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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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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梅传强  胡江 《现代法学》2011,33(2):98-107
现行《刑法》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理解和认定上的困难,已经不能适应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新要求,有必要重视重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刑法规定上的不足,对《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相关规定予以评述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当前,我国没有必要制定单独的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法律。在修订《刑法》第294条时,应当区别对待组织、领导者和积极参加者、一般参加者,并设置相应的刑罚,同时应当增设第294条之一以界定黑社会性质组织。对于所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均应增设财产刑,并提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定刑。此外,不宜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规定为特殊累犯,而应当规定为特别再犯,并提高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缓刑、减刑和假释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2.
1997年刑法修订时.立法机关充分注意到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所具有的严重社会危害,专门在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中增设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为有效打击涉黑犯罪提供了法律武器.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又分别作出了<关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相似文献   

3.
立法解释规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立需要具备四个条件:一是组织特征;二是行为特征;三是经济实力特征;四是控制特征。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需要同时具备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黑社会性质组织与司法实践中经常提到的恶势力和犯罪集团的界限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黑社会性质组织与犯罪集团是严格的刑法概念,而恶势力则不是刑法概念,明确他们之间的界限有利于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学界理论以及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目前我国学界对黑社会组织犯罪的特征还未形成一致意见,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的认定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刑法目的的实现和刑法功能的发挥;而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的认定,就有必要对对概念以及相关概念进行比较,对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相关立法进行研究,才能得出较为准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我国日益猖獗,其组织程度越来越严密,活动范围越来越广,犯罪气焰越来越嚣张,严重破坏了我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1997年新刑法增设了黑社会性质犯罪,这为有效打击黑社会性质犯罪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我国当前的刑事立法逐渐暴露出在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中的缺陷。本文从我国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现状及特点入手,分析立法缺陷,进而提出完善黑社会性质犯罪立法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黑社会组织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都是同一性质的犯罪,境外黑社会组织入境举行扎职仪式等组织性活动,不应当按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定罪处罚,而应以组织、领导、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处罚,文章还着重研究了刑法中当然解释的可适用性.  相似文献   

7.
汪涛 《法制与社会》2012,(6):116-117
随着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日益呈现高度组织化、技术化、隐蔽化、智能化等特点,使得侦查、起诉及审判难度不断加大。为了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惩治、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需要,《刑法修正案(八)》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增设了财产刑,但本文认为,该修正案仍有可完善之处。本文将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法条中有关财产刑的规定为出发点,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刑的适用及立法、司法的完善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2011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纳入刑法条文,并增设了罚金和没收财产刑。本文从法理上分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刑的理论依据,并参考国外财产刑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完善财产刑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9.
司法实务中对于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法律特征的差异化解读,直接关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圈的大小.司法机关对于《刑法修正案(八)》所确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存在着诸多不同解读,并由此陷入了定性不统一的司法尴尬,解决这一司法困境的出路,或许可以尝试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基本特征进行升华解释,廓清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内涵.对于实践中黑社会性质组织法律特征不明显的案件,应在明确黑社会性质组织本质特征的基础上,根据法律规定和犯罪组织的“公开性”程度,严格把握黑社会性质组织与一般团伙性犯罪的性质差异.  相似文献   

10.
何荣功 《中国审判》2012,(10):56-57
我国历来强调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从严打击、"打早打小",但从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的规定看,还是体现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范围从严把握的基本立场。"刑法是刑事政策不可逾越的藩篱",司法实践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成立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同时具备"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非法控制特征"。上述四个特征中,"组织特征"和"行为特征"在一般犯罪集团(包括"恶势力")中也表现得比较明显,所以,"经  相似文献   

11.
解读“黑社会组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心捷 《政法学刊》2009,26(6):34-40
现阶段,港澳台地区都专门制订了单行反黑刑事法律,对惩治黑社会犯罪作出了具体性规定。目前,“黑社会组织”一词在我国大陆地区还不是刑法名词,立法机关尚未对其进行原则性规定和有权解释。对于黑社会组织的认知,不应人为拔高;对于黑社会组织的理解,不应自我僵化。精确解读“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将有助于科学界定“黑社会组织”。  相似文献   

12.
宋海山 《犯罪研究》2013,(3):55-59,79
帮会文化本质上是一种追求基于私人情谊的小集团利益的极端集体主义,它吸收了包括崇尚暴力在内的传统文化中保守、落后的因素,并发展出一套秘密性的组织行为规范。帮会文化不仅是黑社会组织的文化支撑,而且也在各种社会群体和阶层间时隐时现。在人类政治文明不断进步的今天,帮会文化的狭隘性和欺骗性已经成为建设民主、法制社会的严重障碍。  相似文献   

13.
张小宁 《犯罪研究》2010,(2):103-112
暴力化是有组织犯罪的重要特征之一。犯罪组织需要利用暴力维系内部秩序,对抗外部压制,并直接获取利益或作为获取利益的依托。中国目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更倾向于直接诉诸暴力以解决问题,但以暴力作为威慑手段的犯罪组织也开始出现,与之相对,日本暴力团对暴力的运用更具两极化,其手段、目的也更为丰富。  相似文献   

14.
重庆系列涉黑案表明,涉黑类犯罪的参与主体大多是农民、无业人员、社会其他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从犯罪原因来看,这一现象的出现并非偶然,它是当前经济体制的转轨、犯罪亚文化的影响、社会对某些方面的控制弱化、社会部分成员思想、价值追求和心理的变化以及反黑配套法律的缺陷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从根本上惩治和预防此类人员实施涉黑违法犯罪,达到长效治理的目的,不是单纯地依靠刑事法律就能解决的。要彻底扫除这种犯罪,必须针对其犯罪特征,找出犯罪原因以对症下药。就参与犯罪的主体来看,要真正根除这种些人犯罪的可能性,迫切需要大力传播优良文化,引导此类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等。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模仿黑社会犯罪的特点及其成因探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连举 《政法学刊》2001,18(6):13-22
未成年人模仿黑社会犯罪已成为时下社会问题的一大难点。从发展轨迹来看,其演变过程具有由劣到恶、由恶变黑的量变到质变的规律特点,其成员属于易犯罪未成年人群体;从思想意识来看,形成了一种反社会的有着独特的价值观念、文化心理、行为方式的亚文化现象;从组织形态来看,以黑恶犯罪活动所得为主要经济来源,具有顽固的团伙性和职业性;从犯罪手段来看,以武力为后盾,主观恶性强,具有凶残性和佘开性。生理早熟和心理素质滞后的矛盾、家庭教育的偏差和家庭环境不良、学校教书与育人脱节、社会环境的消极影响是未成年人模仿黑社会犯罪的主要成因。  相似文献   

16.
恐怖活动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后,到民国时期已经比以往任何朝代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尽管当时的所有政权都制定反恐法规,采取反恐措施,希望将其消灭或纳入管控范围,但由于各政权自身条件的限制及实施恐怖活动的组织、个人所具有的强势特点,要达到目的并非易事。  相似文献   

17.
随着香港澳门的相继回归、台海局势的变化及市场经济的深入推进,近年来,黑社会犯罪较为猖獗。针对实际情况,佛山公安司法机关始终将打黑除恶作为严打斗争的重点,连续开展了以打击黑社会为重点的“s”、“F”行动。  相似文献   

18.
目前,我国检察组织体系在设计上存在缺陷,在实践中暴露不少问题,根本的原因是检察权的地方化。应按照检察目标和检察工作规律的要求进行重构。通过对检察机关人事管理体制、物质保障体制、编置体系和检察官管理体制等改革,努力构建机构、编制、经费保障和执法等均相对独立的检察组织体系。  相似文献   

19.
孟国碧 《行政与法》2007,(1):100-102
1999年《合同法》的颁布不仅是合同法的重大发展,而且对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具有促进作用。但《合同法》的某些条款存在前后矛盾或自相矛盾之处,主要包括:第10条、第36条关于书面形式的弹性规定之间的矛盾;第25条、第32条、第33条关于合同成立时间的规定之间的矛盾;第34条、第35条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规定之间的矛盾;第140条、第25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之间的矛盾及第140条的内在矛盾。上述条款之间的前后不一致或内在矛盾需要通过司法解释或法律修订进一步完善,以减少当事人之间不必要的纠纷。  相似文献   

20.
限制的限制:德国基本权利限制模式的内在机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与其它国家宪法的概括规定方式不同,德国《基本法》将对基本权利的限制放在各项基本权利条款中进行差异性处理,这种差异性处理通过对法律保留的不同规定而达成。作为重要补充,《基本法》又在基本权利一章的结尾处对各基本权利条款中涉及的法律保留本身作了一般性限制。这样的限定模式,与其说是对基本权利的限制,不如说是对限制的限制。在此意义上,德国《基本法》在基本权利规范的理性设计与保障人权目标实现之间的关联上,提供了一种立法经验示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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