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检察案例指导的定位问题决定着整个检察案例指导研究的起点,当前检察案例指导的核心定位是司法管理手段,它仅反映了检察权行政性的一面,而没有回应检察机关司法性的要求,在实施中不可避免会带来相应的矛盾与冲突.这不但导致当前检察案例指导制度实施效果差强人意,与当前业已启动的司法去行政化改革方向亦有潜在的冲突.因而,应调整检察案例指导的制度定位,将其立足于“调控”而非“管理”更为适当。  相似文献   

2.
宋晓 《法学研究》2011,(4):58-73
依据法律功能主义,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可纳入广义的判例制度之中。判例生成制度是判例制度的物质基础。我国指导性案例的生成,主要依赖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外权力,采取不以司法等级权威为基础的案例选拔方式,没有遵循普遍的形式主义进路,没有严格依傍法院体系和审级制度,其实效有待观察。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都应成为判例法院,并可遴选自己法院的案例为指导性案例,现行案例遴选标准大体符合判例遴选的一般原理。判例遴选制度对应的是有限援引制度,有限援引制度在成文法语境中并不会面临普通法语境中的正当性质疑,案例指导制度应允许法官直接援引指导性案例。案例指导制度的未来发展应与我国整体司法改革彼此深化、相互促进。  相似文献   

3.
2010年最高法明确指导性案例应当的参照的法律地位,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初步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存在"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尴尬之处。西方的判例法文化源远流长,中国的土壤虽然特别,但是法的一般性原理仍然存在可借鉴之处,故考察两大法系的实践和判例法的运行,本文以指导性案例"为契机,试图在比较法的视角下,更好的推进"同案同判",在行政化气息稍显浓厚的法院内部,以求得更多的释放自由裁量权,谋得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长久发展和案件审理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4.
我国建立案例指导制度之必要性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主要有:从裁判依据来看,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弥补成文法不足之需要;从裁判成本来看,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公民维权意识的需要;从裁判过程来看,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增强司法独立的需要;从裁判结果来看,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是促进司法公平、维护司法权威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舒洪水 《法学杂志》2012,(1):122-126
案例指导制度是一项既区别于英美法系判例法制度又不同于大陆法系判例制度的中国特色产物,是我国司法观念变革与制度变革相结合的一项新制度,是一种能够体现中国特色、并顺应世界两大法系逐渐融合发展大趋势的制度变革措施。本文指出了消除相关障碍是建构案例指导制度的前提,论证了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从指导案例的选择标准与要求、指导性案例的产生程序、案例指导制度的监督机制、案例指导制度的修缮机制等四个角度,提出了构建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6.
《法学杂志》2012,33(1)
案例指导制度是一项既区别于英美法系判例法制度又不同于大陆法系判例制度的中国特色产物,是我国司法观念变革与制度变革相结合的一项新制度,是一种能够体现中国特色、并顺应世界两大法系逐渐融合发展大趋势的制度变革措施。本文指出了消除相关障碍是建构案例指导制度的前提,论证了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从指导案例的选择标准与要求、指导性案例的产生程序、案例指导制度的监督机制、案例指导制度的修缮机制等四个角度,提出了构建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7.
论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构建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是确保检察机关执法公正、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司法改革举措。中国特色的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是司法人员对个案适用法律的具体诠释,是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参照方案,因而不同于判例法,不具有造法功能。指导性案例的拘束力不仅来自于案例本身的说服力,而且基于检察机关上下级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赋予了指导性案例行政性的拘束力。在指导性案例的适用过程中,待决案件与作为样本案例(指导性案例)属于同类,是指导性案例适用的前提与关键。  相似文献   

8.
论案例指导制度的法律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郜永昌  刘克毅 《法律科学》2008,26(4):135-141
将案例指导制度定位为法律适用机制,就是意图在现行的司法体制框架里,通过指导性案例具体化、细化法律原则,使其可以像法律规范(规则)那样可以发挥裁判准则、行为规则以及(裁判结论的)评价准则的功能,以恰当、公正地处理纠纷。但这一定位没有看到以成文的制定法为核心,根据依法裁判原理构建起来的现行司法制度、诉讼程序制度的特点,没有看到指导性案例法律效力的特点,以及依法律规则裁判与依指导性案例(法律原则)裁判所要求的不同的裁判方式和运行条件,从而极有可能忽视相应的司法程序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9.
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基于判例概念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炜达  李瑰华 《河北法学》2011,29(6):135-141
判例以造法为实体属性,以可以被援用作为其形式要件,判例创制在判例形成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与判例相比较,我国案例指导制度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名称混乱、范围不清导致案例创制标准模糊;二是案例效力不明致使案例指导的功能难以有效发挥。一方面将名称统一为指导性案例,澄清指导性案例与一般案例、判例的区别,另一方面,实现从案例指导制度到案例指导制度与判例援用制度并行的转变,分别明确各自的效力和创制标准。  相似文献   

10.
唐大瑜  薛梅 《法制与社会》2011,(25):39+42-39,42
中国并不是一个判例法国家,但随着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26日发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中国正在逐步建立自己的案例指导制度。这一制度建立的目的,正是为了弥补目前立法和司法解释的不足,确保司法统一。本文试图在对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实践的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指导性案例制度的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11.
2013年度,国内法律方法论的研究呈现出与司法实践更加紧密联系的态势,强调以法治思维作为引领法律方法论的指导思想。这一特点使得法律方法论研究同时也具有更加宏观的重要意义。个案研究也成为本年度中法律方法论学者更加关注的领域,无论是法律方法论的基础理论还是部门法方法论,都是如此。这说明国内法律方法论的研究走向更加深入和细致,对指导性案例的分析就是其中的典型。部门法方法论研究对教义学属性的强调成为比较突出的特点,这为部门法方法论的深入研究奠定了重要基础。  相似文献   

12.
丁宁 《行政与法》2012,(9):89-94
电子政务的实行不是简单地通过网络改变行政手段,而是要从根本上转变行政理念。最高法院确立了在相对人接受电子政务化的行政处理方式的前提下,行政机关可使用网络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的规则,并根据网络送达方式的特殊性发展出了新的审查规则。法院对北京希优案的判决思路中暗含了正当程序原则,并据此提出了符合法院最低限度公正的行政告知要求。  相似文献   

13.
陆平辉 《现代法学》2005,27(6):100-108
行政裁决系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以中间人的身份,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的行为。行政裁决行为归属具体行政行为的普遍性与区别具体行政行为的特殊性,带来了从行政裁决的对象上考察案件性质和从行政裁决行为性质本身考察案件性质的不确定性,进而造成了行政裁决司法救济途径的多样性。行政裁决的三种司法救济途径各有利弊,并且都面临理论与实践、法律规定与审判效果的冲突。这些冲突造成了行政裁决理论研究的困惑和司法实践的不统一;因此,应该创设一种新的诉讼形式来解决行政裁决司法救济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王静 《法学论坛》2022,37(1):29-40
同案同判旨在通过指导案例和类案检索制度促进法律统一适用,从而树立司法公信力。同案同判表示着司法技术化趋势,而司法技术化是中国近代以来愈加推崇的形式理性及其所引领的市场经济、科技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案同判一方面保证了法律的确定性与司法的形式正义,另一方面却因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技术化操作牺牲了部分个案的实质正义。既然同案同判的最终目的是向社会树立司法公正价值,那么就必须兼顾社会公正观。当代社会的主流公正观是在法治前提下追求情理法兼容。这是法律儒家化的结果,符合中华文明的和谐平衡观,是传统司法的首要原则。司法技术化与传统情理法的冲突,深层次是中西文化、传统与现代的冲突。近代以来,中国对技术过度迷信,导致司法公正与民众公正观的间隙扩大。这需以情理法兼容的传统予以调和,使司法不仅仅是科学的法律知识与程序之学,更是兼顾伦理观的司法技艺。司法技术只能作为解决当前司法适用不统一的过渡与辅助手段,长远来看,需通过拓展法官的综合知识与培育伦理素质以正确适用、阐释法律。  相似文献   

15.
郑曙光 《行政与法》2020,(3):100-107
目前案例指导制度在我国已基本建立,但在适用过程中还存在与司法实践需求相脱节、文义解释方法过盛、法律论证不充分等问题。因此,应关注和提升法官的裁判说理能力、协调运用多种解释方法、权衡各方利弊等方法来逐步化解案例指导制度的适用难题,以推动和谐统一司法适用局面的早日实现。  相似文献   

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确立了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由于该规定相关内容的模糊性,产生了两个需要回答的问题,一是指导性案例与英美法系判例法是否存在相同的裁判逻辑与法律效力,进而指导性案例是否具有法源意义;二是指导性案例的功能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控制,还是应该重视从法解释学层面去理解。建议以民法解释学为视角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私法性指导性案例进行梳理和剖析,明确私法性指导性案例具有确认和发现法规则的功能和价值。从"法与法律区别"的自然法观视角,认为私法性指导性案例所确认和发现的法规则在我国当代具有私法法源意义。最后,从解释论和立法论两个方面,提出私法性指导性案例确认和发现的法规则的法源地位确认路径和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7.
在行政审判中,司法建议应当严格明确以行政行为存续力为效力范围,禁止法院直接以司法建议方式对进入诉讼的行政行为进行具体指导,在处理与行政判决的关系上,应当坚持行政判决的最终既判力。未来司法建议制度必须从文书制作、反馈机制、法律责任、信息公开等方面作出规范。  相似文献   

18.
与制定法传统下的法律推理不同,案例指导制度下的法律推理由法律规则、指导性案例、案件事实以及判决结论四个要素构成。在这种思维模式中,由于对待决案件与指导性案例作出是否同案的判断以及如何形成同判是整个法律推理的论证重点,判定两者是否属于相同案件以及如何作出相同判决的方法自然成为这种法律推理的核心方法。案例指导制度下法律推理的规则主要包括:基本参照规则、实现同案同判的认识规则、断定同案的判断规则、形成同判的约束规则、回归规则以及指导性案例选编的编写规则。上述推理形式和推理规则的系统作用是案例指导制度下法律推理得以正确进行的基础和保障。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