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2.
【案例1】:李某与A电影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担任放映员工作。后A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遂不再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减少了其工资数额。李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A电影公司按照劳动合同全面履行义务。 相似文献
3.
小保:我于2009年4月6日起在某公司工作,2009年7月6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签订的劳动合同至今没有公司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请问:未盖公章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相似文献
4.
[案例]:李某进入A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工种为设计师,月工资为3000元。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签订了一份合同期限为2年的合同,合同约定李某为主任设计师,月工资为6000元。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1)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依照过错方责任大小及所造成的损失程度确定。(2)未按照双方约定期限履行合同的。 相似文献
5.
[案情]:
李某自1994年起就在北京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1月。李某与出租汽车公司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2002年8月1日。李某患重病住院治疗。同年12月1日出院。出院后。李某遵照医生的嘱咐定期复查、治疗。一直处在病休期间。未再上班。2002年12月25日。出租汽车公司作出了《终止李某劳动合同的通知》并送达了李某。李某不同意终止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
6.
小保:我入职到一家公司已7个月,近日,公司以我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为由,决定将我解聘。我也觉得自己在公司没有多大的发展前途而表示同意,但要求公司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时间段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公司认为,我与其的书面劳动合同,已经由同我一同入职、与我关系密切的同事李某代签,应当视为彼此存在书面劳动合同。鉴于我并没有授权或委托过任何人代签,且公司也不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我曾经授权或委托过李某代签,我曾多次提出异议,无奈公司却一再置之不理。请问:公司究竟应否承担支付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案例】:2008年3月,李某经人介绍至某煤矿从事采煤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实行计件,每月2500元。2009年3月。李某工作中右小腿骨折,住院治疗四个月,被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被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评定为九级伤残。 相似文献
8.
9.
10.
案情:1996年8月13日,李某以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金为由,向某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某企业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拒绝补发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金,为此,李某向仲裁委申诉,要求公正裁决。调查情况:1995年,李某与某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某企业拖欠李某1995年12月和1996年1月、2月工资共1017.20元,欠缴1993年3月至1996年9月共38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金。1996年8月,李某以此为由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获得某企业同意。 相似文献
11.
李某2008年4月进入某礼品公司工作,2008年5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李某称双方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而该公司却称有书面合同,但遗失了,只同意补偿一个月工资。法院作出裁判—— 相似文献
12.
小保:
我是某公司营销员小张,2009年2月参加工作至今,公司多次要与我签订劳动合同都被我拒签了。最近,公司据此要与我终止劳动关系。请问在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吗?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2002年5月,张某到上海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张某任销售部副总经理秘书,月工资1100元。同年9月,工业公司总经理李某向张某发传真,要求张某接管销售部曾,陈两位经理的所有业务单位并全面清理, 相似文献
14.
15.
小保:王某于2008年应聘到某房地产中介公司做房产经纪人,公司与他签订了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为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相似文献
16.
案例:李某于1996和厦门共合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劳动关系,1999年5月1田李某与该公司续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经当地劳动局鉴证。1999年9月21日,李某不满公司未付7-8月加班费提出辞职。9月30日,李某向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1)公司应支付1999年7-9月的加班工资;(2)公司应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仲裁庭开庭审理后查明,李某1999年7月至9月辞职时共加班117小时,应得加班费为802.68元,同期公司未发放加班费,但向其支付奖金高达1002元。李某辞职时,曾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在与公司结算当月工… 相似文献
17.
我是一家从事电梯安装、维修公司的经理。一个月前,公司因扩大经营规模.决定招聘数名电梯维修工。招聘广告言明,应聘者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应当具有五年以上从业经历。而李某为得到该份工作,伪造了相应资质证书,并谎称已有六年工作经历。公司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与李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由于李某在此后的工作中,总是将电梯越修越坏,甚至还差点导致人员伤亡,经公司一再质疑,李某才承认只是跟随他人干过数月。公司当即将其解聘。李某虽同意解聘,但却坚持要公司支付已上班期间的工资。请问:公司究竟应否支付? 相似文献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