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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欧盟基础性法律最初并未明确保障经济主体之自治,但却将之预设于其法律规则之中。《欧洲联盟条约》第3条第3款要求内部市场应以'高度竞争性的社会市场经济'为基础。尽管欧盟法并非全面系统的法律秩序,但却建立在成员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之上。合同自由是成员国法的一项一般原则,尽管欧盟基础性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合同自由原则,但这一原则也内蕴...  相似文献   

2.
欧洲联盟是当今世界极具特色和代表性的一个国际组织,其在宗旨、原则、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能及法律体系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从最初的经济一体化,到后来的经济货币联盟、政治联盟,欧盟已成为林林总总的各类国际组织的楷模,而其在法制方面的成就更是令其他国际组织难以望其项背,从立法机关、立法程序到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和实施,整个欧盟法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而随着《欧洲宪法条约》的出台,欧盟又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法律一体化。  相似文献   

3.
欧洲联盟是当今世界极具特色和代表性的一个国际组织,其在宗旨,原则、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职能及法律体系等方面都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从最初的经济一体化,到后来的经济货币联盟、政治联盟,欧盟已成为林林总总的各类国际组织的楷模,而其在法制方面的成就更是令其他国际组织难以望其项背,从立法机关、立法程序到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和实施,整个欧盟法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而随着<欧洲宪法条约>的出台,欧盟又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一一法律一体化.  相似文献   

4.
论欧洲联盟法的效力及其对于国家主权理论的影响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欧洲联盟(EuropeanUnion~EU)是世界上经济一体化发展程度最高的区域性国际组织,在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欧盟渐进性的一体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欧洲联盟法(以下称欧盟法),融合了成员国的法律文化和传统、政治和社会价值观的选择,以及实现欧洲统一的历史使命。欧盟法作为一个全新的、独立的和统一的法律体系,对其成员国具有直接适用和优先于成员国法适用的效力。通过这种直接效力原则和优先原则体现出来的欧盟法的效力,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对欧盟各成员国根深蒂固的国内法体系产生了强…  相似文献   

5.
关于欧洲联盟法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先分析欧洲联盟形成的历史,并描述了欧洲联盟目前的主要机构框架,从而说明欧洲联盟的架构所具有的特殊性。在欧盟建立及其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欧洲联盟法,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体制的特点。其法律渊源具有多样性与直接适用性,在与各成员国法律的关系上通常处于优先地位,笔者认为:欧盟法的出现,对国际经济秩序有多方面的影响。笔者最后呼吁应重视并加强对欧洲联盟法的研究。  相似文献   

6.
一、欧洲法院的基本情况欧洲法院是欧盟的最高司法裁决机构。欧洲法院以欧盟法律为准绳,负责维护欧盟所有决议的执行,保障欧盟法律得到尊重,对欧盟的条约和规章做出终裁性解释,对在执行欧盟条约和有关规定中与成员国同类规定相矛盾的各种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  相似文献   

7.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 ,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 1 5个成员国的中央银行组成。其法律性质为欧洲联盟一级的机构 ,是欧盟的中央银行。为履行其职责 ,《马约》赋予它充分的独立性。整个体系由其首脑理事会、执行董事会和总理事会管理 ,履行《马约》及理事会等欧盟高级机构所赋予的任务 ,实现《马约》所确立的目标。  相似文献   

8.
为了解《建立欧洲宪法的条约》中对于成员国与欧盟机构之间的权力分配,本文从:欧盟权限的范围、欧盟如何在其授权范围内进行立法决策、欧盟法的效力等三个角度对该条约进行了分析。可以看出,宪法在对欧盟进行广泛授权的同时,仍然从根本上维护了成员国的主权,宪法条约并没有从根本上推进原有的条约体系已经达到的一体化的程度。但兼顾了一体化和各民族特征的欧盟本身正是二十世纪政治文明最重要的创新性成果,是其他国家和地区学习的典范。  相似文献   

9.
自1951年签订煤钢共同体条约以来近40多年中,欧共体不断地取得进展。首先是1986年签订并于1987年7月1日生效的《单一欧洲文件》,要求在1992年12月以前在成员国之间逐步建立一个完全自由的内部市场。其次是1992年2月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正式签订了《欧洲联盟条约)}(中国报刊上简称《马约》)。此条约修改建立各欧洲共同体的条约,它也考虑在成员国政府间合作主题的扩展,它在“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及“在司法和内务领域中的合作”等标题中体现了这种考虑。①因此,欧洲共同体的名称也就由“欧洲联盟”所取代。尽管欧盟在组织结构上实现…  相似文献   

10.
先决裁决(preliminary ruling)制度是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以下简称 ECJ)对欧洲联盟法律进行法律解释的重要手段,是 ECJ 与欧盟成员国国内法院建立联系与合作机制的重要途径。在先决裁决程序中,成员国法院在对特定案件做出判决之前,根据欧盟基础条约的相关规定就特定问题向 ECJ 请求做出解释性判决或有效性判决.并根据 ECJ 的先决判决对特定案  相似文献   

11.
欧洲共同体法院(以下简称“共同体法院”)是欧洲共同体的司法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共同体条约及共同体机构所颁布的法规过程中产生的争端。共同体法院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对所有涉及共同体法的诉讼,包括在共同体法院提起的诉讼和在共同体成员国法院提起的诉讼,行使全面管辖权实现的。共同体法院的管辖权是一般国际组织的法院所不具备的,同各成员国法院的管辖权也有很大差异。  相似文献   

12.
许睿  李允载 《法学杂志》2001,22(5):64-65
依照《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以下简称《罗马条约》) ,欧洲法院对于私人诉讼主体对成员国提起的诉讼是没有管辖权的 ,但是在实践中对于个人因国家违反欧盟法的行为而带来的损失应如何寻求救济 ,欧洲法院在Fran covich案等一系列案件中 ,借助于第 1 77条赋予欧洲法院的初步裁决权和第 5条向成员国规定的义务 ,确立了国家对于违反欧盟法律给个人带来损害而承担的责任———国家责任。一、国家责任 (stateliability)的确立根据《罗马条约》的规定 ,欧洲法院的诉讼管辖权仅限于两种 ,即一个成员国或代表欧盟的一个…  相似文献   

13.
《欧共体条约》第234条的规定赋予成员国法院及仲裁机构在自己的案件中就有关欧盟法律的问题向欧盟法院要求先行裁决的权利。其内容是: 欧盟法院对下列事项享有先行裁决的权力: (1)本条约的解释; (2)欧盟机构和欧洲中央银行制定的规章的效力及解释; (3)根据欧盟委员会的规章建立的机构制定的成  相似文献   

14.
谢红霞 《行政与法》2005,(3):115-116
作为目前世界上最成熟和最发达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欧盟在很多方面有值得其他国际组织借鉴的地方。本文主要探讨了欧盟法对欧盟成员国的效力的问题。其中包括了欧盟法对欧盟成员国的时间效力范围和空间效力范围、欧盟法的效力优于欧盟成员国国内法、欧盟法在欧盟成员国的直接效力和间接效力以及欧盟法律与欧盟成员国法律之间的配合关系效力,以希望从中可以引出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15.
<正> 一般认为,欧盟法院(the court of Justice of European Community)作为欧洲联盟内的司法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审判欧洲联盟内各成员国之间以及各成员国同欧盟机构之间的法律纠纷。事实上这种认识是片面的。相对而言,欧盟法院更注目于对欧盟范围内的有关机构的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即对欧盟议会(the European parliament)、欧盟理事会(the EutopeanCouncil)、欧盟委员会(the EuropeanCommission)以及成员国(the member state)作出的法令进行司法审查。因此,在这方面,欧盟法院实际上起着与大陆法系的行政法院类似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关于破产程序的公约(欧洲联盟理事会1995年9月12日通过)前言本公约缔约方,欧洲联盟成员国,期望执行《建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第220条之规定,从而简化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或裁判庭判决的手续,渴望在共同体内加强已确立的对人的法律保护。考虑到为此目的有必...  相似文献   

17.
国际组织所缔结的条约与成员国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组织所缔结的条约与国际组织成员国的关系是一个复杂问题。其中核心问题涉及成员国是否单纯为条约第三方 ,以及国际组织本身的人格性质对成员国地位的影响。在当前 ,根据国际组织的不同法律人格 ,成员国对国际组织所缔结的条约负有不同义务 ,因而不能单纯地当作条约第三方或当事方来看待。由于种种原因 ,1 986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对此问题予以“搁置” ,反映了当前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仍不成熟。  相似文献   

18.
论欧盟法律与其成员国法律之间的关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主要阐释了欧盟的法律渊源并通过判例解析了欧盟法律对其各成员国的直接效力原则和优先适用原则;以立法和司法实践说明了欧盟法律与其成员国法律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而揭示出当代两大法系相融合的某种趋势;论述了欧盟及其成员国分别对外签订的条约之间的相互关系。  相似文献   

19.
欧盟人权机构:《巴黎原则》的一种尝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人权机构是在联合国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宗旨以及《巴黎原则》的框架下专职保障人权的新兴机构。欧盟一体化的进程中也越来越重视人权问题,关注到国家人权机构和《巴黎原则》,并从全新的基本权利机构或者欧洲种族主义和仇外心理监控中心的功能扩展两个方面来建立符合《巴黎原则》的欧盟人权机构。未来的欧盟人权机构应能保持法律、组成和财政的独立性;应享有监督、咨询、教育、资料收集和调查等职责;应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和欧盟成员国的国家人权机构开展合作。欧盟人权机构的建立可以提升欧盟一体化的程序。  相似文献   

20.
蔡高强  刘健 《河北法学》2004,22(4):116-119
欧盟法主要由欧盟与成员国签订的基础性条约、欧盟与第三国或国际组织签订的条约和欧盟通过的条例、指令和决定组成。在欧盟内部,欧盟法可以直接适用,具有直接效力,并处于优先地位。欧盟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既不同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也不同于联邦法与成员邦法的关系。欧盟成员国各自适用欧盟法的实践,反映了欧盟法独特的适用方式,表明国际法日益得到普遍的尊重与遵守,主权国家自觉灵活适用国际法以维护国家利益,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国内适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对现代国际法的丰富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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