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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物权法的立法任务刻不容缓,立法机关已正式将其提到议事日程上。鉴于不动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大作用,不动产物权法应当是我国物权立法的重点,而不动产登记制度又是不动产物权法的基本制度,在不动产物权法中占据着显要的地位。笔者在物权立法之际,对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及建立和完善我国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2.
不动产预告制度是物权法登记制度中的一个重要规定,它将物权法原理与债权法原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赋予债权请求权以物权的排他效力,既保护债权请求权又保护物权请求权,可以有效地保护不动产请求权,最终达到平衡不动产交易当中各方利益的目的。但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0条的规定,它在登记范围、程序以及登记机关等方面却存在着许多的不足和缺陷,影响了法律权威的实现和维护。  相似文献   

3.
居住权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并不完善,在《物权法》中缺失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社会与法律两个方面。实践中,应当将居住权在婚姻家庭法中的发展作为突破口,通过“物权法+有关单行法”的多元立法体例。在我国的民法典体系内最终应当正式建立一个以物权法为核心、相关特别法为补充的全面现代的居住权制度。恢复其独立物权种类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4.
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当前我国物权立法对不动产物权变动引入法定公证制度的规定阙如,使得我国物权制度的法律价值大打折扣.因此,对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设定法定公证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以期将法定公证制度引入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领域.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在保护农民利益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赋予了农民实实在在的物权。但《物权法》的条文也清楚地表明,它还存在有一定的缺陷,它努力的空间还很大,而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农地新政为它指明了努力的方向。立法机关应当尽快将党的政策上升为法律,履行职责,修改、完善中国的物权法,充分保障农民这个弱势群体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对于该项权利的抵押,我国现行政策、法规并没有明确允许。但是立足我国现实情况,结合现行政策、法规的精神,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允许抵押,相应的法律制度也必须构建。  相似文献   

7.
我国《物权法》规定,物权因法律行为而发生变动时,除了需要当事人之间有债权合意外,还需要登记(不动产)或交付(动产)的形式,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依此我们可以看出,物权的取得和交付并不是同时的,这就造成了实践中一物二卖或者标的物风险转移责任承担争议问题. 一、交付行为在物权变动中的法律地位 物权变动需要公示,不动产的公示方法为登记,动产则为交付和占有.关于交付的分类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简易交付等,而债权的设立、变更只以双方合意或者法律规定为准.对于动产来说买卖合同成立后,交付动产的时间就是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给买受人的时间.当然在简易交付、在途货物交易时,合同成立时间即为交付时间.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条中以较为原则性的法律语言规定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制度。但具体到这一制度如何建立还存在理论上的争议,并且实践中就如何设计出逐步向统一的登记机关过渡的可行性方案还亟待研究。行政协助制度可以从完善现有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协调登记机关之间的行为出发,最终向统一的登记制度过渡。  相似文献   

9.
黄金桥 《唯实》2008,(5):52-57
我国物权法吸收借鉴其他立法例的成果,比较全面地建立起非基于法律行为导致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体系。但是物权法对该制度中若干关键问题规定得较为原则抽象,需要结合法理与实践对笼统模糊之处进行具体分析解释,以探讨法律规范背后的真正意旨,明确在非因法律行为引起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后登记公示原则回归的必要性,从而为准确实施与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10.
矿业用地制度独立以及农村矿山直接使用集体土地,催生了农村矿业用地登记制度。矿山企业从要素市场获取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和公示土地归属物权而进行民事登记,颁发产权证;发挥土地归属物权的效用而进入矿业开发市场,为准入和监督土地用途而给予行政许可登记,颁发许可证。农村矿业用地的双层登记制度,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属性和不同的功能特征,界定了市场与政府职能的分工。依靠相关立法对双层登记的内容、程序、效力及其责任等分别作出规定,以此实现农村矿业用地双层登记的法制化。  相似文献   

11.
土地登记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近年来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规则》实施以来,我国土地登记制度取得了长足进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违规登记、不规范登记的问题也一定程度地存在着,影响了土地登记的公信力、土地登记的效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给土地权利人造成损失。  相似文献   

12.
付丽 《世纪桥》2011,(1):53-54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关于我国物权变动模式选择的讨论更加激烈,本文以解释学的方法对《物权法》的条文进行分析,欲达到对我国《物权法》所选择的物权变动模式进行准确的判断与合理的解释。由于《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模式规定的不完善,在对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的选择进行定位的时候必须结合其他相关的民事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得出我国的物权变动模式以债权形式主义为主,以相对的债权意思主义为辅的结论。最后,将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进一步分析我国此物权变动模式选择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3.
一、《物权法》视野下的房屋拆迁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对于拆迁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根据这一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属于国家征收行为的一种。既然属于征收,就要符合征收规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由此得出征收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首先征收的主体是国家,其次征收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物权法》中规定的房屋拆迁制度与我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完全吻合,但却与我国原有的房屋拆迁制度截然不同。二、《物权法》实施前的房屋拆迁制度在《物权法》出台以前,我国原有的房屋拆迁制度主要指的是2001年国务院通过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这一条例中房屋拆迁目的与拆迁主体的规定与《物权法》的规定相悖。1.拆迁目的规定的缺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这个条件十分宽松,实质上只要符合城市规划基本上就可以拆迁,因为几乎所有的拆迁...  相似文献   

14.
王崇敏  王慧 《学习论坛》2005,21(11):77-78
在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学界就担保物权的立法定位存在很大分歧,其根源就在于学者对于物权的一些基本观念和范畴的认识存在分歧。从我国物权法研究的现状来看,担保物权的理论化之路不合时宜,而备受忽视的制度技术化之路有助于解决我国物权法制定过程中担保物权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15.
信托登记一方面具有确保信托财产独立性、增强其公信力的作用,另一方面有助于保护信托法律关系与交易安全。目前,我国信托登记制度还不完善,《信托法》确立的登记生效模式在比较法上并无依据,信托登记与既有的物权登记衔接不畅等,制约着信托登记的进一步发展。实践中,必须建立健全信托登记制度,根据不同类型的信托财产采用灵活的信托登记模式,依托统一窗口、分散登记、信息共享的方式实现信托登记与物权登记的衔接,由此不断推进我国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不动产登记     
《实践》2015,(4)
<正>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17.
蔡立彬  郑宏伟 《世纪桥》2011,(21):57-58
《物权法》对预告登记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对于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的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而言,是一个关键性的突破,对于保护不动产交易中债权人的利益,借此维护交易安全和稳定,防止"一房二卖"现象的发生具有重要的意义。执行实践中,对于被执行人系预告登记房产的所有权人时,能否对该预告登记的房产进行查封,是执行法官必须面对和回答的问题。从预告登记的性质和现有的法律制度来看,答案是肯定的。  相似文献   

18.
王传辉先生在《羊城晚报》发表了《必须强调对少数人权益的保护》一文,得出了必须强调对少数人权益保护的结论。笔者不同意该观点。我国物权法的基本精神,是对物权人平等保护。在处理物权的归属或转移中,无论是多数人的权益还是少数人的权益,都要遵循法律的既定标准公平办理,这才符合物权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中国民法法典化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立法是物权法,而物权法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制度就是物权行为。在立法中对物权行为的态度问题是我国物权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围绕我国物权立法是否应采纳德国的物权行为理论,在学术界存在激烈的争论。因此,对物权行为理论进行一番探讨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拟就该理论及我国物权法是否应借鉴这一理论作一些分析。一、物权行为理论起源。物权行为概念和理论是由18世纪至19世纪德国著名法学家萨维尼提出的。他于19世纪初在柏林大学的讲义中提出,为履行买卖契约或其它以移转所有权为目的之契约而践行之…  相似文献   

20.
冯桂艳 《求实》2006,(Z1):110
取得时效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它是指无权利人以行使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的意思,公然、和平地继续占有他人的所有物,经过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间,即依法取得其财产所有权或者其他财产权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在第7章第135条到141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但却没有取得时效的规定,这一现象延续至今。2002年12月17日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该草案在总则编规定了取得时效制度。但尽管如此,学界仍有很多人对规定取得时效持否定态度。笔者认为,我国民法应建立取得时效制度。一、建立取得时效制度之原因分析(一)是稳定社会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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