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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新制定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05年9月30日公布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司法部出台的有关司法鉴定管理的又一个与人大《决定》相配套的重要规章。结合工作实践和思考,就新版《通则》及其相关内容作一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2.
郭志媛 《中国司法》2007,(10):84-86
一、《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出台的重大意义为了进一步实现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司法部于2007年8月7日公布了重新制定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以取代司法部2001年8月31日发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以下简称"试行通则"),这是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中又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成果,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李禹 《中国司法》2005,(12):24-25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规定了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及开展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规范性要求,开启了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之大门。为配合《决定》200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司法部作为司法鉴定的主管部门,经国务院批准,于2005年9月29日颁布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5号令)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第96号令)。鉴于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采取的登记管理模式及《司法鉴定机构…  相似文献   

4.
为了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有关配套的法规制订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经请示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决定修改原《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两个规章,以确保《决定》的顺利实施。近日,新成立的司法部司法鉴定制体改革工作办公室在上海召开会议,  相似文献   

5.
在方兴未艾的司法体制改革中,鉴定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社会各界对司法鉴定的广泛关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鉴定制度的发展与变革。为了从制度上解决司法鉴定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该决定从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入手,对鉴定机构的设置、鉴定机构与鉴定人的登记管理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为了贯彻该项决定,司法部于2005年9月30日公布了《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根据《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侦查机关设立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不适用司法行政部门的登记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6.
为了深入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关于《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  相似文献   

7.
王羚 《中国司法》2008,(4):80-82
司法鉴定准入管理工作是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事关司法鉴定机构体系的建立和司法鉴定人队伍的建设。它是名册管理、执业管理、处罚管理的基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实施以后,司法部依据国家法律颁布了《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就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准入的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8.
一、制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必要性及起草过程2005年10月起实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司法鉴定业务活动应当遵循的制度和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司法部2001年制定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实施以来,在规范司法鉴定业务活动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决定》出台后,存在与《决定》不一致或不相适应的问  相似文献   

9.
郭华 《中国司法》2007,(11):76-79
随着我国法治的发展和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司法部2001年8月31日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以下简称《通则(试行)》)(2002年6月1日施行)已不能完全满足诉讼的需要,特别是与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后的进程不相适应,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规定,司法部于2007年8月7日重新颁布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为《通则》)(2007年10月1日施行)。这部规章的颁布对于实现司法鉴定程序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证司法鉴定人独立、客…  相似文献   

10.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及一些与此相配套的重要规章,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的实施以来,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文着重对困扰刑事诉讼的相关司法鉴定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剖析,力求有助司法鉴定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7.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发挥政府的转移支付职能缩小贫富差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贫困是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缩小贫富差距是各国政府都极其重视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转移支付的职能,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的、基本的方式之一。转型期我国的财力还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转移支付的效用最大化,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减少政府投资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向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医疗、社保、农业等领域倾斜是唯一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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