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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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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评说速览     
明文 《法庭内外》2011,(2):37-38
1"常回家看看"入法"空巢"老人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拟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并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媒体形象地称之为"常回家看看"要入法律。  相似文献   

2.
"探亲假"规定32年未变"常回家看看"何时不再雾里看花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子女若不能经常看望或问候父母将属违法。记者注意到,"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的同时,我国也规定了单位应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探亲假"出台32年缘何"遇冷"?是谁动了你的探亲休假权?"常回家看看"何时不再"雾里看花"?  相似文献   

3.
沈义  蒲昌迅 《检察风云》2013,(18):60-61
今年7月1日我国颁布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并将"赡养人对老人的强制探望义务"这个原则确定下来,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问候老年人",即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该法颁布后没几天,重庆市长寿区就出现了全市首例以"常回家看看"为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4.
6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在草案形成过程中有较大争议的"常回家看看"精神慰藉条款,写进了草案。同时采纳25个省区市的做法,将每年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定为老年节。道德规范是否适合入法?有操作性吗?对"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喜与忧多名委员建议将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入法,这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人为之拍手叫好,也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孝敬父母,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如今却要建议将"常回家看看"入法来"强迫"一些人孝顺,这究竟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不可否认,委员们建议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初衷是好的——保护老年人  相似文献   

5.
"‘常回家看看’这样的道德规范入法,是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有利于弘扬中国传统孝道文化。"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时,多名委员、代表阐释了上述观点。不可否认,委员们建议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国传统孝道文  相似文献   

6.
小非 《政府法制》2011,(4):30-31
现如今,对大多数的老年人来说,物质养老已不再成为问题,"精神赡养"成为新的社会课题,乃至成为一个法律难题。2011年伊始,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出炉,"常回家看看"将被写入法律……  相似文献   

7.
评说速览     
《法庭内外》2013,(8):38-39
1应为"常回家看看"留自治空间就开始实施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媒体纷纷打出"不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将属违法"的醒目标题,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的争议延续至执法领域。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精神赡养已成为老年人权益的重要内容。面对2亿多老年人口且每年新增近800万的趋势,国家立法必须直面老年人的精神权益诉求,以体现立法的导向,向社会传递关爱老人的正能量。为此,新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倡导性条款,被广泛解读为将精神赡养从道德责任"硬化"为法律义务,并引发了诸多操作性的诘  相似文献   

8.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第十七条第一款被形象地称为“常回家看看”条款,该款从拟定草案以来一直是媒体和网民争论的焦点.然而,学界对此问题深入、系统的分析少见,现有的研究角度也仅局限于:应否入法、入法利弊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等常规角度,从软法角度分析该问题是一个创新.本文将从“软法”的性质入手,通过文献研究法分析围绕条款的三大争点,得出条款入法的肯定性结论.  相似文献   

9.
小非 《法庭内外》2011,(5):8-10
老龄化社会,什么才是对老年人最大的关怀? 赡养老人,并不是每个月定时寄生活费,让老人吃穿不愁就行了,还要从精神上给予老人慰藉,就像《常回家看看》那首歌唱的那样。然而现实生活中,很多自立门户的子女,很少去父母那里走动,甚至对老人不予理睬实施"冷暴力",痛苦不堪的老人想要维权,又因相关法律不够具体而难以得到保护。现如今,对大多数的老年人来说,物质养老已不再成为问题,"精神赡养"则成为新的社会课题,乃至成为一个法律难题。2011年伊始,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出炉,"常回家看看"将写入法律……  相似文献   

10.
歌曲《常回家看看》在1999年央视春晚舞台上一炮走红,歌曲唱出了儿女对家的亲情,父母对子女的心声,提醒在外忙碌的年轻人即使工作再忙也不能忘记亲情,应该多回家看看老人。2012年12月修订通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此条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条款,该条款自审议以来即争议不断,自该法生  相似文献   

11.
"常回家看看",当年歌手陈红的一支歌所表达的复杂情感被定格在立法草案中,被规定为法律义务,由此可知问题的严重性,说明这是一个已经具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现在需要用法律寻求解决的办法了。  相似文献   

12.
郭杰 《法制与社会》2013,(26):246-247
将"常回家看看"写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对老年人从家庭成员那里获得精神慰藉的权利的法律保障,但该法律规定应作为一种对一般义务的规定,应为宣示性条款,不应具有强制执行性。对老年人获得精神慰藉权利的保护,短期来看可以通过将这种道德义务法律化来实现,但从根本上来说依赖于家庭养老模式向社会养老模式转变。  相似文献   

13.
报载,新修订的老年法将单独成立“社会照料”一章,该章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意味着今后子女不“常回家看看”.老人可以诉诸法律。  相似文献   

14.
多名委员建议将经常看望或问候老人入法.这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人为之拍手叫好,也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孝敬父母,本来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如今却要建议将“常回家看看”入法来“强迫”一些人孝顺,这究竞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不可否认,委员们建议将“常回家看看”入法的初衰是好的——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中国传统孝道文化。但在我看来,  相似文献   

15.
羽弋 《政府法制》2012,(22):17-17
将“常回家看看”写入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今日之争论,只不过在重蹈往昔的覆辙。说来说去,依旧重弹老调:“常回家看看”不仅是一个孝悌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立法者应该权衡这二者的轻重,以及划分道德与法律的楚河汉界等。  相似文献   

16.
临河居 《江淮法治》2013,(14):24-24
7月1日,我国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上路。伴随新法在有着“百善孝为先”传统理念的我国,将子女应当“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硬性规定写入法律,这一所谓精神慰藉条款的出台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社会上引发热议。  相似文献   

17.
新老年法草案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也就是说,引起广泛共鸣的常回家看看,将不再只是一种企盼,还有可能变成法律义务。这个消息引起热烈争议,最主要是痛陈年轻人的无奈以及质疑,用立法手段是否真能收回世道人心?当然,也不乏支持的声音,认为伸张了老人的权利,可以约束不孝子女。这条草案的出台,凸显了问题的严重性,但最好别成为法律。  相似文献   

18.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常回家看看”等精神赡养方式写入法条的做法在社会上引发了轩然大波.一方面,通过立法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人们对于儿女探望老人等历来属于传统道德和社会规范调控的家庭事件是否应当由法律管控心存疑虑.法社会学认为,法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面对社会问题,在完善立法的同时,也应当注重道德,传统,习惯等其他社会调整方式的作用.在解决与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密切相关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上,也应该引入法社会学的视角,强调法律与社会规则的同等适用.  相似文献   

19.
请你断案     
上期答案:《赡养义务能够免除或者转让吗?》阮某的女儿应当赡养他。《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时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可见,赡养父母是子女法定的责任与义务,凡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继承遗  相似文献   

20.
刚闻“常回家看看”拟入法.又见立法禁止“啃老”。在解决一些突出的社会问题时.法律成了“香饽饽”。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喜事,这起码说明建立法治国家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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