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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日本与联邦德国的犯罪及其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比较犯罪学的理论与方法直到不久前,犯罪学仍然是注重犯罪人。犯罪行为的最初原因是从犯罪人反常的个性中看出的。由此人们认为,可以把罪犯安置在改造场所,通过运用教育和治疗的方法来消灭犯罪行为。今天,这种关于犯罪原因和刑事政策的认识仍然受到支持。虽然如果没有犯罪人就没有犯罪学,也没有刑事政策,但是犯罪人不是犯罪原因及其控制所应考虑的唯一因素。应该考虑的因素还包括受害人和社会环境这两个因素,它们各自都对犯罪的发展发生不同的作用,因此它们必须参加对犯罪的控制。犯罪是在社会完善和个人的学习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也只能在这个过程中被消灭。  相似文献   

2.
杀人犯罪人参与刑事司法是指在情节严重的杀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尚未死亡的前提之下。对于在案件中杀人犯罪被害人死亡的情况自然主动被排除在情况之外。而对于杀人犯罪案件中杀人犯罪被害人尚未死亡的情况下,犯罪被害人是同犯罪人最了解案件发生的原因、案件经过以及产生的后果等情况。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刑事司法的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对犯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惩处。首先,这是犯罪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主体和当事人地位的必然要求;其次,犯罪被害人在整个刑事司法过程中的地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原则的基本原则;同时,这也是恢复性司法模式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3.
刑事和解是一种让被害人与犯罪人直接对话,恢复双方关系,犯罪人可以免于或减轻刑事处罚的制度。在我国构建刑事和解制度首先要转变传统观念上的对犯罪的理解,把犯罪首先当做是对个人的侵害,提高被害人的地位,尊重被害人的选择,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进行刑事和解,从而达到节约国家司法资源、抚慰被害人、回归犯罪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4.
"恢复性司法"是近年来国际上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制度.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让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通过犯罪人的道歉、赔偿、社会服务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因犯罪影响的生活及时恢复常态.同时也使犯罪人通过积极负责任的行为重新融入社区,并赢得被害人和社会的谅解。恢复性司法作为一项刑事司法改革措施.发端于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北美.最早的努力可以溯源于六十年代少年司法系统内被害人和加害者调解程序。1999年7月28日,联合国通过了《制定和实施刑事司法调解和恢复性司法措施》,2000年7月27日,联合国又通过了《关于在刑事事项中采用恢复性方案的基本原则》。在这一刑事司法改革浪潮的影响下,上海市大力推进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这可以说是中国式恢复性司法模式的雏形。一、构建中国式恢复性司法的利弊因素分析  相似文献   

5.
被害人的特征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苏方元 《行政与法》2006,4(7):121-123
不论是在刑事实践中,还是在刑事理论中,人们都是将注意力集中在犯罪人的身上,总是在讨论犯罪人在生理、心理或其他方面的特征,来寻求犯罪人的犯罪动因,却往往忽视了另一个重要的当事人——被害人,忽视了被害人在“犯罪——被害”这一互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针对这个问题,归纳出被害人的一些本质特征,而这些本质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甚至是左右着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6.
司法新动向:恢复性司法在上海悄然兴起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恢复性司法”是近年来国际上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制度,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让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通过犯罪人的道歉、赔偿、社会服务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因犯罪影响的生活及时恢复常态,同时也使犯罪人通过积极负责任的行为重新融入社区  相似文献   

7.
犯罪认识视角的转换有利于对犯罪和犯罪人全面、客观的研究,有利于制定科学的政策措施和犯罪处遇模式。在以人为本、“善待”犯罪的原则下,确立国家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系统为治理犯罪服务,为犯罪人服务的价值观念是十分必要的,而对犯罪人情况的了解则是制定相应对策的基本依据。  相似文献   

8.
在犯罪被害人学出现之前,学者们对犯罪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犯罪人"身上.在加害与被害互动理论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学者将目光转向在犯罪现象中与犯罪人有着某种互动关系的被害人身上,犯罪被害人学应运而生.没有被害就没有犯罪,在很多情况下,被害人自身所具有的被害性(尤其是特殊被害性)会加功于某种被害情境的营造,最终促进了被害的发生.被害预防是与犯罪预防优势互补的预防体系,从被害人的角度出发,通过减少被害性因素,使潜在的犯罪被害人和重复被害可能性的被害人免于被害或重复被害.  相似文献   

9.
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对象为未成年嫌疑犯罪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初犯、偶犯,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故意毁坏财物等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其中,对于事出有因或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而犯罪嫌疑人系一时激愤而犯罪的案件,带有明显的偶然性和特殊性,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不深,具有悔罪表现,且被害人谅解的,适用和解程序对案件的处理会收到较好效果的也可适用.  相似文献   

10.
简爱 《法制与社会》2011,(10):48-50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司法治理不仅是法律界的重大课题,也是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本文首先借助统计数据和特征分析对未成年人犯罪现状进行了概括,然后从犯罪控制模式理论的角度对其法律价值与制度设计进行了全面梳理,展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轮廓与风貌。文中在反思的基础上,以犯罪控制的概念、原因、价值体现为逻辑起点,对此类型犯罪进行对策性建言。  相似文献   

11.
刑事和解是指在犯罪发生后,让犯罪人与被害人及其支持者会聚在一起。在协调人的主持下共同讨论犯罪解决方案的一种恢复性程序。会议的通常结果是达成一份犯罪人以某种方式赔偿被害人的协议,同时也希望犯罪人能从与被害人的会见中受益。其目的是恢复犯罪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弥补被害人所受到的伤害,使犯罪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在全球法律文化交流加速和国内和谐社会建设升温的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也开始进人我国刑事法学  相似文献   

12.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社会契约思想及现代法治国家义务观的集中体现,从犯罪学和被害人学的角度,更反映了犯罪人与被害人利益衡平保护的原则.该制度通过对犯罪被害人进行补偿,回复由于发生犯罪而失衡的法秩序及国民对刑事司法的信赖,由此安定社会秩序.以此为基础,结合黑格尔的等价理论,针对不同的犯罪形态.以犯罪人的赔偿为前提,综合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基本原则,使犯罪被害人获得实质上的平等和公正.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司法治理不仅是法律界的重大课题,也是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因素.本文首先借助统计数据和特征分析对未成年人犯罪现状进行了概括,然后从犯罪控制模式理论的角度时其法律价值与制度设计进行了全面梳理,展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轮廓与风貌.文中在反思的基础上,以犯罪控制的概念、原因、价值体现为逻辑起点,对此类型犯罪进行对策性建言.  相似文献   

14.
公司资本犯罪的控制系统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倪德锋 《现代法学》2000,22(3):107-110
公司资本犯罪是在其潜在犯罪人系统与罪前情景系统的成功互动下产生的,因此,控制犯罪的着眼点也就在于阻断两者的成功作用。由此,本文设计了其犯罪控制的最优系统,即罪前情景控制系统,包括刑事对策系统和非刑事对策系统两方面。  相似文献   

15.
刑事和解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刑事和解分为两部分,一是达成和解协议,二是和解协议的效力问题;所有的案件都可以达成和解协议,只不过根据犯罪的性质和解协议的效力不同。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案件可以通过刑事和解达到意思自治,使犯罪人免受刑事责任追究。  相似文献   

16.
犯罪被害人的经济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双重要求下,犯罪人成为传统刑事政策关注的重点,对犯罪被害人的救济尤其是经济方面的救济被忽略。随着现代刑事政策的发展,人们意识到犯罪被害人地位的提高、权利范围的扩展等也应相应的纳入到刑事政策的视野中,加强对犯罪被害人的经济救济就是其核心内容。以现代刑事政策为出发点,应着力提倡三种主要的犯罪被害人救济方式:犯罪人赔偿、国家补偿以及恢复性司法模式下对犯罪被害人的经济救济,说明对犯罪被害人实行有效的经济救济是一种理想和有效的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17.
论交通肇事犯罪人的特点及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莫洪宪  曾彦 《北方法学》2009,3(3):63-68
交通肇事犯罪人属于一般自然人主体,具有与传统犯罪人不同的性格特征,交通肇事犯罪人在主观上是过失心态。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加重处罚情形,交通肇事犯罪人的共犯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特殊处罚情形,交通肇事后行为人遗弃被害人的,应当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应当从刑事立法、刑事政策、犯罪学理论三方面入手,加强对交通肇事犯罪人的预防和惩处,有效防止交通肇事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18.
传统的刑事科学研究一向是以犯罪人为中心的,完全忽视了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所可能起到的作用。本文从被害人的角度,以犯罪被害因素为基础,提出预防被害的措施,从而达到有效的犯罪防治目的。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在审理盗窃案件中,盗窃数额是判断犯罪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还应综合考虑案件其他情节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等因素。如果盗窃犯罪的案情特殊,综合判断犯罪情节确属轻微的.即使犯罪数额巨大.也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进城务工人员违法犯罪现象严重,加强对进城务工犯罪人之特殊预防是防控此类犯罪的重要内容。采用以人格犯罪人观为基础的进城务工犯罪人分类刑事司法处遇,是对当前以"行为"为核心的刑罚模式的有益补充,可以很好的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犯罪人的特殊预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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