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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侦查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我国侦查理论与实践长期以来奉行侦查保密原则。事实上,侦查本质上是一种程序构造,理应符合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因此,在坚持侦查保密原则不动摇的前提下,主张一定程度的侦查透明,这是程序正义的应有之义,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侦查透明有其独立的理论依据和价值基础。要在我国实现侦查透明,必须相应地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  相似文献   

2.
德国是当今世界秘密侦查分散型立法模式的典型.德国秘密侦查的表现形式主要有邮件检查、秘密监听、卧底侦查、秘摄秘录等.综合衡量,德国的秘密侦查已基本上实现了法治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秘密侦查程序法定原则得到基本确立;建立了针对秘密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机制;犯罪嫌疑人在秘密侦查程序中的诉讼地位得到较大提升.当然另一方面,...  相似文献   

3.
侦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包括侦查活动的技术原则和侦查程序与行为的法治原则,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将侦查活动视为目的理性的活动,理论上和实践中只重视侦查活动的技术性原则的研究与使用,以最大限度地达到侦查的目的。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经过长期的论争与选择,侦查程序不仅要符合目的理性,更要符合价值理性,侦查程序与行为的法治化是其价值理性的必然要求,确立侦查程序的法治原则,目的在于从法治的角度确保侦查行为的有效性、正当性、合法性,它应当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真实与程序公正、正义与效率等各种价值高度协调的结果。  相似文献   

4.
侦查程序中的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侦查程序中权利保障机制的建立应遵循法制国家程序原则和程序正当原则。完善权利保障机制 ,应建立司法审查机制、科学的羁押制度和完善的救济机制 ,并且要科学界定侦查阶段辩护人所享有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5.
中德侦查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德两国的侦查制度各有特点中国侦查机关的单一系统有利于侦查部门的协作配合,侦查效率高,德国侦查机关的两个系统侦查权限不明,侦查效率低;德国侦查程序中的被害人有权强迫检察官起诉,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权利,中国侦查程序规定被害人有权申诉,给予被害人的权利比德国小;德国侦查强制措施限制的范围广,注重的是使公民权利在国家权力的强制性措施和非强制性措施面前都能得到有效保护,中国的强制措施只限于对公民人身权利的限制,注重的是运用措施收集证据;德国的非法证据限制排除原则,有利于保护国家利益,中国对非法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未作规定,容易导致司法部门各行其是;德国的强制证人作证制度,有利于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中国不能强制证人作证,既浪费人力、物力,又不利于侦查.比较中德侦查制度的异同,吸收、借鉴德国的有益经验,有利于完善我国的侦查制度.  相似文献   

6.
当程序对于侦查程序的控制主要通过以下几个原则:程序法定原则、比例原则、司法审查原则以及权利救济原则。以此为视角,审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技术侦查的立法存在技术侦查措施的含义及适用条件不明确、没有指明批准机关、缺乏对犯罪嫌疑人相关权利的保障、缺乏对违法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制裁措施等问题。为此,应明确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以及细化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条件,确立检察机关对技术侦查措施适用进行审批的模式,赋予犯罪嫌疑人对适用技术侦查措施获得的信息的知情权、提出异议权,注意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衔接。  相似文献   

7.
技术侦查属于强制性侦查措施,具有技术性、秘密性和易侵权性的特征。技术侦查与刑事诉讼目的即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的实现密切相关。技术侦查立法应当体现程序法定原则、司法审查原则、比例原则和相关性原则的要求。我国技术侦查立法在措施使用范围、审查批准和执行机关以及审查程序等方面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8.
侦查是现代刑事诉讼程序一个重要构成部分 ,本质上是一种程序构造 ,理应符合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在不动摇我国侦查理论与司法实践长期以来奉行侦查保密原则的前提下 ,实现一定程度的侦查透明 ,是程序正义的应有之义 ,也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9.
职权侦查原则明确了侦查犯罪对国家机关既是权力亦是义务,侦查机关应主动行使职权,开展犯罪侦查。因此,其是构建侦查启动理论和规则的指导原则。侦查机关虽然存在侦查启动裁量余地,但在特定情形下必须启动侦查。在我国侦查立案启动模式下,侦查启动的条件包括程序性条件和实体性条件。在实务中,对侦查机关启动侦查程序的情形一般无需过多关注,而对其不启动侦查程序的行为必须重点关注,构建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以防其怠于履行职责。  相似文献   

10.
侦查效益原则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效益是经济原则对法律活动的必然要求,侦查程序的运行应当确立侦查效益原则。侦查程序的运行以最小的成本投入实现查明犯罪事实、收集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结果,并实现有效控制犯罪的社会效益。实现其最大效益的要素应为:一是合理确定侦查资源与案件侦破难度之间的比例;二是侦查活动应持续进行;三是禁止拖延诉讼期间,超期羁押现象;四是强制性侦查行为的实施以必要为限;五是侦查机关不得阻碍或剥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诉讼权利的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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