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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地位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一般都规定,承运人应是与货物托运人或发货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或是接受货物运输的实际承运人。但是,现行的各种运输方式对承运人概念的理解并不统一,如海牙规则中的承运人是指参加货物运输的人,还是订立运输合同的人?或是两者兼而有之,都十分不明确。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过程中,往往涉及众多当事人,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其中主要关系人有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其受雇人、代理人之间的代  相似文献   

2.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制类型及责任限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多式联运是以多式联运合同为根据的独立的运输形态,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存在以多式联运合同为基础的多式联运法律关系。而多式联运又是由一系列不同单式运输模式运输阶段所组成,多式联运经营人为履行多式联运债务,必然与不同运输阶段承运人发生以单式运输合同为基础的法律关系,这些法律关系构成了以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法律关系为核心的多式联运法律关系网络。  相似文献   

3.
法定的承运人责任范围承运人的责任范围,有公约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作为准绳。由于国际上调整海上货物运输关系的公约和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个案适用的法律不同,故承运人的责任范围有所不同。我国对国际、国内运输实行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因此,我国国内海上运输(...  相似文献   

4.
多式联运下,经常发生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向货主赔偿之后向区段承运人追偿的情形。实践中,区段承运人通常会以其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代理人,或者实际区段承运人的代理人而非区段承运人的身份而逃避责任,这就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追偿带来了麻烦。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发生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在现有制度下识别承运人与代理人的各种标准,最后提出避免问题发生的办法,以期对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5.
多式联运是将多种运输方式联合起来进行运输的一种独立的运输方式,其本身所具有的不同于单式运输的特点,决定了多式联运合同法律适用更为复杂。目前有关多式联运合同法律适用的研究大多只针对国际多式联运合同。从国际多式联运合同和国内多式联运合同角度对多式联运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6.
李淼 《法制与经济》2010,(14):101-103
多式联运下,经常发生多式联运经营人在向货主赔偿之后向区段承运人追偿的情形。实践中,区段承运人通常会以其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代理人,或者实际区段承运人的代理人而非区段承运人的身份而逃避责任,这就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追偿带来了麻烦。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发生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在现有制度下识别"承运人"与"代理人"的各种标准,最后提出避免问题发生的办法,以期对多式联运经营人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7.
夏亮  孙夏 《行政与法》2013,(11):114-121
国际多式联运是将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加以整合,其目的是实现高效的“门到门”货物运输,便利国际货物贸易的开展.国际多式联运业的外资准入法律问题与GATS体制下海运业的外资准入问题密切相关,但因其牵涉到向外资开放东道国的整个国内运输市场,因而相比海运业更为敏感和复杂.就我国而言,国际多式联运业外资准入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GATS体制下国际多式联运业的归类问题、国内法中国际多式联运外资准入的“多轨制”问题、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问题以及国际多式联运业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问题等.  相似文献   

8.
班轮运输又称为公共运输,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具体是指由承运人提供船舶,在预先公告的航线上航行,定期停靠规定的港口,并按照规定的费率为公众提供运输服务。此种运输方式中的承运人多为班轮公司,班轮公司又组成带有垄断性质的班轮公会,其交易地位明显强于托运人。因此,为了保护托运人权益,法律会对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作出规定,主要表现在对承运人适航的义务和管货的义务等方面。1924年的海牙规则(全称为《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首次以国际公约的形式明确规定了船舶适航的义务和管货的义  相似文献   

9.
我国海商法与国际公约中承运人责任的比较研究王勇亮我国海商法于1993年7月1日生效。它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专门性法律。这部法律中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主要是参照了国际上现行三个调整海运提单公约而制定的。即《1924年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海上货物运输留置权是一种维护承运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方式。然而,对此现行法律缺乏明确规范,相关国际公约亦无明文规定。司法实务操作中,承运人对货物留置得当与否颇具分歧。从建设中国海事航运强国的目标出发,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条文的研判,结合海商海事审判实践,努力解读、诠释目前有限的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法律依据,以期对现行海上货物运输留置权制度的科学完善,提出若干有建设性、参考性、实务性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1.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与托运人所签订的,以收取运费为对价,将托运人所提交的货物经海路从一港运到另一港口的合同;在中国运输实践与运输法律理论中,其专指涉外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与被称为水路运输合同的国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相对应。作为运输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我国《海商法》也对它进行了专章法律调整。如何正确地认识不同法律规范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适用,正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承运人的识别一直是海上货物运输相关方所面临的一项难题,该困难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国际公约及各国国内法对承运人概念的定义不一;二是运输方式的多样及复杂性。拟通过分析有关条文,并结合实际案例,较系统地阐述我国《海商法》下有关承运人制度。  相似文献   

13.
通过对一起危险品多式联运货损纠纷案的评析,探讨了多式联运合同与多式联运经营人、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与诉讼主体资格、危险货物运输特殊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是证明承运人收到了托运人交运的货物,承运人在目的港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提单签发的日期是货物装船日期的证明。货物装船后承运人签发提单,这是国际公约、国内法规定的对承运人的责任要求。预借、倒签提单的行为会影响到提单持有人利益的正常实现。本文试图从理论上和对于实践的总结中论述预借、倒签提单行为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15.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国际海商法发展的趋势和我国海运业发展的需要,应从归责原则、免责事由、举证责任分担和责任限制四个方面完善我国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6.
1997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达3251亿美元,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资格从事海上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以下简称货代企业)达1400多家。进出口货物绝大部分以海上运输方式进行(根据我国海商法对多式联运的特别规定,本文把含有海运方式的多式联运视为海上运输),且货代企业营业收入中又以海上货运代理业务所占的比重为最大。目前我国对海上货运代理业尚缺乏健全的法律规范,在海上货运代理的地位、权利、义务、法律责任(包括责任限制、除外责任)等方面亟待有明确的规定。本文根据海上货物运输代理合同纠纷的特点,提出在处…  相似文献   

17.
本文首先明确了承运人"责任期间"实际上是其合同主义务期间.然后又通过对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主义务的分析,并结合国际公约进一步阐明了承运人"责任期间"的涵义和实际功能.  相似文献   

18.
提单首要条款性质的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孙岚  刘超 《现代法学》2003,25(6):183-186
提单首要条款是规定有关承运人权利、义务、责任和免责适用某一国际公约的条款 ,它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在法律选择上的体现。首要条款和提单法律适用条款都是当事人就提单运输适用法律所作的选择 ,前者是对国际公约的选择 ,后者是对某国法的选择。无论法院地国是否为缔约国对首要条款的效力都应尊重和承认  相似文献   

19.
"电放"货物因尚无国际公约或国内法加以规范,因而会对贸易商和承运人带来诸多风险,而结汇银行也难以接受。若能以海运单作为运输单据和结汇单据,充分利用其优越性,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化解风险,并满足承运人、贸易商和银行的不同需要,促进国际贸易和海上货物运输的顺利发展。  相似文献   

20.
承运人对货物延迟损失的赔偿责任是一特殊、复杂的海商法律问题。现行的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海牙一维斯比规则”没有对这一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汉堡规则”首次明确了承运人对延迟交付损失的赔偿责任,1993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参照“汉堡规则”的规定,对此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承运人对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是目前我国航运界法律界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人拟就承运人的延迟损失赔偿责任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一、延迟与延迟损失的概念海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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