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窗外奥林匹克五环旗迎风招展,室内争辩双方唇枪舌箭。随着仲裁员一声"请肃静",一场由申请人肯尼亚拳击运动员迈亚西亚状告被申请人——国际奥委会执委会的体育争议仲裁正式拉开序幕。笔者在北京奥运会来临之际,独家专访了武汉大学副校长、中国国际私法学学会会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研究会副会长、国际体育仲裁院仲裁员黄进,聆听了他在2004年8月作为唯一的一位来自亚洲国家的仲裁员,参加国际体育仲裁院雅典奥运会仲裁庭工作的精彩讲述。  相似文献   

2.
顾燕 《前沿》2011,(24):93-95
在西方法律文化中,国际商事仲裁之仲裁庭应由奇数个仲裁员组成,在没有仲裁协议规定的情况下,仲裁员的人数为三个。国际商事仲裁中,虽有一些国际统一标准,但法律文化在仲裁庭的组成及地位、仲裁进行之方式、事实披露及审前程序、证人证言之地位及庭审记录保存、当事人自治、裁决之作出方式等方面,仍对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产生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3.
仲裁员制度作为整个仲裁制度的灵魂所在,其合理性直接影响到仲裁的公信力和仲裁制度作为国际商贸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和发展。目前,我国存在仲裁员名册信息缺乏、外籍仲裁员数量少且分布不合理和首席仲裁员的产生程序不完善等制度缺陷。吸收借鉴域外仲裁的成功做法,完善我国的仲裁员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是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并与国际经济接轨的结果。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要求中国完善仲裁立法和仲裁制度,转变和创新仲裁理念。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改革与发展的趋向表现为国际商事仲裁类型的多样化、仲裁员制度的合理化、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扩大化、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的弱化和国际商事仲裁业务发展的产业化。  相似文献   

5.
《新东方》2019,(6)
临时仲裁强调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与海事仲裁高效性、专业性、经济性的要求不谋而合。海南自贸区要建设国际一流航运中心,就必须完善自身的商事仲裁制度。具体操作层面上,海南自贸区应首先实现海事临时仲裁制度的"有法可依";其次应制定海事仲裁规则,建立和完善仲裁机构对海事临时仲裁的协助机制;以及引入和监督高素质的从事海事仲裁的临时仲裁员,发展海事临时仲裁中的小额仲裁程序;最后确保海事临时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相似文献   

6.
一、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所提及的仲裁法庭,应由按下述方式指派的三名仲裁员组成:(一)提起仲裁程序的一方应将一名仲裁员的姓名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则应在收到通知之后40天内将第二名仲裁员的姓名通知提起仲裁程序一方。在指派第二名仲裁员后60天内,当事方应指派第三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不应是任何当事方的国民,也不应与前两名仲裁员的任何一位同国籍。仲裁法庭将由第三名仲裁员主持。(二)如果未能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指派第二名仲裁员,或者当事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就第三名仲裁员的指派达成协议,该仲裁员可以应任何一方的要求,由常设仲裁法庭秘书长从不具有公约缔约国国籍的、具有国际名望的人员中选派。  相似文献   

7.
仲裁员是否要对其在仲裁过程中实施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给仲裁当事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仲裁责任,英美法系国家普遍强调仲裁员的“准法官”的特殊身份,赋予其仲裁责任豁免权;而大陆法系国家则认为仲裁员与当事人存在着某种合同关系,强调仲裁员的身份与一般技术人员一致之处,要求仲裁员承担仲裁责任。本文通过对两大法系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理论和实践的比较,提出了“有限的仲裁责任豁免”论。主张仲裁员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仲裁责任豁免,但超出一定的条件和范围,则应承担仲裁责任。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作了肯定性的评析。  相似文献   

8.
海峡两岸商事仲裁法律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ADR)机制组成部分的仲裁受到日益广泛的重视。作者注意到仲裁对解决两岸商事争议重要且特殊的作用,以各国仲裁立法实践及国际商事仲裁通行做法为参照,从仲裁协议、仲裁员与仲裁庭、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执行、两岸仲裁合作等方面对两岸商事仲裁法律制度的最新发展进行比较研究,对两岸商事仲裁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研究性的改进建议,以期促进两岸仲裁制度的相互沟通及两岸仲裁合作。  相似文献   

9.
在奥运会历史上,我国只有三位学者曾经荣幸地担当国际体育仲裁院的仲裁员这一光荣角色,而武汉大学副校长黄进就是其中之一。  相似文献   

10.
临时仲裁作为仲裁制度的一种,以其高度自治性的优势,为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极大的方便。遗憾的是,我国1994年《仲裁法》没有规定临时仲裁制度,当前无论是仲裁理论还是仲裁实践,均在"摸着石头过河"。临时仲裁制度的构建,应正确认识临时仲裁的必要性,破除临时仲裁的"虚幻化"、可替代性、缺乏现实基础等理论障碍,确定临时仲裁制度的法律地位,明确临时仲裁协议的内容,完善临时仲裁员规则,保障临时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相似文献   

11.
中国仲裁责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罗国强 《中国发展》2010,10(6):41-47
该文以仲裁协议当事人与仲裁员、仲裁协议当事人与机构仲裁中的仲裁机构之间存在特殊服务合同关系为出发点,对中国仲裁责任制度从责任主体、责任要件、责任范围、责任形式、追责时效和追责程序等六个方面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2.
随着我国加入WTO,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推进。改革我国的仲裁制度以便与国际接轨,势在必行。众所周知、加入WTO后会对我国的外贸产生相当大的积极影响.但国际商事争议的发生同时也会随之频繁和复杂,这就对争议解决制度,特别是仲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国在并不完全适合自由贸易的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建立起来的仲裁制度,必须加以改革,以便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13.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一支富有活力和希望的生力军,其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对促进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仲裁作为一种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制度,对保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也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仲裁制度仍存在些许缺陷和不足,需尽快加以改进和完善。  相似文献   

14.
国际商亨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直接关系到仲裁协议效力的确定,并由此影响仲裁庭的管辖权,因此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是国际商事仲裁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本文拟结合现行立法、判例以及国外立法对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法律适用进行分析与探讨,并为完善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法律适用提出立法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惩罚性赔偿可否在国际商事仲裁中适用,我国尚无明确的立法与司法实践,国际社会对此也持谨慎态度。美国相关案例对此做出了肯定性判决,这对国际商事仲裁将会产生重大影响。从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的法律适用以及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方面,深入分析惩罚性赔偿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使用所遭遇的障碍及其可能的解决途径.对于完善在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大格局背景下的我国仲裁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日本的体育仲裁机构与竞技团体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体育纷争的解决途径一般是由裁判来判定,而近年来随着国际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和完善,国际体育纷争更多地谋求以仲裁方式来解决。本文通过研究日本体育仲裁机构(JSAA)设立的意义及其与各竞技团体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我国设立体育仲裁机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7.
刘武俊 《中国发展》2008,8(2):23-35
仲裁制度一直是中国法学界边缘化的研究课题,尽管也有一些或系统或零散的著述,但大都从纯理论的角度研究,很少有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的实证研究成果。该文在作者深入具有代表性的地方仲裁机构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剖析了中国仲裁业发展的历程和现状,尤其是逐一剖析了地方仲裁业发展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同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仲裁业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18.
论我国异地商会管理体制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异地商会大量出现,对沟通政府和企业,推动区域经济合作交流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相关法律制度的滞后性,在异地商会的管理体制上还存在着法律规定欠缺、外部管理体制混乱、内部管理体制不规范等问题。为此,应当制定统一的商会法,正确处理政府与商会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合理引导异地商会的发展,改革双重管理体制、使之逐渐向一元管理体制转变,放松一地一业一会的限制,完善异地商会的章程和内部组织机构,并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9.
《人权》2016,(2)
The advent of the internet era breeds a new concept, namely, the right to internet access. Many countries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s well as individuals, are advocating or have already embodied it as a basic human right, thus enhancing the issues of whether it should be incorporated into the macro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By analyzing the facts, this article points out that the international concept of the right to internet access should be distinguished from its domestic concept, for there are no legal sources about the right to internet access for guidance as with some treaties in the current international law, despite its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some existing rights such as the freedom of speech, press and assembly, or the right of equality, or the right to development. And there is still a long time before the legal value and related responsibilities as well as the boundaries about the right to internet access becomes a consensus in the international society. Even though there is quite a possibility, this right hasn't been embodied as part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and thus hasn't made a legal concept in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 law.  相似文献   

20.
在1874年台湾漂民案中,知识精英和东南督宪借助奏折、照会和报刊等介质,首次在晚清外交中构建起国际法话语圈。论者广泛援引万国公法,形成诸如强调领土不容侵越、属地原则下番地自治、指责日本踞台及索赔、禁止局外对日援助、保护在日华侨、请求国际仲裁之类的观点和建议。公法舆论不仅迎合了清政府“或谕以情理,或示以兵威”的对日交涉策略,而且呼应甚或引导政府决策与军事外交。以天下体系为圭臬,晚清中国对国际法采取选择性采择,内在地削减了由“实效管辖论”所造成的国际公法与天下体系之间的紧张与张力,展现了东西方国际秩序之间的对话与沟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