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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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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刑事诉讼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我们的侦查办案人员来讲,强化证据意识,一切围绕证据,收集掌握确实充分的证据,也是办案的重点和目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类刑事诉讼证据之一。这种供述和辩解,即人们常说的口供,是公安机关发现、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各种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处理案件,正确量刑的重要基础。讯问笔录是固定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的重要形式,它既是反映讯问实际、记载犯罪嫌疑人口供的重要法律文书,经查证核实后,又是确认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罪轻…  相似文献   

2.
郎曙霞 《前沿》2004,(11):189-19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作为刑事诉讼证据之一 ,在刑事诉讼中如何对待和使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保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将着重从分析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的内容入手 ,试着阐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征 ,提出如何在刑事诉讼中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  相似文献   

3.
只有同案被告人口供,证据如何认定由于毒品犯罪具有隐秘性,缉毒不易,查证更加困难,犯罪分子总是千方百计掩盖、毁灭证据,逃避侦查,除了人赃俱获,那些事后发案的毒品犯罪案件,往往毒品的来源和去向的证据无法取得,也无法查证,因此被告人口供成为我们定案的重要证据。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案件的结局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因此,他们的供述和辩解,有真实和虚假两种可能性。对他们的供述和辩解,必须根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的原则,结合收集到的其他有关证据加以综合分析、判断,以确定其作为证据的可靠程度。刑…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实供述为被追诉人的义务,但也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二者存在冲突.将如实供述设定为义务虽然符合探明案件事实的刑事诉讼目的 ,但相应的权利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容易侵犯被追诉人的权利.为此:应当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范侦查人员权利告知行为,保障被迫诉人的律师帮助权;进一步完善供述自愿性的保障机制,以自愿性供述为前提,平衡刑事诉讼中公权力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关系.  相似文献   

5.
关于“沉默权”问题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精髓在于鼓励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认罪,允许其进行无罪或罪轻的辩解,但不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沉默权。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其实际意义就是限制警察的讯问权。我们不主张沉默权,并不意味着警察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虽然在某些案件中,口供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证据,但我们必须严禁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逼取口供。刑事诉讼证据较之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要复杂得多,如果再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则无异于为侦查工作设置障碍,将造成案件久侦难破。  相似文献   

6.
不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口供时分别表现出羞耻悔罪、畏罪恐慌、侥幸、抵触戒备、悲观绝望、抗拒和江湖义气等心理状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如实供述、拒绝供述、虚假供述时有着不同的心理状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无罪、罪轻而辩解的心理状态与对其犯罪行为抵赖时的心理状态有很大的不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攀供时揽供与推供的心理状态也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7.
中日英三国被告人口供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日英三国法律对于被告人口供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规定不尽相同。日英两国法律赋予被告人口供以证据能力的前择是被告人必须在自由自愿情况下作出有罪供述,而我国法律赋予被告人口供以证据能力的前提是口供必须真实;被告人口供在日英比我国具有较强的证明力。英国法上的有罪答辩制度和日本法上的口供补强法则都有其合理性,我们应当研究和吸收这些合理因素,完善我国的证据规则。  相似文献   

8.
作为案件侦查中的手段之一,侦查讯问程序被世界各国规定在刑事诉讼法中,而通过侦查讯问获得的证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即口供,亦成为诉讼中重要的证据种类。侦查讯问程序对于实现刑事诉讼查明案件真相、发现实体真实的目的具有重要的作用。文章结合国外有关侦查讯问程序的探讨,探究侦查讯问程序在诉讼运作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问题的原因,进而对侦查讯问程序进行重构及完善。  相似文献   

9.
基于审讯具有对抗性,引诱、欺骗方法在获取犯罪嫌疑人供述、突破案件过程中具有使用的必要性。基于统一法律内部结构逻辑以及保障口供真实性、维护司法公正的需要,应当对使用引诱、欺骗方法所获供述进行排除,但这种排除,应以认罪自愿性标准为主,辅之以必要性标准。认罪自愿性标准是指考察讯问人员使用的引诱、欺骗方法是否可能对被讯问人的心理造成过度影响、导致被讯问人违背真实意愿而作出虚假的认罪供述;必要性标准作为辅助标准,仅在讯问人员的引诱、欺骗对被讯问人的心理产生了较强的影响,而作出了有罪供述,且该供述经其它证据佐证了其真实性才适用。必要性标准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需要法官在维护个案公正与维护程序公正、司法公正之间进行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10.
讯问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获得的证据种类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以及通过该口供获得的物证、书证.2010年两个证据规定中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该规则的确立要求公安机关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既要重视口供又不搞刑讯逼供,不搞口供至上;既要探求实体公正更要重视程序公正;既要注重办案的效率更要重视对犯罪嫌疑人的正当权益的保护.针对实践中出现的不规范的讯问方法,探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视野下公安办案讯问的一系列方法.公安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从“硬审讯法”转变到“软审讯法”.这种“软审讯法”包括讯问中的语言策略和非语言策略,同时为了保障这种讯问方法的实施,应当具备的一系列配套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1.
六、“隐形沉默权”的影响和认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但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沉默权。相反,《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虽然《刑事诉讼法》关于供述义务的规定显然与刑事司法的国际标准不相一致,但更符合我国目前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控制刑事犯罪的实际需要。可是,长期下去对促进取证行为的合法化、文明化也没有多大帮助,而且会助长诉讼活动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过分依赖心理,而这种…  相似文献   

12.
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悠久,在封建社会的专政统治中,纠问式诉讼模式的形成进一步加强了国家权力的强制性,而口供被赋予了重要的使命,成为定罪的主要甚至全部依据。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注意到偏重口供的片面性和负面影响,规定对被告人所作的有罪供述需要其他证据加以佐证的口供补强规则。我国刑诉法对口供补强规则的规定过于笼统,有待加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隐蔽性证据规则并不是一个新创的证据能力规则,而是作为补强证据规则的另一面存在的关于证明力的规则。隐蔽性证据的可靠性来源于两个方面,第一是被告人供述的可靠性,第二是其他证据的补强。司法实践中对口供严重依赖,并且形成了普遍信任通过口供获取隐蔽性证据的局面,但是,隐蔽性证据的立法规范尚显粗略。虚假供述是影响隐蔽性证据可靠性的一大因素,而产生虚假供述的理由又是多方面的。提高隐蔽性证据的可靠性,可以从遏制虚假供述的角度出发进行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14.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被告人可以撤回认罪认罚的供述,享有对签署的具结书提出反悔的权利。被告人反悔权具有正当性,是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认罪认罚自愿性具有反向保障作用。被告人行使反悔权后,其先前的有罪供述及相关证据并不当然排除,经审查判断,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的,可以采用。被告人提出上诉是其行使反悔权的体现,不应当对上诉理由进行限制。检察机关以被告人反悔上诉为由而提出抗诉的做法不具有合理性与合法性。  相似文献   

15.
在刑事诉讼中要确保被告人陈述的自愿性和任意性;将被告人自愿作出的有罪答辩作为诉讼主体对程序运作方式和实体权益的选择及处分,给予程序奖励,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同时,上述证明方式的转变,也由被告人陈述的性质所决定。我国刑事诉讼在运用被告人陈述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应设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16.
口供是受审者的口头陈述,包括“供述和辩解”两层含义。口供作为证据时具有直接性、复杂性、易变性等特点。司法人员在讯问口供时,要充分收集受审人员的供述与辩解;运用口供要慎重,审查判断其真假。在司法实践中要遵守法律规定,杜绝刑讯逼供现象。  相似文献   

17.
翻供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完全或部分推翻原来在讯问中所作的供述。作者认为导致翻供的产生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口供的价值使然,二是讯与供的矛盾使然。而要避免翻供,应坚持在人权保护维度下获取口供,具体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在人权保护维度下获取口供应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是在人权保护维度下获取口供的若干程序性保障。相信随着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权现象逐渐减少,翻供问题也将迎仞而解。  相似文献   

18.
口供是证据链中重要的一环,但缺乏口供并不能影响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在零口供案件中,即使犯罪嫌疑人不作有罪供述,其辩解对于审查判断证据也是有积极意义的.本文通过论述提出了对零口供案件证据的几点审查建议.  相似文献   

19.
侦查讯问中的交易是指侦查机关与犯罪嫌疑人之间协商,通常以犯罪嫌疑人提供证据或线索换取司法机关不指控、减轻、免除刑事处罚。讯问中的交易可以使犯罪嫌疑人在权衡利弊的过程中,以某种条件作为交换来趋利,即采取如实供述、提供证据或线索等为条件为自己减轻处罚,对侦查机关来说通过这种交易获取了案件的证据,查明了案件真相,这是一种双赢的选择。交易有利于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供述,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缩短侦查破案周期;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解决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刑讯逼供与超期羁押问题。在我国交易尚未被法律认可,本文从讯问中交易的必要性以及确立交易的基本构建进行了论证。交易制度如果运用得当,对于实现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推翻原有口供的现象一直存在,且占有一定的比例,处理起来也较为棘手。翻供是典型的供述不一致现象,其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被告人自身的主观原因;二是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对口供的审查.除审查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外,还必须审查其应有的补强证据,否则不能单独定案。对待翻供和原供的正确态度,应该是允许翻供,同时认真审查翻供和原供的真伪,对二者既不轻视.也不轻信。因此,通过对口供特点的分析和翻供原因的总结,能够正确解决翻供情形下的口供审查认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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