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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87 毫秒
1.
姚晖同志在《律师世界》1993年第12期《法院中止诉讼的裁定是错误的怎么办?》一文中提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止诉讼的裁定,既不能复议,又不能上诉,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那么像二七区法院这样明显错误的裁定,当事人应如何办?应通过何种方式、何种程序来予以纠正?笔者认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应当由人民法院通过再审予以纠正。中止诉讼的裁定错误,也不应例外。《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规定了三种…  相似文献   

2.
一审法院对某民事案件经审理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没有上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一方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级法院提审后,经审理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笔者认为,上级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若发现原审已生效裁判在实体上确有错误,应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若按上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于法无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  相似文献   

3.
孙赓 《中国律师》2008,(6):64-66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南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4.
谈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重新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具备法定情形,而提起再审或申请再审的程序。狭义的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法院和检察院)为了保证法院裁判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效力但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得以纠正,从而防止适用法律和诉讼程序上的偏差,而特设的一种补救和监督的程序。①从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十六章的规定来看,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三种,即人民法院自身的审判监督;当事人申请或申诉提起的再审程序;人民…  相似文献   

5.
一、引言民事诉讼不予执行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对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申请执行或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的申请予以审查或执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执行法院依申请或依职权裁定停止执行并结束执行程序的制度。我国通说认为,依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在对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中才存在不予执行的问题。笔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在对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存在不予执行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和我国仲裁法中有关不予执行制度的规定在实践中发挥…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109条规定:“诉讼中的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对上述司法解释,笔者认为,该解释有悻于民事诉讼关于财产保全的立法本意,且该条司…  相似文献   

7.
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法院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出抗诉,要求法院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但是,“两法”并没有规定抗诉案件的审级。在检察实务中,对人民法院发生的错误判决、裁定,均由上一级检察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向同级法院提出抗诉。在审判实务中,受理抗诉案件的中、高级法院通常采用指令再审方式,从程序上将抗诉案件发回原审法院再审,即“上抗下审”。抗、审不对等,使检察院难以履行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8.
所谓法院“不作为”行为就是指法院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规避法定职责的行为。对此问题进行探讨,对于防治司法腐败,推行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法院“不作为”行为的表现及其特征法院的“不作为”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表现多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过程,法院的“不作为”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立案过程中的“不作为”行为。具体包括:①符合起诉条件的起诉不予受理;②不予立案,又不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书面裁定,使当事人没有上诉依据;③不予立案也不说明理由或向当事人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  相似文献   

9.
柳波 《四川审判》2002,(3):54-54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作了专章规定,其中177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由此可见,法律赋予人民法院自身监督的职权,立法上的这种规定,源于我国追求客观真实、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理想诉讼模式。然而,在民事诉讼中由法院自我监督,理论上与民事诉讼和民事关系的性质以及审判规律是不相符的,司法实务中也遇到诸多尴尬。  相似文献   

10.
2007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  相似文献   

11.
<正> 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保全制度,对判决的执行起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法律规定不完备,对诉讼保全财产归属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笔者对此提供一管之见,共同研究。根据现行的民事诉讼法,诉讼保全分为两种:一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作出诉讼保全裁定;二是法院依职权主动作出的诉讼保全裁定。前  相似文献   

12.
建议对《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款第(6)项作出补充规定张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案件,一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诉讼执行案件;二是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即非诉执行案件。人民法...  相似文献   

13.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能否抗诉的问题,争议颇多。多数人认为,既然《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又是法院审结民事、经济案件的一种方式,而检察院对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有权提出抗诉,那么  相似文献   

14.
《人民司法》编辑部: 当事人不服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上级法院发现一、二审法院判决确有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一百五十七条和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提审,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提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所制作的调解书经送达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一、二审法院的判决书是否可视为撤销?  相似文献   

15.
崔永东 《法治研究》2013,74(2):11-16
本文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制度的改革两个方面进行了考察。分析了目前我国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赋予人民检察院以调阅原审法院案卷的权力.赋予其以调查取证权。另外还要加强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调解活动的监督.纠正民事诉讼中的违法调解现象,同时加强人民检察院对法院在民事审判中的不作为行为进行监督。再者.检察机关还要注重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就有关争议所作的错误裁定,可通过再审予以纠正.人民检察院可应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行使抗诉权.启动再审程序,撤销违法的执行裁定:对于民事执行中的其他违法行为.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建议追究违法责任。同时,建立行政公诉制度.当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对重大公共利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的危险时.法律规定由检察机关作为诉讼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6.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称《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应作出不抗诉决定。该条规定在明确了不抗诉法律条件时没有界定不抗诉决定应由何级检察机关作出,在具体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不服同级法院的民行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抗诉法律条件时,应如何处理,产生了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诉法和《规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检察机关认为同级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必须提请上级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与此对应,检察机关认为对同级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不符合抗…  相似文献   

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为使检察机关有效地对行政诉讼和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并及时受理当事人不服法院对行政和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申诉,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可在同级人民法院设立民事行政案件申诉的受理机构,现对此谈一点不成熟看法。  相似文献   

18.
正确适用“辩论式”民事审判方式宋纯新我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诉讼规范比《民事诉讼法(试行)》在公开审判、法庭调查、举证责任、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等方面突出了诉讼参与人的诉讼主体地位,适当削弱法院的职权主义行为。为充分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85条,对检察机关履行民事诉讼监督抗诉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即对法院生效的实体判决和程序裁定,只要符合185条所列四项规定条件之一的、确有错误的应提出抗诉。很显然,第185条对裁定抗诉的原则条件规定的是:一是已经生效,二是确有错误。至于什么样的裁定可以抗诉,立法上没有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2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开启了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据此笔者认为,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追究违法者法律责任的诉讼制度。但由于我国法律对公益诉讼制度规定过于原则,目前尚未出台相应的配套司法解释,导致实践中存在诸多不好操作、不便操作的问题。因此,深入研究相关问题具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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