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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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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职权,也是监督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经常性监督工作形式。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的经常性监督方式之一,是新形势下完善人大监督制度,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重要举措。由于这项工作目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地方人大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探讨的问题。为了充分发挥人大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职能,本文结合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工作实际,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的几个问题做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探讨。  相似文献   

2.
地方人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是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对本级政府和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工作中,对其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之外的非法律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的法律制度。审查监督规范性文件,是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行使好这一职权,可以加强地方人大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相似文献   

3.
地方规范性文件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其合宪、合法和适当性问题直接对执法产生影响。明确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范围 ,加强和完善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 ,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进一步实现监督权 ,确保法律和法规统一实施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4.
审查规范性文件是法律赋予地方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监督工作的一种形式。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从地方人大工作实践看,审查规范性文件这一监督形式运用得还不够,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本文对不具有立法权的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如何审查规范性文件作一些探讨。一、规范性文件的范畴规范性文件的涵盖面很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  相似文献   

5.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维护法制统一、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专门进行了规定,并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出具体规定,标志着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的正式确立。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有利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各项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责分工和责任机制,有利于推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相似文献   

6.
陈军 《人大研究》2013,(12):23-24,25-27
地方人大对同级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享有监督权,有权撤销或纠正地方政府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规定基本处于虚置状态,人大监督流于形式,违法性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得到及时纠正。行政规范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社会实施管理,依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发布的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令[1]。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7.
刘洋 《人大建设》2005,(2):44-45
对地方国家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监督.并视审查情况作出处理.是地方人大一项经常的、基本的工作。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项审查监督还显得薄弱和被动.给全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带来了一定影响。因此,加强对这一监督形式的研究.是人大工作实践的迫切要求。  相似文献   

8.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日照市东港区人大强化监督,完善体制机制,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相似文献   

9.
地方政府立法行为来源于有权机关的授权,地方政府立法权与地方政府依据授权从事立法活动并不排斥。依据《立法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之规定,地方政府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有共性——立法性,否定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性,在理论上不能自圆其说,在实践上导致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之行为游离于权利监督、程序监督、立法监督、司法监督之外。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法律监督,已成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和今后地方人大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近几年的工作实践来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在我省各区县开展得还不够平衡,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学习宣传还不到位,区县各级机关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  相似文献   

11.
地方政府立法行为来源于有权机关的授权,地方政府立法权与地方政府依据授权从事立法活动并不排斥.依据《立法法》和《地方政府组织法》之规定,地方政府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有共性--立法性,否定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立法性,在理论上不能自圆其说,在实践上导致地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之行为游离于权利监督、程序监督、立法监督、司法监督之外.  相似文献   

12.
地方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内容,完善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需要。相对于全国人  相似文献   

13.
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地方人大的实践,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主要形式或主要手段有: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预算、审查规范性文件、执法检查、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个案监督、询问和质问、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从20年来的实践看,这些监督形式有的被广泛和经常性地运用,有的较少运用,有的则基本未用。特定问题调查就是极少运用或基本未用的一种监督形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应当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就此试作一番梳理和思考,以期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力度,推动人大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我国人大特定问题调查…  相似文献   

14.
潘金顺 《人民政坛》2007,(11):44-45
从20世纪80年代初地方人大工作刚刚起步开始,为了提高人大常委会议事水平,解决“议而无果”的问题,一些地方人大探索创制了一种专门反映常委会审议成果的特有载体,叫作“审议意见”。后来,随着人大工作的不断向前发展,“审议意见”作为人大监督工作中一种形式和手段被普遍运用,许多地方人大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对“审议意见”的性质地位、形成程序和办理要求作了具体的规定,使“审议意见”在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各地对“审议意见”的认识不一,具体运作方式各异,其效果也大不一样。  相似文献   

15.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近年,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职责,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相似文献   

16.
陈志 《人大研究》2006,(12):4-6
根据现行的立法模式,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其余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没有权力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没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除了因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任免权等法定权力而制作的规范性文件外,往往还有用来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运作、涉及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规范性文件。这些规范性文件主要用来规范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运作,并且或多或少地对同级“一府两院”有一些约束力。怎样看待这些规范性文件的性质呢?我们知道,立法是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  相似文献   

17.
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监督法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监督职权,也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规范、在规范中提高,不断调查研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  相似文献   

18.
当前制约地方人大监督权的三大难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监督职能是人大的基本职能,行使监督权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定职权。我国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工作有了很大的发展,由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初期讳言监督,发展到现在多数地方已能理直气壮讲监督并进行监督;不少地方人大通过实践,已建立有关的监督制度,部分有立法权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已初步制定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近几年来,各地人大还总结出一批监督工作的好经验。但是,随着我国人民的民主、法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意识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当前地方人大的监督工作已不够满意;从事人大工作的地方人…  相似文献   

19.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监督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许多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这项工作还处于探索或未启动状态。笔者试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现状、意义、对象、内容、启动及审查程序等方面入手,对此项工作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对于维护法制统一、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监督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专门进行了规定,并授权省级人大常委会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作出具体规定,标志着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的正式确立。2013年9月26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有利于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各项制度,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责分工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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