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俞欢 《犯罪研究》2009,(5):69-72
刑事诉讼证据开示制度发达于美国,由于其在提高诉讼效率、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保证司法的公正性等方面起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已经为西方大多数国家刑事诉讼制度所接受,逐渐成为一项国际诉讼准则。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对该问题的规定仅散见于《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相似文献   

2.
俄罗斯一九九七年莫斯科《法律》出版社出版了俄联邦《刑事诉讼法教程》。该书受到俄罗斯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审判理论部主任B·M·萨文斯基和联邦内务部刑事侦查学院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功勋科学家B·N·鲍仁耶夫的高度评价0在书中介绍的国际刑事诉讼法部分,根据美、英、法、德最新刑事立法基本原则和内容及其出版的法律书刊的评论,概括地论述了这些国家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和诉讼模式,以便对当今世界刑事诉讼的类型有全面的了解。西方发达国家刑事诉讼具有某种共性,但这并不排除各类诉讼在具体模式上的多样性。这种多…  相似文献   

3.
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18条、第119条分别规定了中止诉讼的五种情况和终结诉讼的四种情况,而同为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法》却无类似规定,以致刑事诉讼中出现某种特殊情况时(如被告人死亡、被告人逃跑等)司法机关处理起来无以为据。因此,刑事诉讼中应有中止和终结程序的规定,同时尚应从理论上加以论证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一、借鉴比较从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看,很多都有关于刑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我国宪法也作了同样的规定。这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或曰刑事诉讼的原则)之一。而所谓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公、检、法三机关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准则,是以指导司法机关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为目的的原则,而不是在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过程中所要遵循的原则。立法原则同司法原则不同,尽管司法原则是由立法原则所确立的,但立法原则并不等于…  相似文献   

5.
李杨 《法制与社会》2012,(32):257-258
刑事诉讼法原则是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的,对刑事诉讼从立法到司法都有普遍意义和指导作用的,国家机关和诉讼参与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刑事诉讼原则是刑事诉讼法律体系构建的支点。对该问题的认识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立法工作的质量,和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当开展。本文从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出发对刑事诉讼法原则的概念、特征、分类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6.
《法学杂志》一九八五年第六期刊登了一篇题为《对〈被告人上诉引起的重审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一文的质疑》中所提到的“对被告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不得加重被告的刑罚”,实际上指的就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这个原则是由资产阶级首先提出来的,最早见于一八八○年法国刑事诉讼法典,以后在大陆法系的许多国家也都作了类似的规定我国刑事诉讼立法吸收了资产阶级立法的一些精华,也把上诉不加刑作为一项诉讼原则规定在刑事诉讼法典中,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但由于有的被告人对  相似文献   

7.
中国刑事辩护本体省思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一、引言199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我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其中关于刑事辩护制度的修改是带有历史性的重大改革。与1979年《刑诉法》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大为提前,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数量、资格,扩大了法院指定辩护的范围,扩充了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引入了庭审控辩对抗机制等,律师能够多阶段、多形式介入刑事诉讼活动。这一立法变动旨在通过对辩护制度的完善,提升人权保障的力度,使我国的刑事辩护制度得以沿着法治的轨道前行。笔者认为,仅仅从立法的角度看中国《…  相似文献   

8.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实施已经1年多了。司法实践表明:新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刑事诉讼向着民主、科学、合理、人道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新的《刑诉法》通过对诉讼方式的改革,把律师推到了诉讼的前面。律师介入诉讼...  相似文献   

9.
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事诉讼中的许多重大问题都进行了修改,特别是在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方面取得了重大进步。但是,《决定》对证人作证这一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却只作了简单的。原则性的规定。对于如何健全、保障证人的诉讼权利,明确其拒不作证的法律责任,促使其依法履行作证义务,以适应控辩式审判方式的要求等;司题都未作具体规定。笔者认为上述问题有必要从理论上继续深入探讨,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立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  相似文献   

10.
刑事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996年刑诉法的修改无论是在对刑事诉讼程序还是律师权利方面都做出了一定的突破.巩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但与国际刑事辩护制度标准仍有一定差距,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新《律师法》赋予律师更多的执业权利特别是律师的辩护权利,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律师法》不是基本法,不能囊括诉讼制度的全部,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立法方面的缺失,仍期待《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1.
祁麟 《法制与社会》2012,(33):239-241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长期以来出于一个被忽视的状况下,随着国际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发展,被害人的权利保障日益受到了重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关系着起诉权的配置,诉讼构造的构建等诸多重要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也从立法角度确立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以及保障了被害人的诸多权益,但从保护人权保护被害人利益的角度思考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害人权利的保障仍有改善空间。  相似文献   

12.
侦查、司法人员侵犯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或者对其进行人身侮辱的,属于严重的程序性违法行为和司法侵权行为。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参与人对于侦查、司法人员的侵权行为有权提出控告,旨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免遭侵害,同时有效地防止因执法、司法侵权行为导致刑事错案。然而,由于刑事诉讼法未能提供具体有效的权利救济途径以致刑事诉讼参与人的控告权严重虚化。为了使刑事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我国应当尽早完善刑事诉讼参与人控告权保障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13.
论强制措施概念之修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万毅 《清华法学》2012,6(3):44-54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虽然对强制措施制度进行了重大修正,但在立法体例上仍然沿袭了现行刑事诉讼法的作法,在立法思路上并未认真检讨传统强制措施概念的缺陷.一直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关于刑事强制措施概念的通说缺乏准确性和科学性,并未能准确揭示其本质和目的.与我国当前的强制措施概念相比,大陆法系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的强制处分概念不仅包括人身保全措施、证据保全措施、还将其拓展到了暂时处分措施,此内涵与外延更符合该项措施的本质,更具解释力,也更能凸显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功能.据此,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的概念应修正为: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干预(限制或剥夺)公民基本权利的各种强制性行为.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未成年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等方面与成年人都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有关二者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也应当有较大的差异。然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凸现这一点。基于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保障的重要性,《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时,应当设立专章规定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同时应当从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两个方面,体现未成年人诉讼的个性和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保障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15.
从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结构体例上看,我国的刑事诉讼(公诉案件)大致包括这样几个程序: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且各程序之间呈一种层级递进状态。侦查立案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第一级程序,是刑事诉讼程序启动的标志和基础,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在法条结构上《刑事诉讼法》以专节的形式对侦查立案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包括立案的条件、管辖、程序、监督等内容。我国诉讼法理论学界认为,立案是每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程序。只有经过立案,其他诉讼阶段才能依次进行,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才有法律依据,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对此,笔者不完全认同,认为将立案作为刑事诉讼程序启动的标志和基础使侦查机关诸多的立案前行为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综观世界各国有关刑事诉讼立法,除前苏联,东欧和蒙古等国与我国一样,将提起刑事诉讼即立  相似文献   

16.
《政法学刊》2018,(5):6-13
在肯定技术侦查立法在总体上进步的同时,不能忽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二章新增第八节存在的立法设计上的缺陷,存在与刑事诉讼相关制度相冲突、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背离的情况,不利于刑事诉讼的程序控制功能的发挥以及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目的的有效实现。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之际,有必要再次提出关于"技术侦查措施"一节在立法设计上存在的问题,以期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得以进一步完善,尤其是其中"秘密侦查"措施与"技术侦查"实属不同的特殊侦查方法的事实加以澄清,对二者的性质及刑事诉讼制度之于两者的不同运用加以厘界,从而使刑事诉讼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实施得以按照立法原意更有效地开展。  相似文献   

17.
闫俊瑛  李梅 《人民检察》2013,(19):61-63
因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脱逃导致刑事诉讼不能继续进行,是诉讼中止的主要情形,修改前后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均有规定。但修改后刑诉法仅确立了中止审理,对规定在原《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诉讼规则》)中的中止侦查和中止审查未予明确,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修改后的《诉讼规则(试行)》)相应取消了中止侦查与中止审查的规定,从而给检察机关办理被取保候审人脱逃案件带来难题。  相似文献   

18.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将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这不仅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和司法制度改革与完善的一个显著标志,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初步结束了法学界长达数十年的争论,从而为律师全面介入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奠定了立法和理论基础。一、律师提前介入刑事诉讼的立大理论和现实意义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作为一种诉讼理论,广泛体现在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之中。法国《人权宣言》第9条规定:“任何人在其未被…  相似文献   

19.
《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从侦查阶段的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但因立法的保守与瑕疵,导致律师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中诉讼地位不明,名份不清,此时还不能称为辩护律师,不能履行辩护律师的职能,致使律师在刑事诉讼侦查阶段不能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犯罪嫌疑  相似文献   

20.
从诉讼结构上讲,控诉、辩护、审判构成了现代刑事诉讼的三项基本职能,共同维系、支撑着司法公正的实现。其中,辩护职能的强弱对司法公正的实现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为此,现代世界各国在刑事诉讼中都确立了辩护原则。我国1996年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加强刑事诉讼的辩护职能方面有很大的进步。但是,应当承认立法上的这些进步距离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上刑事辩护的基本标准还有相当的差距。更有甚者,立法上的这些进步在司法实践中又被大打折扣,不能得到切实地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