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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私法上的"人格"有多重含义,公司人格中"人格"应从权利主体的含义来理解。公司人格具有法人性,公司人格的法人性存在一人公司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例外。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独立人格的补充和强化,它有利于将现实中的"假冒"公司涤除,有利于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的"纯正化"以及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2.
公司契约论──从公司人格否认谈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司结构的法律逻辑转换当我国正努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赋予企业以独立的市场主体资格,并积极推广公司制。实现公司企业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时候,西方各国悄然兴起了一种公司人格否定的理论。英美法国家将这种理论称为“揭开公司的面纱”,大陆法国家将这种法称为“直索”。它是指在某些特定的时候,公司的法人特性被否定,由公司之外的与公司有关联的主体来承担法律责任。美国学者菲力普和布拉姆伯格将其形象地比喻为在竖立起来的有限责任之墙上钻了一个孔。在我国有的学者认为法人人格的否定与法人人格的确立、法人人格的消灭三位… 相似文献
3.
试论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法人人格否认的内含及理论依据法人人格否认 (亦称揭开法人面纱 )是美国法院在审理公司纠纷案件中首创的一个判例法原则 ,之后因其适应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遂为德、法、日等国家和地区所仿效 ,至今为止发展成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所共同认可的法律原则 ,其基本含义是指“当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被公司背后股东滥用时 ,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 ,否认公司的独立法人机能 ,将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视为一体 ,并追究其共同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保护公司债权人或其他相关利害关系群体的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实现公平、正义目标的一种法… 相似文献
4.
对中国确立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限责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股东对公司独立法人人格的滥用导致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受损。作为一种例外规则,法人人格否认制度重新达成了公司债权人与股东之间风险与权利的平衡。通过立法手段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确定的成文法形式,明确规定该制度的适用要件、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真正使得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成为有限责任制度的有益补充,并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相似文献
5.
肖立胜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1,(3):75-80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是指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 ,基于某种特定事由 ,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 ,据以配置义务或责任的法律制度。其具有的本质特征有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逻辑前提是承认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 ,只是对某一特定的具体的法律关系中法人人格的否认 ,体现和维护的是法律的公平、正义 ,通过法人的特性追究法人人格滥用人的法律责任。我国公司法人人格的适用要件包括 :滥用法人人格行为的存在 ,造成了现实的民事损害 ,滥用法人人格行为与现实民事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滥用法人人格行为必须存在规避法定或约定义务等的主观恶意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表现为无视公司的独立人格,揭开公司的面纱,让公司背后的股东站出来直接对公司债务负责,而实质上该法理的适用结果不外乎是对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一种排除,或言之为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虽确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但未在法律条文中明确其适用的相关问题,该制度于实践中将有被滥用之危险。为此拟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要件进行分析,以规范该制度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针对现实中时有扩大的恶意利用公司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现象,我国法院在不损害公司法完整体系的前提下,尝试着吸收并借鉴国外盛行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揭开公司的法人面纱,向公司幕后的实际控制人"直索"责任。然而,这一做法在侵权与契约债权诉讼当中往往存在着"悖论"。从法经济学视角,围绕公司法的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三大资本制度,探析造成这些悖论的原因,有助于深度剖析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直接退市制度的公平与效率的法律冲突问题。如果上市时重视的是效率,那么退市时就要更多地体现公平的法律衡平。 相似文献
8.
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兼具公法人与私法人、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性质于一身的特殊法人。国有独资公司特殊的法律属性,导致基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公司的法律制度设计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的根本局限性。这种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监督机制的弱化存在根本性缺陷以及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的不适用性。本文参照德国双层制治理结构提出了以监事会为中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模式以及国有独资公司交易法定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9.
2006年起施行的新公司法引入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但国内学者对于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民商法方面,刑法方面的探讨很少。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由审判机关对那些虽具有公司形式,但不具备犯罪要件的公司的犯罪主体资格予以否认,直接追究公司背后的操纵犯罪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刑事责任,从而防止公司法人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滥用,实现法律正义。 相似文献
10.
质疑《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连带责任规定之合理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司人格否认,其价值功能在于当控制股东滥用公司独立人格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对控制股东有限责任的突破,而不在于对公司独立人格的否认。股东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侵权行为,其责任追究仅一般性地规定由控制股东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理论上存在无法解决的矛盾,在实践中欠缺足够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1.
许斌龙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5(2):6-8
法律人才既应该是具有特殊性素质的全面性人才,也应该是具有普遍性素质的专门性人才。法学教育的内容应该是一个丰富的知识体系。概括说来,在法学教育中,教育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即法律规则与技术,法律原理与理论以及人文知识与精神。法学教育的内容应是普遍性与针对性的统一。 相似文献
12.
祝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4(1):41-42
民事主体制度是所有民事法律制度的逻辑起点,具有确定社会生活资源和利益归属的功能.当今各国民法理论和立法均将自然人和法人作为民事主体,而对非法人团体能否作为民事主体则众说纷纭.本文在反思我国非法人团体理论的基础上提出通过立法赋予非法人团体民事主体地位的设想. 相似文献
13.
何静如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5(2):36-38
公司法人格是指公司的法律地位或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性和平等性。只有具有健全人格的公司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公司,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格,应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包括利用公司规避法律、合同义务和其他债务以及公司形骸化,目前中国现阶段应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4.
卢政峰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79-81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将公司法人格否认确立为一项制度,最高法院印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252条将这类案件定名为“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赔偿纠纷”,这为人民法院审理公司法人格否认诉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笔者认为,公司法人格否认诉讼制度是对公司制度的基石——法人格独立制度的有益补充,必须从严适用。在审判实践中,既要严格遵循《公司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也需要在个案中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寻求个案中的公平正义。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审判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法人道德行为问题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道德领域里出现的新情况 ,和个体道德行为相比 ,法人道德行为具有行为意识特定性、行为方式团体性和行为效应显著性的特点。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际情况看 ,都必须加强法人道德行为的调控。要从提高认识入手 ,以建立完备的法人道德规范体系为基础 ,建立具有法人特点的完善的法人行为调控体系 相似文献
16.
汪育玲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8(6):45-48
生育是人类种族繁衍的本能需求,生育权是自然人与生俱有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自然人所固有、专属和必备的人格权。自然人均平等享有生育权,法律对自然人的生育权应予以普遍的确认和保护;同时,也应关注男性、无配偶者和罪犯(包括死刑犯)等争议主体的生育权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17.
单位犯罪定义的再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希慧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4,17(3):17-21
结合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上关于单位犯罪定义的各种表述 ,围绕单位犯罪的定义中应该包括的内容展开讨论 ,对单位犯罪的定义进行了新的阐释 ,认为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出于其意志 ,通过其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相似文献
18.
加入WTO后 ,我国原有的公司法中凸现出诸多弊端和缺陷 ,因此 ,如何适应我国加入WTO的要求 ,完善现行公司法已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我国应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降低设立“门槛” ,实行设立准则主义 ;加强对少数股东权益的保护 ;增设独立董事 ,完善监督机制 ;确立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 ;导入经营者期权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19.
汪丽萍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3(5):15-18
诉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性权利.但民事诉权的行使一旦超出合法界限,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文剖析、阐述了民事诉权滥用的内涵以及对民事诉权滥用行为进行规制的理论与现实依据,并就对民事诉权滥用进行规制应注意的问题和如何进行民事诉权滥用规制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20.
病态人格即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它实质上是一种人格偏向发展的极端化。其形成是个体的生物因素、心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病态人格者的情绪、情感因受本能欲望的支配,表现得冷酷无情,缺乏同情心,其违法犯罪与正常人格者违法犯罪相比具有更大的隐蔽性、突发性和社会危害性。病态人格者违法犯罪虽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对其处罚的同时,应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注重治疗和心理矫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