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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律顾问     
一、四川省的老刘是一家私立幼儿园的园长,2012年12月份,幼儿园的小朋友圆圆在游戏时,将另一个小朋友芳芳推下滑梯,导致芳芳摔伤,造成芳芳右腿小腿骨折。老刘马上将芳芳送到医院救治,并及时联系了家长,芳芳住院治疗共花费四千余元,芳芳的家长主张治疗费应由幼儿园承担,老刘则认为圆圆的家长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不应该全部由幼儿园承担赔偿责任,从而引发纠纷,找到街道调委会进行调解。请问,这起纠纷的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呢?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遭受外来人员伤害的,首先由侵权人对学生人身伤害进行赔偿,但是找不到侵权人、侵权人没有能力赔偿或者侵权人不能完全赔偿,如果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没有尽到教育管理义务,应当承担补充赔偿义务。但是这种补充责任是"相应的补充责任",即在其过错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事后可以向最终责任人追偿。本文以补充责任为视角对《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进行解读,并对"相应的补充责任"进行界定,希望对即将实施的《侵权责任法》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3.
幼儿在幼儿园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辨析责任的关键在于判定幼儿园是否负有管理责任。幼儿园既非入园幼儿的法定监护人,也非委托监护人和指定监护人,幼儿园对幼儿应承担具有公法强制性的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设定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原则,将举证责任附加给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对全面推进幼儿园依法治园具有重要的价值。  相似文献   

4.
安全关照义务论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问题的提起安全关照义务是指在一定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关心照顾义务,违反这一义务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谓“一定的法律关系”,是指雇佣关系、运输关系、服务关系及学校、幼儿园对学生的培养教育关系等。所谓“依法”,是指当事人?..  相似文献   

5.
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等不是产品责任的责任主体。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的归责事由都是无过错责任,两者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以其存在过错为前提,在其中一方向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另一方追偿,这种追偿是最终责任承担意义上的追偿,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所承担的不是连带责任,而是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6.
高科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面临路径难题。通过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经营者的社会责任,并不必然就导致高科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的共同治理模式在企业治理中也不具有可操作性。高科技企业面对经营环境的变化,将承担社会责任与赢取战略优势相结合,通过实施社会责任促进自身发展、转变经营战略是承担社会责任的根本出路,而利益相关者也要构建有利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环境。  相似文献   

7.
派遣劳动者作为劳务派遣关系中的一方主体,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致人损害时我国现有的雇主责任规则难以适用,由此,在未来的侵权责任法中对其雇主责任应规定如下:在外部责任的承担上,派遣单位和要派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内部责任承担上,派遣劳动者承担重大过错责任;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有约定的依约定承担,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派遣单位承担选任雇员的过错推定责任、要派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相似文献   

8.
鲁晓明  郑溢鑫 《行政与法》2013,(3):124-128,F0003
与我国主流学者主张销售者承担产品严格责任不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学者认为,承担产品责任对销售者而言是不公平的。美国虽从总体上对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持肯定态度,但现实中施加了许多限制,而由于警示缺陷只须承担过错责任,销售者责任已在很大程度上偏离了传统严格责任的内涵。我国不加限制地要求销售者承担产品责任之正当性值得怀疑,需要重新反思。  相似文献   

9.
王永杰 《行政与法》2002,(6):96-96,F003
当法人不仅以投入合作企业中的财产承担责任,而且以未投入合作企业的财产承担责 任,这时其承担的就是无限责任。因此法人能够承担无限责任,“非法人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本质上是合伙企业。由于法人与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性质不同,法人在承担无限责任时,其承担的风险又会小于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组织和自然人。因此中方合作者应当尽可能以法人身份参与“非法人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要求控方承担证明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除非被告人提出积极的辩护主张;而证明责任倒置则是根据刑事政策或客观需要,将本应由控方承担的证明责任转嫁于被告人承担,如果被告人不能履行则承担败诉后果;很多学者将证明责任倒置误认为是证明责任分配原则中的证明责任移转,进而错误地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系证明责任倒置的典型;刑事证明责任倒置的理论根基是有罪推定,在现代法治环境下也有存在的价值,但必须对其适用进行严格限制。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因在校未成年学生伤亡而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渐呈上升趋势,学校、学生、家长对簿公堂的情况时有发生,并往往受到传媒的密切关注。这类案件一旦处理不妥,将加剧学生及家长的身心伤害,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及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学校应不应对在校受害的未成年学生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学校对在校未成年学生所负责任的性质,法律尚无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正文简称《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目前,司法实践中学校经常被判令承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恐源于此,学校究竟有无监护责任?学校承担过错责任的标准又是什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刊现刊发一组稿件,供读者讨论。  相似文献   

12.
谭冰涛 《政法学刊》2004,21(4):30-32
质量侵权包括产品质量侵权、服务质量侵权、建筑质量侵权三种情态,在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中,责任的承担主体是生产者和销售者,在建筑质量侵权责任中,责任的承担主体则是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在服务质量侵权责任中,责任的承担主体则是服务经营者。  相似文献   

13.
伍洲 《行政与法》2012,(7):121-124
苹果公司供应商联建科技使用有毒化学原料正己烷导致百名员工中毒的案例引出一个法律难题——间接职业伤害主体的责任问题。本文从"毒苹果"事件提出的法律问题、职业伤害间接责任主体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依据,以及间接责任主体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途径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职业伤害间接主体应承担扩大的企业社会责任;间接责任主体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应从企业自身监督、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及政府监管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4.
雇主对职场中发生的性骚扰行为承担责任的性质,存在着替代责任说和自己责任说两种相对立的观点。解决职场性骚扰情况下雇主责任的承担有两种路径:侵权责任法和劳动法。通过侵权责任法解决职场性骚扰的责任,雇主承担对自己安全保障义务违反的不作为责任,属于过错责任,自己责任。在劳动社会保障法领域,雇主承担对劳动者保护的法定义务,应该提供给劳动者较好的工作环境,如果雇员违反法定义务致使雇员受到损害,雇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法定义务承担的后果,其实质仍然是一种自己责任。  相似文献   

15.
《政法学刊》2020,(1):32-38
地方政府应依法承担土壤污染修复治理责任。目前我国土壤污染修复治理中地方政府责任存在立法不足等问题。应该剖析地方政府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立法衔接、地方政府与污染责任人及社会公众的责任承担、地方政府部门职责界限,建构土壤污染防治、修复立法中的地方政府责任与民事责任的立法衔接模式;完善地方政府与污染责任人、社会公众的责任承担机制;明确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责范围,指明地方政府承担环境责任的优化路径。  相似文献   

16.
公司社会责任是对传统公司功能——股东利润最大化的一种修正。公司社会责任旨在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在尊重公司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提出公司应对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者负有相应的义务。公司社会责任自提出起,争议一直不断。带着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思考,笔者尝试从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概括认识、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依据、公司社会责任的相对方和承担者、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途径等方面阐述对公司社会责任的认识,以此表达对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的支持。  相似文献   

17.
【裁判要旨】借条空白处的公司盖章应由公司承担反证义务,公司无法证明借条空白处盖章的合理性,应承担相应责任。债权人主张盖章公司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未尽到审查公司担保决议的义务,公司应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补充清偿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殳于股东个人,不能证明的,应在公司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18.
企业在现代经济社会中越来越多的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而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应该如何界定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本文通过做出三种假设:权利是明确界定的、社会责任首先由社会承担、社会责任首先由企业承担来阐述如何确定企业社会责任的边界。  相似文献   

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gt;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此规定未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给他人造成伤害时责任如何承担,特别是没有明确此类案件中学校所处的地位及所承担的责任,而这恰恰又是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也是法院审理校园损害赔偿案件的难点。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就该问题谈谈自己粗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余悦 《法制与社会》2011,(31):189-190
“人肉搜索”不当利用侵犯他人隐私权与名誉权时,信息泄漏者与网络媒体作为责任主体在承担责任时应区分对待。采“实名制”下,信息泄漏者应承担过错责任,在责任的具体承担上为主要责任;网络媒体侵犯他人隐私权时在规则原则上应采过错推定原则,在责任的具体承担上为补充责任,墟名制”下的网络媒体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侵犯他人隐私权时应与信息泄露者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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