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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需要和必然产物。该《规定》构建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适用程序,奠定了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的基础。《规定》对“非法证据”进行了界定、规定了审查程序的启动、举证责任的分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等具体制度。我国的检察机关在实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中将发挥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2.
新《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排除进行了相关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主体性地位。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排除意义重大,有利于从根源上防止非法证据的出现,也有利于克服我国一元制庭审模式的弊端,从而规避非法证据进入庭审对法官的影响,确保法官公正审判,维护司法正义。这就迫切需要对检察机关参与非法证据程序进行规范,才能以之指导检察实践。  相似文献   

3.
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就认定和排除非法证据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后,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定,用"五条八款"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现有检察机关承担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方式能否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方法,应冷静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对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寻求实践解决及制度完善的路径与方法。  相似文献   

4.
检察机关负有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定职责并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以来,相关法律规定日益完备,但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理解和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仍存在一系列问题。"王玉雷案"是检察机关主动发现和排除非法证据的典型案例,但也反映出检察机关在发现非法证据、审查录音录像、引导侦查等方面尚待完善。  相似文献   

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源于美国法制,我国新近《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之立法难免受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影响。本文以中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比较为视角,考察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中关于证据排除的适用阶段、启动程序、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以及救济程序等程序性规定的立法内容,以期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相关内容进行准确认识和解读,并探求我国语境下应然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而谋求对其改进与完善之道。  相似文献   

6.
我国2010年公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规定》和2011年8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基本确定了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此规定与我国司法实践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和西方法治国家的先进制度还有一定差距.如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获取言词证据的手段过于简单、缺乏对搜查扣押的司法监督措施、律师介入侦查阶段监督非法取证行为的障碍重重.为构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中的“强迫”列入非法获取言词证据的手段,由检察机关签发搜查令和扣押令,在易发生非法取证的侦查阶段引入律师介入程序  相似文献   

7.
基于证据法与程序法的关系,审判阶段适用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区别于其他诉讼阶段国家专门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刑事司法行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以审判阶段为中心设定的证据法规则,检察机关审查证据的司法行为也将受到其制约.从证据法学的角度理解何谓“给审判案件的法官制定的游戏规则”,是检察机关正确认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非法取证行为威慑作用的前提;同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基本理论问题的理解,也为检察机关正确适用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排除非法证据”奠定了认识论基础.  相似文献   

8.
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既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客观需要,也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要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强化证据意识,紧紧围绕侦查、审查、出庭多个环节,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理性审视非法证据排除的现实困境和实践难题,加强证据固定和证据审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实现办案质量和非法证据排除同步发展.  相似文献   

9.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于检察机关非法证据排除权限的规定是适当的。我国审判阶段的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应当被设定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程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非法证据承担一定举证责任,以避免被告人任意提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只承担提供证据责任,提供的证据使法官对证据的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即可。而控诉方应当对证据的合法性承担说服责任,证明标准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当控诉方未能证明其证据为合法所得或证明未达到证明标准时,法官应当推定该证据系非法手段所得,并依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将该证据予以排除。从我国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来看,应当赋予被告方就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独立地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全面有效实施,还需要相关制度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10.
检察权理论强调扩权与限权并重,扩权即扩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尤指扩大、强化侦查监督权.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侦查监督的效果差强人意,这有来自各方面的原因,如监督范围不周延、监督内容片面,多为事后监督、实体性监督等.《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新《刑事诉讼法》将检察机关作为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之一,而非法证据排除是程序性制裁的典型代表,这给了我们一个新思路,即从程序性制裁的视角来强化侦查监督,通过宣告侦查机关违法侦查行为的无效来震慑侦查机关的违法侦查行为.  相似文献   

11.
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大连会议纪要》的新要求,本文通过对毒品案件证据特征的总结,结合实际分析研究了毒品案件侦查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和视听资料等实物证据的收集方法。  相似文献   

12.
"两个证据规定"出台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对其寄予了厚望。其中,《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虽然主要立足于死刑案件,但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同样适用。现阶段,侦查取证工作未能全面贯彻"两个证据规定"的具体要求,有待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来推进侦查取证的规范化,从而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  相似文献   

13.
口供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排除非法口供,严肃口供的合法性,是十分必要的。我国目前有《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但有不足之处,应以"自白的任意性"规则,作为理论基础。文章提出要明确证明责任,厘清证明标准,真正落实我国刑事法律保障人权和惩罚犯罪并重的理念。  相似文献   

1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概念本身存在一定的瑕疵,严重影响了对该证据规则的基础理论研究。本文就该证据规则的词语概念和历史发展进行分析,阐述并论证了对其进行更改名称为"非法取证排除规则"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非法证据的取舍问题一直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争论的焦点。非法取得的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否采信,体现着国家在犯罪控制和人权保障两大价值上的取向。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预防违法、保障人权的作用,因此,在我国有必要完善该规则。  相似文献   

16.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在对非法证据尤其是非法言词证据的界定、非法证据的证据能力之排除及证明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的设计方面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但从该文本在非法实物证据及其排除方面的阙如、对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在程序设计上的不彻底性等几个方面来看,它所设定的仍是一种对非法证据有保留地排除制度,遵循的其实是非法证据的有限排除主义,因而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  相似文献   

17.
2012《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之后对人民检察院在审前程序中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了相关的规定,这对于强化对侦查行为合法性的监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具有重要作用,但是当前的规定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将制约其作用的发挥。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程序化”,构建专门的听证程序,明确相关的程序性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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