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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庭前程序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闵春雷 《中外法学》2007,(2):161-172
<正> 刑事庭前程序也称刑事庭前审查程序(以下简称庭前程序),是指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后法院开庭审判之前,由专职法官对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被告人交付法庭审判以及进行必要的庭审预备活动的程序。完备的庭前程序对于庭审程序的开启、运作方式乃至庭审结果都发挥着重要影响,是审判程序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1996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公诉案件的审查程序的规定过于简略、粗糙,与庭前程序的目的与功能相差甚远,以至于  相似文献   

2.
庭前审查程序是审前准备的关键阶段,事关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只有科学设计才能有效防止法官先入为主、庭前形成预断、庭审走"过场"。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庭前审查程序的立法规定及其特点、考察了国外庭前审查程序的内容是科学构建庭前审查程序的基础。做到排除庭审法官预断、切实保障辩方了解控方证据,实现控辩平衡、突现被告人的主体地位是完善庭前审查程序的"底限正义"要求。  相似文献   

3.
刑事庭前会议制度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庭前会议应定位于庭前准备程序,它位于公诉审查之后法庭开庭审理之前,是庭前准备程序的核心内容.庭前会议解决的问题不仅包括对程序性问题的汇总解决,而且包含案件部分实体问题的整理明晰,对于促进庭审程序的优质高效、实现诉讼公正意义重大.庭前会议可依控辩双方的诉权启动,也可由法庭依职权启动;其运行包含会议模式及听证模式,庭前会议应尽量对程序性问题予以解决、作出决定,并对庭审程序发挥制约效力.  相似文献   

4.
当前,审判方式改革中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在庭前准备程序方面,存在着对庭前准备程序的内容、作用与运用的认识的不统一,庭前证据交换如何进行、如何定位,庭前准备程序与庭审程序如何衔接等一系列的问题;在庭审程序方面,存在着案件的争议焦点如何挖掘与提炼,如何围绕焦点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质证不充分,认证无法把握,庭审辩论到底应该辩什么,庭审中举证、质证、认证、辩论这四个环节如何协调衔接,刑事诉讼中当事人诉讼地位的平等、庭审对抗性差等问题;在调解方面,存在着走过场,忽视调解的作用或将调解作为解决所谓疑难…  相似文献   

5.
庭前审查是刑事案件正式庭审的必经程序,但我国公诉、自诉案件庭前审查程序的运作方式却存在明显的矛盾,与正当程序应具有的涵义相去甚远,这不仅可能使公众对法律的理性产生怀疑,并会将法律的运行置入尴尬。  相似文献   

6.
我国1979年和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关于庭前程序的规定都仅限于公诉审查和庭前准备活动,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首次设置了庭前会议制度,赋予庭前程序以实质性的内容。设立该制度的目的在于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证据与法律适用的争议所在,并解决相关程序问题,减少庭审障碍,从而保障诉讼效率。但是,庭前会议的召开时间、方式、提起人、参与人、主持人、讨论内容和方式等问题仍然存在争议,有待根据司法实践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实施,确立了一种新型混合制的庭审方式,吸收了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对过去的庭审方式作出了重大的改革。新的运行机制,给法官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刑事审判法官为此作出了一些努力和有益的探索,但庭审形式化的阴影难除,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庭前程序性审查实质化,致使庭审形式化《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一规定确立了刑事案件庭前审查以程序…  相似文献   

8.
《现代法学》2016,(6):146-154
2012年《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立了庭前会议制度,标志着具实质意义的审前准备程序已经形成。作为审判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庭前会议既为庭审做准备,又有相对的独立性,并承载着事实展示、争点确认、充实庭审以及促进和解与调解等多重功能。对庭前会议的实证考察表明,地方法院的积极探索为庭前会议的适用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但也存在庭前会议内容不确定、效力不明确以及缺乏程序规范等问题。正确处理庭前会议与庭审的关系,坚持庭前会议与庭审一体化的程序设计,规范庭前会议的程序运作,明晰庭前会议中法官与当事人的作用分担,明确庭前会议的效力,有利于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功能。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庭前审查程序的缺陷日益暴露出来,不但没有革除原刑事诉讼容易导致“审前预断”乃至“先定后审”的缺陷,反而失去了原来的通过驳回起诉来防止不当追诉的作用。因此,我国有必要设立专门的预审法官负责在庭前程序中采取类似庭审的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而在其后的庭审中预审法官不能参加审理该案件,即实行预审法官与庭审法官相分离的制度。  相似文献   

10.
正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是连接公诉程序和审判程序的重要诉讼程序阶段,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制约着公诉程序的运行,决定着审判的模式,对于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刑事诉讼和谐、公正、效率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国庭前审查程序的现存不足,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研究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下载免费PDF全文
就像看戏人们只注意台上演员的举手投足剧情演绎而不注意台前的排练和预演一样,庭前程序在诉讼程序研究中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程序。〔1〕然而,这一程序的意义决不能低估。一是从庭前程序和庭审程序的关系看,庭前程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庭审程序和庭审方式。例如...  相似文献   

12.
庭前会议程序作为新《刑诉法》规定的一项承接审前和审判程序的中间程序,发端于国外的庭前准备程序,并在我国基层司法实践中有着十余年的试点运行经验。对其正式入法后实施过程中京沪两地的实践运行状态进行分析,发现其适用范围较窄,距离所承载的公正和效率价值尚有一定差距。未来庭前会议制度的完善应从充实内容和解决关键问题两方面入手,内容除涵盖现有的庭审程序性问题外,还应关注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程序问题,并重点对积极抗辩理由审查、辩诉交易、刑事和解、证据开示、争点整理、变更指控罪名等实体问题加以解决;而制度构建中的被告人参与保障、庭前会议主持者身份、庭前会议效力等关键问题也同样需要明确。  相似文献   

13.
刘晶 《新法规月刊》2014,(3):129-138
我国刑事庭前准备程序一直附属于正式的审判程序,为法学界及实务界所忽视。虽然新《刑事诉讼法》在该阶段增加了庭前会议制度,但是庭前会议仅仅是“了解意见,听取情况”,没有法律效力,故而庭前准备程序被严重虚置化。解决问题的出路短期在于由立案庭法官担任预审法官,预审法官主持庭前公诉审查和庭前会议程序,避免庭前预断,同时赋予庭前会议法律效力以及完善其证据展示、争点整理以及程序分流的功能;长期在于将控辩平等、公诉规制、司法审查等现代刑事诉讼理念全面地贯彻到庭前阶段中,并且改变长期以来庭前准备程序附属于庭审程序以及过于偏重惩罚犯罪的刑事司法理念。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长期以来疏于对公诉案件庭前准备程序的研究与制度构建,在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此次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庭前会议程序,对于促进庭审程序的优质高效、实现诉讼公正意义重大。但该程序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尚处于起步阶段,具体的运行规则尚未精细化、明确化,需要司法人员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必要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庭前会议中角色定位及权利、义务,对庭前会议启动方式、审查对象、适用范围和效力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期对公诉实务操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5.
傅忆文 《法制与社会》2010,(33):137-138
刑事庭前程序是连接公诉程序和审判程序的重要诉讼阶段,它制约着公诉程序的运行,决定着审判的模式,影响着整个刑事诉讼的构造,对于刑事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刑事诉讼和谐、公正、效率价值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外国关于庭前审查程序的立法和实践为参照,从分析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改革的内容和特点入手,指出庭前程序在司法运行中所面临的困境,并提出了"建立预审法官制度"等完善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构想。  相似文献   

16.
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是刑事诉讼中必有的程序之一,其对于后续的庭审程序具有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是刑事诉讼中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有效途径之一。对于我国来讲,刑事庭前审查程序并不发达,预审程序的许多功能并未得到实际发挥。本文在比较外国法律的基础上,对我国的庭前审查审程序的改革提出了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7.
"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改革要求庭审在事实查明和证据认定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充分落实直接言辞原则。而庭前会议中证据整理程序能够在庭前起到证据梳理、争点明晰的功能,为强化庭审的针对性,提高庭审效率,更好实现庭审的实质化提供帮助,促进直接言辞原则的落实。可从证据整理程序的性质和产生的背景入手,结合域外立法经验和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明确证据整理程序的重要性并对其规范化。  相似文献   

18.
甄行勇 《律师世界》2002,(10):22-24
我国修改后的刑诉法将律师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将法官对公诉案件的庭前实体审查改为程序审查,这些变革体现了刑诉法在保证准确打击罪犯的同时,注重提高被告人的诉讼地位,加大对其人权保障。但是,由于律师庭前查阅的证据有限,形成辩方与控方对证据知悉权的不对等;法官庭前对案件的实体部分也不过多涉及,造成法官庭上把握不住庭审的重点和辩论的焦点而使庭审功能弱化。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被告人在诉讼活动中仍处于劣势地位,背离了修改刑诉法所体现人权保障的初衷;影响法官对证据当庭判断的能力,出现了诉讼拖延增多的现…  相似文献   

19.
比较法视野下的刑事庭前审查程序之改造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在刑事诉讼中,庭前审查程序是衔接公诉和审判中间的过渡性阶段,它虽不属于正式的审判程序,但对于刑事审判的顺利进行以及司法资源的优化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对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进行比较分析和学理阐释的基础之上指出,科学的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必须遵循防止预断、明晰争议和促进效率三项原则,拥有过滤、分流、庭前准备、司法审查等基本功能。针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庭前审查程序中存在的诸多缺陷,文章最后提出了建构我国刑事预审程序的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20.
宋世杰  张佳华 《犯罪研究》2007,(6):33-36,43
刑事预审是庭前审查准备程序中的重要活动,主要是对案件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进行司法审查。完备的预审制度有利于保障庭审的高效进行,也有利于被控告一方对是否起诉的审查行使参与权。预审权既不是侦查权,也不是检察监督权,它本质上是司法审判权。预审应从侦查和审判阶段分离出来,独立地作为两者的中间程序。考察国外并结合我国的司法现状,在构建我国的刑事预审制度中,预审的起诉决定对预审法官来说是一种相对决定权,检察官对决定有异议的可报上级检察机关审议,最终由上级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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