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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叶榲平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4,17(4):17-21
推定是现代诉讼中的一种重要证明方式,应该规则化。在深刻认识其属性、特征及价值的基础上,我们更要研究推定适用的条件、范围、规则及其依据的经验法则,以促进立法的完善,保证推定的适当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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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俞惠斌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5(5):9-12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事实推定作为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裁判方法,其应用范围比法律推定更为广泛。经验法则的盖然性赋予了事实推定方法以正当性,法官应当依据一般性的经验法则来推定事实。实践中的事实推定面临着经验法则的有限性与案件事实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解开这个矛盾的方法就是将事实推定的适用条件落实在法律条文中,实行法官的心证公开,统一各院的裁判尺度。 相似文献
4.
李姗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6,(1):19-25
由于毒品犯罪的特殊性,认定犯罪嫌疑人对所运输、持有的物品为毒品较为困难。为解决认定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的困难,司法实践中引入了推定方法。然而,由于推定方法自身的缺陷以及毒品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性,导致在毒品犯罪中适用犯意推定方法可能伤及无辜,因而需要对推定方法的适用进行合理的规范,合理限制其适用方法和条件,从而达到打击犯罪与人权保障的平衡。 相似文献
5.
推定是证明的一种重要的辅助性方法。建立亲属共同受贿故意的推定规则是解决亲属共同受贿故意难以证明的有效路径。该规则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适用范围的特定性、适用条件的限定性与适用结论的可反驳性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6.
推定是根据经验规则和事实之间的盖然性常态联系考虑而确立的一种假定,是根据已知事实得出推定事实的法律机制与规则。在诉讼中合理运用推定,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证明,使某些不必要通过证据加以证明的要素直接得到确认,同样可以起到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的作用。因此,在我国刑事法律规范中,适当创制推定规范是必要的。但是,由于推定将导致证明责任倒置,与无罪推定原则相左,必须严格限制。为了确保刑事推定的正确运用,在创制我国刑事推定规范时,应当对推定的适用条件、方式等诸方面予以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7.
沈琳娜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2,(6):61-62
运用间接证据组成证据链,适用"经验法则"来进行推定,在毒品案件的侦办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就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的认定和持有与贩卖毒品的区分这两类常见问题,如何适用事实推定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作为还原法律之多重含义的一个环节,作为回应型法理念对权利理论的一种启发,作为社会与法律互动中的权利保护,司法中心主义权利观强调从司法的角度关注权利问题,充分发挥司法的权利保障功能和司法的能动性,强调作为法定权利之组成部分的推定权利,强调司法的权利推定功能所具有的释放和保障权利法定之价值。 相似文献
9.
事实推定在民事审判中的良好运用,对于判断认定案件事实,定纷止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却不尽如人意.正确有效地把握事实推定的适用务件,才能更好地运用这一规则. 相似文献
10.
环境污染致健康损害是环境侵权的特殊类型,在无过错规则原则下,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因果关系认定是决定诉讼胜负的关键。鉴于环境污染的特殊性,西方发达国家在立法与审判实践中采用了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并形成很多学说。我国立法没有规定该规则,而是通过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的设计来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但在实施中碰到很多问题。实际上,我国审判实践也在大量使用因果关系推定的方式来解决侵权构成要件问题。我国应该引进因果关系推定规则,除了保证其与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的科学衔接外,还应辅以其他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1.
我国无罪判决率明显较低,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全国无罪判决基本上维持在每年2000件左右,占全部刑事案件的千分之四左右,到90年代末无罪率有所提高,最近几年无罪判决数量增加明显,每年的无罪判决超过6000件,无罪判决率也只有百分之一左右。我国是否应当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无罪推定原则?刑诉法第12条只是吸收了无罪推定的某些精神,但尚未确定无罪推定。无罪推定在我国的确定仍是刑诉法修改的一个未完成的课题。 相似文献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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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艳媚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5):32-34
“明知”在现行刑法的总则和分则中都有体现,对“明知”的理解直接关系到能否成立特定犯罪。然而对这一主观心理状态的认识一直是司法实践过程中的一大难题,尤其是如何认定行为人“应当知道”。笔者试从检察工作中实际处理的案件出发,探讨在检察实践过程中,如何认定行为人是否“明知”。 相似文献
14.
崔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6):1-7
毒品案件的侦查同普通刑事案件有明显区别,而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务、间谍案件有类似之处。实践中,对如何认定当事人对其持有的毒品是否“明知”;毒品案件当事人反驳指控应否承担部分举证责任;如何区分“运输、贩卖”和“非法持有”;如何使用技侦手段获取的证据;缉毒警察是否应当出庭作证;如何对待“诱惑侦查”;如何对待打“预谋贩毒案件”;如何纠正偏重口供的倾向;如何落实“坦白从宽”政策;对于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应否从严控制;地区管辖可否增加破案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关键同案人未归案的,办案期限能否放宽等问题存在着难点。可借鉴国外的有关法律规定和通行做法,并结合我国国情,修改有关方面的立法。同时,侦查部门应转变观念,改进方法,提高效益。 相似文献
15.
毒品案件证据的法律适用--"毒品案件证据研究"课题组四川调研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毒品案件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侦查的特点,用事实推定原则来认定持有毒品人"明知".在证据尚不能证明行为人是为运输、贩卖时,才能按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随时把证据固定下来用以证实犯罪,对技侦手段获取的证据,通过审批程序,步入法制化;对"特情"卧底取得的证据以变更方式处理. 相似文献
16.
万春安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3):45-49
辨析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概念,探讨责任承担的主体、责任的来源、责任的转移及法律后果。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分配折射出了在新刑事审判方式中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的折衷。新确立的以职权主义为背景增强抗辩色彩的庭审方式对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的概念与分配产生了极大影响,在法官应该承担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上仍应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