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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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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完善民族地方自治立法 促进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效保障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还不尽完善,制约着和谐社会的建设步伐。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需要切实转变观念,提高立法效率,重视立法技术,充实有关内容,加强民族经济立法,重视对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研究和借鉴。健全和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和谐的民族大家庭建设,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相似文献   

2.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的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的奋斗目标。技术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科技进步的明显标志,是社会生产力发展进步的助推器和加速器,是经济腾飞和增强综合国力的前提和关键性基础条件。  相似文献   

3.
自主创新和人才开发,是关系经济社会能否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问题,也是山西省长治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中部崛起战略中实现率先发展的支撑点和动力源。从某种意义上说,建设创新型社会,实质是培养和开发创新人才队伍,并通过人才管理和技术创新极大地提高生产力水平的过程。  相似文献   

4.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们推进自主创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全局和世界新科技革命浪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更为艰巨的使命,也对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和充分发挥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无论是立法还是对“一府两院”工作实施监督,或就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都要自觉把推进自主创新、促进创新型河北建设.作为思考问题、作出决策、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切实列入议事日程,为营造创新型环境、确立创新型机制、建设创新型河北提供法制保障和各方面条件。与此相适应,人大机关和全体干部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形势和时代前进的要求,在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权的过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相似文献   

5.
论中国对气候变化之适应性立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适应是复杂的社会过程.气候变化直接影响或者改变特定区域的自然生态条件,间接影响当地的经济社会状况以及人的生存与发展,对经济和社会关系产生深远影响.法律作为调整经济和社会关系的基本制度手段,需要对源于环境和经济社会的适应性要求做出积极回应.除了在国际气候立法框架下进行的国际合作外,国家或者地方的适应性法律和政策是回应地方性适应性需要的必要制度基础,也是促进环境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6.
《公民与法治》2006,(8):1-1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十一五”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这是党中央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一项共同历史任务。全面贯彻落实这一决策,对于我国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7.
区域协调发展是我国的国家战略。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区域协调发展中的地方立法协调实践探索,呈现出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等几种典型样本,并各具特色及示范价值。进入新时代后,区域地方立法协调面临诸多国内无先例可循的新问题。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等时代新要求,需要重点思考我国区域立法协调的发展空间、聚焦领域和可能的溢出效应等理论难点。从已有的样本探索和发展趋势看,区域内跨省市的大气、水流等生态环境共保共治问题,区域市场一体化及区域营商环境共建问题,区域一体化示范区共建问题等,将是今后我国区域地方立法协调的侧重点和聚焦点。  相似文献   

8.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以科学发展砚为统领,实现检察事业自身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9.
《北方法学》2020,(6):5-16
从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梳理可以发现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区域经济法制建设的发展轨迹和基本特质。行政区划的单元性和独立性导致区域间法制不协调和落实障碍,是我国区域经济法制发展的主要现实问题。反思"提速式""法律政策化""软法包容""实体法与程序法兼顾"以及"冲突法"等区域法制建设思维,解决跨区域法制协调问题的"补强与创制"路径,才是契合实际的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方向。无论是"联动措施补强型""地方法制创新型"或者"中央参与示范型"的区域经济法制实践,都仅是解决区域间经济协作"领导力和执行力不足"的治标之举。未来国家层面统一立法统摄下区域间的立法协作与创新才是适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需要并有效促进区域合作的治本之道。  相似文献   

10.
区域知识产权战略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国金 《知识产权》2006,16(4):81-83
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顺应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区域协调发展的时代选择,具有法定性、协同性和创新性的法律特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加以确认和保护。因而,法律在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规范意义和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1.
加强区域法制建设既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通过对我国区域法制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提出了以实施区域性地方立法和完善区域性行政协调为主要环节的我国区域法制建设路径。  相似文献   

12.
论产学研合作理念、机制与法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我国已经越过平衡经济规模与创新成本的拐点,全社会创新蓄势待发。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途径之一、,要把握产学研合作创新的战略定位,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完善产业战略联盟,并制定《产学研合作促进法》,依法促进和保障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3.
马绍春 《法治研究》2008,(11):21-28
本文科学分析私权,首次提出私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创新型国家的基本细胞的重要地位而发挥作用,创新的观点丰富了私权理论。以浙江省地方立法为例所进行的实证分析,彰显了私权法治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性;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了地方立法关于私权法治的基本原则,为正确处理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作了初步探析。  相似文献   

14.
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奠定了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当前知识产权已成为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竞争的焦点.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土壤和环境,没有知识产权人才,就不能参与国际竞争,就不能建立创新型国家。  相似文献   

15.
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模式已经成为国家综合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区域经济立法也应紧跟经济发展的速度,并不断保障经济的稳定和快速发展。本文介绍了欧美及亚洲国家为实现平衡国家整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制定各种区域经济法律制度,并从中发掘对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在法律保障、中央与地方的协调及资金保障等方面的启示。  相似文献   

16.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我国东部地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了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中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如何抓住党中央提出的加快中西部发展的战略机遇,扩大对外开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中部地区崛起,创优发展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成为关键。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跨省市的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已十分明显。但目前我国各省、市各自为政的地方行政立法现状不适应这一客观要求。借鉴欧盟法在其成员国中直接适用和优先适用的成功经验,我国可构建一种能在一定经济区域内的各行政区划内统一适用的区域行政立法模式和体系,这是介于国家行政立法与现行地方行政规章之间的行政立法合作模式,它对于协调目前地方行政立法冲突、适应和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是一种较为有利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加快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挥保障和促进作用。在服务党的中心工作中,努力提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经济社会能不能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执政能力的最终体现,也是检验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准;惩防体系的最终落脚点也是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提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  相似文献   

19.
科学发展观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也是地方立法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方针。  相似文献   

20.
王建学 《法学杂志》2022,43(3):41-56
区域协调发展是新时代国家重大战略之一。它本身蕴含着丰富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也需要在央地关系视角下进行解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结构中,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地方和社会,中央则主要负责促进和协调。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过程中,中央处于枢纽性地位。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区域协调发展的政治保障,中央的立法权和行政权则是其制度载体和运行依托。区域发展不协调既是各地发展条件各异等现实因素的结果,也有国家政策倾斜的人为因素。中央首先应当扫除发展障碍,释放地方和社会的发展动能,为各地方创造平等的发展机会,同时应当对发展不协调进行精准的制度纠偏。区域协调发展目标具有长期性,必须健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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