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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学》2018,(1):92-103
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但是,除《证券法》第39条提到了"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外,《证券法》对新三板并没有具体规定。我国现行《证券法》遵循了"主板逻辑"和"公开发行逻辑",而新三板市场不是主板,它具有特殊性。因此,新三板市场难以适用《证券法》,甚至一旦适用了《证券法》的某些条款,可能会阻碍新三板市场的正常发展。《证券法》对新三板市场的某些制度(尤其是做市商制度)的运行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这是行政法规或规章克服不了的。我国应该通过修改《证券法》以及制定一部单行的证券法特别法——《全国股转系统监督管理法》,为新三板市场的相关制度运行提供法律依据。但从长远看,我国《证券法》应以"多层次资本市场逻辑"和"交易逻辑"取代主板逻辑和"公开发行逻辑",以实现逻辑的转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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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违反《证券法》信息公开制度的民事责任——证券法第63条及第161条对投资者的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证券市场的活力来源于投资者的积极参与,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是证券市场存在、发展的前提条件。而现阶段,证券市场上违法行为层出不穷,尤其是证券发行人等证券市场主体进行虚假信息公开,欺骗、误导投资者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危害着正常的市场秩序,如琼民源事件、红光事件。因此,提高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正、透明的证券市场环境成为当务之急。新近生效的《证券法》对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充分体现了这一现实要求,加强了对其保护的力度。一、《证券法》关于信息公开制度的突破与已有的证券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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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证券市场中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护一直是我国《证券法》的一大软肋。这是因为我国《证券法》对民事责任不够重视,对民事责任的规定既缺乏明确的细则规定,也难以在诉讼中有效落实。所以本文简要分析了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根结所在,并提出了一些改进完善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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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萍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7,10(3):132-135
在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公布实施、股改工作基本完成的同时,社会公众的投资热情普遍高涨,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行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历史的教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法律保护,保持证券市场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再次成为我们十分关注的课题。这里选择了几篇研究成果,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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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发展的证券市场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作为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在2005年10月的修订正是为了提供此种关键的制度建设根基。本次修订在原有立法基础上增加了接近一半的篇幅,涉及大多数的条文,修改范围不可谓不大。本文分别就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公司及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方面,对新修订的《证券法》及在2006及2007年发布的相关法规、配套规章作出重点解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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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性缺陷及其克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榕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4,6(2):14-18
我国已经启动了《证券法》修改工作。尽管我国《证券法》颁行的时间并不长,但《证券法》中的许多规定大多带有阶段性,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无法应对我国加入WTO证券市场对外开放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这与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性安排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制度性缺陷进行反思,探讨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将有助于拓宽我国《证券法》修改的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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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目前,中国正在对现行《证券法》进行全面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证券公司监管,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完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证券监督管理制度,增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证券欺诈的民事责任制度,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其中,修改草案增设了有关证券欺诈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填补了现行立法的一个空白,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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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被公认为证券市场的“看门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判断,只能依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但近年来,随着琼民源、红光实业、黎明股份、郑百文及银广夏等公司的纷纷落马,为之造假推波助澜的注册会计师也逐一浮出水面。注册会计师如此明目张胆的欺诈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民事侵权责任?本文试做初步探讨。一、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在我国,确定注册会计师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有《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三个司法解释。《证券法》第161条规定:为证券的发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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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该法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证券法》在市场运行机制、投资人权益保护和市场法治监管等诸多方面,丰富发展了原证券法的相关内容,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作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可以说,《证券法》在拓展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空间的同时,也赋予了人民法院更为艰巨的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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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的颁布和施行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制度支持。证券法的一条一款不仅仅引起了资本市场的波动,同时也牵动着商业银行的敏感神经。本文重点分析《证券法》的施行对商业银行产生的巨大作用并分析其局限性,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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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适用范围的反思与展望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证券法》适用范围“宽”与“窄”的选择 ,是四年前曾经争论、今天又起争论的问题。在《证券法》经过四年多实践检验、我国加入WTO、党中央确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经济翻两番目标的背景下 ,为形成和加强经济发展与证券市场发展的正相关性 ,摆正政府在证券市场发展中的地位 ,应当扩宽《证券法》的适用范围 ,增强《证券法》对部门规章的协调能力 ,使政府在现阶段“行政中心主义”的法制框架下对证券市场的发展有更大的作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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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证券法》,在保护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有了较大幅度的修订与创新,在证券的发行、交易与监管层面,全面地完善了相关制度,以防范投资者利益受损行为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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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问题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上极为普遍,危及到投资者的利益与证券市场的稳定。所以,在1998年12月终获通过的《证券法》明确禁止挪用客户帐户上资金的行为,并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行了分户管理的制度。但是,如何理解《证券法》的新规定?它与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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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做成证券并交付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各国对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做法:注册制和核准制,我国《证券法》确立的是核准制。核准制是我国证券市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带有相当的行政色彩,在提高发行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存在问题。鉴于此,本文拟从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模式的基本理念及优点与不足作为分析的切入点,总结分析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完善优化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