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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公司越权原则存废论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越权原则经历了一个兴衰过程。目前 ,世界各国立法界和学术界关于该原则的存废论争日趋激烈。文章认为应对该原则进行限制和修正 ,变公司越权行为绝对无效为相对无效。理由是实行公司越权行为相对无效原则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等。  相似文献   

2.
相对人善意时越权担保行为有效,但相对人善意的判断标准需要进一步明确。当不存在公司决议时,通常认定相对人是恶意的,但相对人能够举证证明不存在公司决议符合交易习惯或者满足《九民纪要》第19条规定情形的除外。当存在公司决议时,相对人如果尽到了形式审查义务就应当认定其是善意的。相对人恶意时越权担保行为效力待定,但该法律效果的法律依据有待进一步探究。越权担保行为无效后的损害赔偿责任视相对人的主观过错而定。  相似文献   

3.
新《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虽赋予了公司对外担保较大的自由权,但对公司超出经营范围的对外担保问题规定模糊。在世界性的废除法人越权行为原则之际,国内法律界对公司越权对外担保依然讳莫如深。国际经验显示,对外担保是公司固有之权能已渐成共识,我国法律等待时机作出修正实乃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4.
行政越权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临宏 《思想战线》2002,28(1):125-130
行政越权是行政主体的积极行政行为超越了法定的职权范围的一种行政行为和行政状态的综合体。在上级行政主体是否会超越下级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的问题上 ,要注意区分上下级行政主体之间所处的相互关系。在领导关系中 ,上级行政主体行使了下级行政主体的职权 ,不应当构成行政越权 ;而在指导关系中 ,上级行政主体行使了下级行政主体的职权 ,则构成行政越权。对行政越权的救济应当从抽象行政行为越权与具体行政行为越权两个方面进行。对抽象行政行为越权的救济包括权力机关救济和行政机关救济两个方面 ,对具体行政行为越权的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5.
2004年第 6期《人民之友》以某县为非法上访行为戴“紧箍咒”为题, 报道了某县人大常委会制定《非正常上访行为处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的种类、部门职责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现以这个《办法》为主要例证, 谈谈越权立法问题。依照法律规定, 除民族自治地方外, 县级人大常委会不享有地方立法权。可是, 由于对立法缺乏认识, 对执法缺乏信心等方面的原因, 不少县、市都存在着越权立法问题。有的是明知故犯, 有的是不知而犯。这些县、市越权立法, 有以下几种主要途径和形式:一是出台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6.
罗英  秦小珊 《湖湘论坛》2008,21(5):87-89
行政诉讼重作判决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所规定的撤销判决的辅助性判决。人民法院在适用重作判决时,对于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萎缩至零"的自由裁量行政行为应当附加必要的指示;当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与被越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相互矛盾时,被越权的行政机关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应根据一定的方法规定重作期限,并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判决主文的表述。  相似文献   

7.
对我国“公司瑕疵设立”效力,《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但学界通说为无效。但是从“公司瑕疵设立无效”的特征及理论根据及从“公司瑕疵设立”行为性质、公司本质、价值取向及成本等方面来看.“公司瑕疵设立无效”是一个谬误,其实践上完全违背了《公司法》目的,我国应采取“公司瑕疵设立原则有效制”。  相似文献   

8.
政策信箱     
刘自力  班辛  金明 《政策》2003,(7):58-59
村组干部越权行为当止编辑同志: 近期,笔者随县农村税费改革考评组进村入户调查发现,有少数村组干部办事严重越权,突出表现在对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上。如:有的借调整结构或农业开发之名,强迫承包户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的强行将一些农户的承包地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发包  相似文献   

9.
无效行政行为是对行政行为法律效力的一种否定性评价,无效行政行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不因时效的经过而获得效力。无效行政行为与行政行为不存在、可撤销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废止等概念之间具有本质区别。无效行政行为在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完善行政救济等方面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立法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有必要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0.
马君 《新东方》2007,(4):48-52
一、与民法中越权代理的界分1.民法上越权代理的法律效果主要包括:成立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赋予本人以追认权,再者,赋予相对人催告权和撤回权。从民法的效果看,相对人的催告权和撤回权要在本人追认权行使之前行使。并限一定期限,由本人决定追认与否,  相似文献   

11.
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班子 ,在发展农村市场经济、推进村民自治中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 ,但仍存在明显的“越位”与“缺位” ,其原因既有村班子自身的缺陷 ,又有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提高村班子工作效能 ,克服“越位”与“缺位” ,必须全方位着手 ,多方面加强。  相似文献   

12.
公司僵局在我国公司实践中经常发生,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对解决公司僵局问题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但随着我国新公司法的实施,公司僵局问题在实践中仍有许多盲区,基于此,作者运用比较分析等方法,对公司僵局的概念、形成原因、种类及处理公司僵局的原则,公司僵局的法律救济途径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以期对此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  相似文献   

13.
我国行政复议制度创新:比较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有效应对多发多样的行政争议,世界上多数国家纷纷创设并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以分担传统上由司法机关承担的纠纷化解职责。创新是行政复议制度的天然属性,也是其存在的常态。我国统一的行政复议制度确立时间不长,作用发挥积极但还不够充分,面临着体制机制等现实创新需求。这种创新,需要审慎把握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平衡,其探索方向在于,以行政复议委员会为载体,以规范性和因应性为基点,以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为价值取向,努力构建中国特色与域外成功经验为一体的行政复议制度。  相似文献   

14.
公司社会责任没有明确的法定概念,学者关于公司社会责任含义的阐述也是众说纷纭,各持己见。本文通过对公司社会责任含义的界定,公司社会责任受益人、公司社会责任性质及实现的分析,认为公司社会责任是公司对公司股东及其它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公司社会责任是责任,也是义务,是强制性义务,也是倡导性义务;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特别是公司社会责任作为倡导性义务的实现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企业社会责任推动体系和基本制度的建设上多下功夫,在进行总体构架基础上,形成一个完整的思路?  相似文献   

15.
合同相对无效是因为合同欠缺有效要件,而由当事人或第三人来决定其效力,游离于有效与无效之间。其相对于绝对无效的灵活,既能充分维护意思自由原则在合同领域的神圣地位,又能彰显合同法鼓励交易的精神,越来越受人们的欢迎,在学理上的地位也大有扩张之势。然而,相对无效的提法是否合理却鲜有人问津。仔细推究,合同相对无效的提法并不合理,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6.
修订后的《公司法》中涉及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较多,本文分析了公司资本制度的放宽,禁止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法定公益金制度的取消,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及公司弥补亏损的顺序等问题给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所带来的影响,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相似文献   

17.
治理结构是指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形式,明确和规范资产所有者、支配者、管理者和使用者之间权利和利益关系的一种企业制度安排,是指导和控制公司运作的一整套机制与规则。它是公司制度的核心,其产生和发展具有历史性和必然性,早期公司治理结构是简单的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人员经营制度,随着公司制度的发展,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高层经理三位一体的权力结构,便成为传统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模式,这种模式在早期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具大的作用,但是,公司制度的发展,这种模式又越来越不适应公司制度的需要,公司的决策、公司的内剖监督等制度的缺乏等都制约公司本身的发展。因此自二十世纪中期以来,随着公司理念的不断更新,公司治理结构也出现了新的变化。  相似文献   

18.
行政检查是行政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种职权行为,它具有强制力和羁束力,其实施常常以限制或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代价。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行政检查的法律规范比较缺乏,特别是缺乏完善而统一的程序性规范。因此,从程序上规范和控制行政检查,就成为构建行政检查法制体系必须完成的一项重要任务。  相似文献   

19.
公司的解散、清算是法人制度中重要而复杂的法律问题。本文从清算中公司的主体地位入手,区分公司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时不同的法律地位,分析了司法实践中清算公司主体地位的操作方式,从而提出应当完善具体的清算法律制度。其中增设特别清算制度,可以完善清算责任机制,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
以美国学者格兰特·吉尔莫为代表的西方法学界哀叹“契约死亡”!果真如此吗?笔者以亲身经历的3个典型案例反映出“个案困境”,以30起1363件商品房买卖系列纠纷案件分析出“整体困局”,由现行法律的基本原则、准入规则和无效规则剥离出“立法困惑”,一个个立法、司法现实。使读者深感我国现行格式条款法律制度的“问题困扰”,契约死亡并非恫吓!如何让沧桑百年①、造尽辉煌,而今却濒临死亡的契约理论再生?包括日本学者内田贵的《契约的再生》在内,迄今尚无满意答案。笔者认为,探明法理根据是规制格式条款的前提,也是契约再生的基础。于是提出格式条款非平等性、非协商性、非特定性的“三非”特征.“格式条款规制说”的性质,契约自由与交易秩序和谐、公平交易与效率经济统一、基本生存与持续发展兼顾的价值取向。契约再生必须有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共同给力,体现在格式条款的三条规制路径:立法界定立法定义、确立规制原则、明确条款准入规则、理顺无效原则体系;行政健全审查备案制度和违法禁用制度;司法建立绝对相对无效、免责加责和主要权利判断、提示义务范围和条款解释等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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