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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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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族地区旅游资源法律保障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地区旅游资源丰富,但如果不加以有效保护,就容易使这一资源优势逐步丧失。因此,以严格有效的法律保障形式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是保障民族地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通过对国内外部分国家和地区旅游资源保护实践的分析,在建立健全民族地区旅游资源法律保障体系的过程中,发挥少数民族习惯法的作用,有效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2.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婚姻政策在不断的演变,我国地方政府也在不断试调国家法与民族习惯法的适用冲突。本文以新疆地区少数民族族际通婚为切入口,具体阐述了族际通婚政策的演变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民族习惯法的适调。  相似文献   

3.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都会形成具有强制力的民族习惯法.另一方面,我国制定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权.如此,少数民族地区同时存在国家制定法和习惯法的规制,处理好二者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对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有借鉴意义,而且关系整个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本文以研究民族习惯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冲突为切入点,提出在立法活动中达到民族习惯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契合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刘希 《犯罪研究》2006,(3):16-24
我国复杂的民族状况决定了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犯罪进行社会控制的特殊性及难度。本文拟从基本范畴的界定、民族习惯法与刑事制定法的互动、宗教对民族地区犯罪社会控制的影响、民族地区犯罪社会控制法律体系的构建等多个角度论述如何构建针对少数民族的犯罪社会控制法律文化体系。  相似文献   

5.
少数民族习惯法主要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调节少数民族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少数民族习惯法在少数民族生活的区域源远流长,它在该地区的影响深刻,维持该地区的社会秩序.少数民族习惯法这个法律现象的存在依赖于其独特的社会基础,价值基础及其法律基础.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具有内在的一致性,都追求通过调整社会关系,实现社会秩序及公平正义等共同的价值追求.但是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不仅在本质上存在根本性的区别,在具体规则的设置上也有差异.本文指出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差异,有利于更好的了解和梳理两者之间关系.  相似文献   

6.
刘希 《时代法学》2008,6(4):105-111
我国复杂的民族状况决定了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犯罪控制的特殊性及难度,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一种“地方性知识”应当在我国民族地区发挥预防犯罪的社会控制作用。在少数民族地区犯罪的社会控制中,民族习惯法应当成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谐社会法治构建中的重要资源。  相似文献   

7.
习惯法对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和团结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通过研究罗平布依族习惯法的变迁和发展,一方面了解清楚布依族习惯法的历史传统和演变方式,另一方面探讨习惯法与国家法和社会发展之间矛盾,并寻求变通式的解决方式,为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现代化提出自己的意见,在保留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和精髓的前提下现实现其变通发展,使之与之俱进,在新的社会条件下更好的维护少数民族社会的稳定与团结。  相似文献   

8.
由于人文历史、经济条件以及民族习惯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在遇到纠纷时,大多诉诸习惯法而非国家法。私力救济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盛行在印证了其对于解决纠纷起着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折射出了地方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存在着较大冲突。本文指出为了实现国家法与习惯法的良性互动,国家制定法应该正确引导私力救济,使其与公力救济合理协调,以充分发挥私力救济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
国家法在任何社会都不是法律的唯一或全部,而只是整个法律秩序中的一部分,在国家法之外,还有各种各样其他类型的法律,它们填补了国家法遗留的空隙。特别是在广大少数民族地区,除国家法之外,还存在着大量民族习惯法。本文指出研究少数民族习惯法,有助于拓宽法学研究领域、解决目前少数民族法制建设中面临的问题、正确对待法治化进程中的法"本土资源"。  相似文献   

10.
试论少数民族刑事政策的适用问题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两少一宽"刑事政策是基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而提出的,它在少数民族刑事司法工作中有着重要意义,但同时也面临着如何在从宽和依法之间平衡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在于,一方面通过充分运用法律的授权,增加刑法变通规定;另一方面在依法框架下适用"社会危害性"进行灵活从宽。  相似文献   

11.
清代黔东南新辟苗疆六厅地区的法律控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周相卿 《法学研究》2003,(6):148-158
新辟苗疆六厅地区在雍正年间实行改土归流以前是习惯法控制的社会。乾隆初年以后 ,国家实行灵活务实的法制政策 ,苗民之间的争讼 ,由民间依照苗族习惯法处理 ;苗民与汉民、屯军及熟苗之间的争讼案件适用清朝的法律。清朝还在这一地区设立不同于内地的管理机构和屯军 ,实行苗汉分治以及豁免赋税等政策。其法律控制的主导思想是保持边疆地区的社会稳定 ,维护各族民众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由于聚居居民和宗教信仰的多样化以及民族习惯的多元化,习惯法在青藏高原农村发挥着较大的社会规范调整作用,而与之相对的国家法的社会调整作用呈现出弱化的迹象,主要表现为青藏高原农村的社会成员农牧民的法律权利意识弱化;法律调控作用的弱化。  相似文献   

13.
在民族法律文化及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者的学术话语当中,“法律多元”是一个常用的词汇,它通常被用以描述各族习惯法与国家法多元并存的法律现实状况。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多元”本身并不是一个具有统一和明确含义的概念,在当代中国国家法制统一的背景之下,对“法律多元”的使用尤需慎重。当借助“法律多元”的理论对多重法律体系的状况进行描述时,应当根据特定的语境和视角,对“多元”的含义加以必要的说明。立足于少数民族法律文化研究的视角,语境化地对我国“法律多元”的含义以及现实状况进行描述和分析时,亦应如此。  相似文献   

14.
羌族继承习惯法试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目前我国民族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羌族继承习惯法源远流长 ,无论是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 ,还是对继承关系的法律调整 ,都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并得到羌民的普遍承认和严格遵循 ,在羌族地区发挥着调解社会矛盾、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地方安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5.
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是中国固有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认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是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自然形成和智慧累积的成果,其中蕴含法观念、法行为、规范准则及实物形态等丰富内容;同时具有民族性、群体性、具体性、类比性等突出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它在当今少数民族地区仍有深刻影响,与国家制定法文化有着一致和冲突之处,我们应在承认和尊重的基础上予以慎重对待和处理。  相似文献   

16.
习惯法与羌族习惯法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不同于国家制定法的另一种文化现象和知识传统,是法学和法文化学研究的基本对象,尤其是文化人类学、法律人类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随着全球多元文化研究的兴起,使民族习惯法的研究尤显重要。在我国,从法学的角度对各民族的文化和传统进行研究正方兴未艾,而对某一民族的习惯法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则尚处于尝试阶段。我国西南地区的最大区位优势和地区特色之一,是众多少数民族济济一堂。我们生活工作于斯,又以法文化的学习和研究为职志,瑰丽多姿而又略带神秘的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习惯法自然成为我们关注的热点,而羌族习惯法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则成了我们调研的首试对象。Ⅰ 历史上,我国的许多少数民族并未建立过国家,或虽曾经建立过割据的甚至独立的国家但为时短暂,并早已消失,因此,若固守国家与法的理论模式,以国家作为法的产生前提就必然会把这些民族排除在法律史乃至法学研究的视野之外,更遑论民族习惯法研究了。法律人类学对法则有不同的理解。《原始人的法》一书的作者E·霍贝尔说:“在  相似文献   

17.
周伟 《行政与法》2009,(9):33-36
目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工作者的法律知识结构还不适应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影响民族地区法律教育落后的因素包括地理环境因素、教育文化因素、民俗、民族习惯势力等。因此,完善我国民族地区法律教育要充分利用民族院校的教育资源,选择适合民族地区居民的法律教育形式,正确对待法俗文化,注重对族民领袖的法律教育,注重民族地区法律意识的培养,注重马锡五审判方式的适用。  相似文献   

18.
由于我国的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在少数民族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主要行为规范.可以说在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稳定方面,民族习惯法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本文主要探讨了刑法在少数民族地区变通的可行性,列举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刑法变通的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分析了当前形势下我国刑法变通的必要性,并且提出了立法上的建议.事实上,刑法的变通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它还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如何可以既解决少数民族的犯罪问题又不影响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是本文理论研究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19.
宁华宗 《行政与法》2010,(12):94-97
习惯法伴随着民族的发展长期存在,在现代社会,少数民族习惯法也以其自身的形态存在于人们的社会生活中,中国社会法治化道路需要国家法同习惯法进行对话和对接。民族自治立法机关要真正成为对话的通道和对接的平台,正确定位自身主体功能,加强对国家法进行"习惯解读"和对习惯法进行"国家法式梳理",实现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现代表达,为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做出应有之贡献。  相似文献   

20.
本世纪初,中国于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这是我国首次从立法上对我国人口生产进行调整.但是,在贵州省某些民族地区、村寨仍然处于"传统社会"当中,因而保持着一套较原始的传统法律文化来对自己本民族人口生产进行调整,因而存在着国家人口法文化与"民间法文化"二元冲突,所以有必要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固有的调整民族人口生产的民间法律文化进行解析和阐述,这样对理解和把握贵州少数民族人口发展内部的规律和外在的规制力量,并配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施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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