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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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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多发生在封闭性、秘密性较强的侦查程序中,因而往往难以证明和查实。如果不明确非法口供的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和证明标准,最终将导致排除规则形同虚设。因而,解决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中的证明问题,已是落实非法口供排除规则、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2.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非法口供的证明责任分配原则———"辩方提出-控方证明"总体上具有合理性。鉴于非法证据刑事证明责任分配及标准问题的复杂性,目前在实务操作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一是辩方履行非法口供争点建立责任的限度,二是控方完成非法口供证明责任的标准。  相似文献   

3.
“非法言词证据”证明问题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非法证据的证明对象是"证据合法性"。对非法言词证据采取严格证明的方式基本上是妥当的。从实践操作层面来看,提出言词证据系非法取得的一方,负有主观证明责任,即提供初步证据的责任和说服法官对言词证据合法性怀疑的责任。当法官对言词证据的合法性产生怀疑时,公诉人对被告人口供的"合法性"负有提出证据义务和说服的义务。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被害人书面陈述,举证方对其"合法性"具有提出证据证明和说服的责任。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程序主要包括非法言词证据的提起程序、审查程序、举证、质证、庭外调查程序以及裁判、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4.
被告人口供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证据形式,实践中对案件事实具有极强的证明力。我国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完善了对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口供的排除规则。然而,目前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口供的证明力进行研究,分析口供证明力的发生机制,提出阻断非法口供证明力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5.
目前我国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对是否排除“重复自白”和以非法口供为线索取得的物证是否排除没有规定。这些问题都会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能否达到彻底排除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证明力的角度对非法口供进行研究,并对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6.
目前的非法口供排除规则仅能从形式上排除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实质上已经通过庭前案卷移送预先进入审判者的视线,并最终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非法口供排除规则对是否排除“重复自白”和以非法口供为线索取得的物证是否排除没有规定。这些问题都会影响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能否达到彻底排除的效果,因此有必要从证明力的角度对非法口供进行研究,并对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规则进行再完善。  相似文献   

7.
非法口供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侦查机关还在习惯性地依赖非法口供。非法口供在审判阶段不能得到有效排除,成为我国法治化的一大障碍。借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应当确立明确的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保障非法口供排除的实现。  相似文献   

8.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发源于美国法制,我国新近《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之立法难免受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影响。本文以中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比较为视角,考察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中关于证据排除的适用阶段、启动程序、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以及救济程序等程序性规定的立法内容,以期对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相关内容进行准确认识和解读,并探求我国语境下应然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而谋求对其改进与完善之道。  相似文献   

9.
口供作为八种法定的证据类型之一,对认定案件事实具有重要作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的内容,它在司法实务界和学术界都产生了巨大反响。但是,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口供排除的规定存在很多问题,对非法口供的界定不够明确,没有规定重复自白的排除问题,对非法口供排除的程序规定也有待完善。本着保障人权、准确惩罚犯罪、维护司法纯洁和司法权威以及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的目标,立足于我国的实际,笔者尝试为完善我国非法口供排除进行探讨,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了对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非法证据的证明责任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关键性和深层次问题。对该问题进行研究,有助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真正在我国得以确立并切实发挥作用。参照外国关于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立法规定,我国应遵循利益均衡、诉讼便利和适当发挥法官职权原则,以构建我国的非法证据证明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1.
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属于酷刑罪。强力取证犯罪的对象和国际公约的规定有差距。《刑法》第247条“致人伤残、死亡”属于注意规定。为遏制刑讯逼供,应确立彻底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刑事诉讼法》第93条关于犯罪嫌疑人应如实回答的规定,应予删除。强力取证犯罪的证明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应有特别规定。强力取证犯罪不宜由同级或本检察院检控。  相似文献   

12.
刑讯逼供的历史合理性及现实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讯逼供是仍然存在于现代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屡禁不止的丑恶现象,也是诉讼理论研究上的一大难题。从刑讯逼供的历史入手,对其产生的制度根源和存在条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对现实缺乏制度条件情况下刑讯逼供仍然存在的原因和条件作出了分析,并从诉讼角度对遏制现代刑讯逼供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13.
违法阻却和责任阻却抗辩事由的证明责任由控方还是被告方承担,可以从刑事推定的适用、犯罪构成理论、诉讼模式的差异以及价值权衡等诸多角度进行分析。通过对这些因素的考量,得出我国刑事抗辩事由的客观证明责任由控方承担的结论。  相似文献   

14.
强迫——屈从型虚假供述是警察审讯室中出现得较多的虚假供述类型,也是造成冤假错案的罪魁祸首。其产生与犯罪嫌疑人的服从、受暗示性和本能的生存需求紧密相关,但更多的是警察的强迫审讯策略所致。通过检察环节的收紧批准、决定逮捕防线、加强讯问监督和提高证据通过审查后的质量,可以有效防止审讯过程中的非法取证行为,减少审讯室中强迫——屈从型虚假供述。  相似文献   

15.
简析刑、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差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长期以来 ,我国刑、民事诉讼中均坚持“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同一的证明标准。本文通过介绍辛普森案刑、民事诉讼不同的判决 ,指出刑事诉讼应坚持“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应坚持“优势证据证明”的证明标准。并分析了刑、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差异的原因及坚持刑、民事诉讼不同的证明标准对司法实践和未来证据立法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6.
要从根本上清除刑讯逼供的行为,必须进一步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遵守刑事诉讼过程的人权保护,依据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的国际标准,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将我国刑事司法与诉讼程序步入国际人权司法保障体系的轨道。  相似文献   

17.
侦查阶段是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基础,只有保证侦查的公正,才能实现审判的公正。在侦查阶段能不能赋予律师在场权,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刑事法治传统与现状等密切相关。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制度固然具有积极作用,但从我国诉讼价值和政策的实现、引入的理由、侦查机关对口供的依赖性和影响其建立的其他因素等方面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在我国建立该制度的条件尚不具备,故对侦查阶段律师在场权应当持慎重的态度,并通过建立相关替代措施来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试图通过举证责任倒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录音录像规则、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等制度遏制刑讯逼供。就刑讯逼供的遏制而言,需要明确的是,同一刑讯逼供行为,既可以是实体法中的证明对象,也可以是程序法中的证明对象;在作为不同性质的证明对象时,在证明责任、证明标准方面均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9.
"由供到证"侦查模式必须加以严格限制,侦查人员可以运用口供,但必须明确口供并不是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唯一依据。要坚决摈弃"先抓人、后取证"的传统,逐步实现侦查模式从"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的转换。  相似文献   

20.
我国当前三大诉讼法实行的是一元的证明要求 ,但在一些工业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公害事件所引起的侵权案件的处理中 ,要求认定案件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不利于对受害者的保护。我们应当借鉴以自由心证为背景的“比例认定”理论。“比例认定”是指在侵权案件中 ,法官对损害发生的因果关系没有形成完全的确信时 ,按心证程序比例确定损害赔偿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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