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主要程序形式;加大复议实体纠错力度,在履行决定中明确行政机关履职的内容,取消维持决定,增加确认无效决定.  相似文献   

17.
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为内容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正在各地展开。通过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改变现行行政复议体制中高度内部化且复议力量极度分散的倾向,积极发挥行政复议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的制度功能,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法治政府所必需。实践中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已取得明显效果,其专业性与公正性逐步显现。应当修改《行政复议法》,确立以各级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复议体制。  相似文献   

18.
内部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的妥当性考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成波 《法治研究》2013,(11):72-78
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行政复议的行政纠纷解决主渠道功能,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内部行政行为是否应该纳入复议,不能一概论之,应该在周延的类型化区分基础上,有选择地将之纳入复议。综合考虑,内部行政行为中的人事行为、机关对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应该纳入复议,通过公权力的行使而外化的内部行政行为也应该纳入复议。  相似文献   

19.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救济的选择权,但由于复议和诉讼制度之间在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度等方面的不同,致使部分当事人在选择救济途径后,却出现了对自己不利的后果.这一现象影响了行政法上救济制度功能的实现和公民权利的保护.鉴于我国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外和有关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建立"穷尽行政救济原则",使一部分在行政诉讼中难以解决的案件,只有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一制度的建立,符合我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符合行政复议制度本身的特性,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创新.  相似文献   

20.
卫睿博 《法制与社会》2013,(21):250-251
我国当前社会情况下,除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作为基础性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外,信访也成为一种解决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行政复议与信访制度的衔接有其现实合理性,但也存在诸多问题。本文试从行政复议与信访制度衔接的现状分析入手,从功能定位的角度,合理划分二者的调处范围,探寻符合法制建设方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行政复议与信访制度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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