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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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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各国国家法院对在本国境内做出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均有行使依法撤销的权利 ,但各国法律对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规定不一 ,我国应借鉴各国的有关规定 ,尽快完善我国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有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2.
随着国际商事纠纷日益增多,国际商事仲裁成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正义离不开法院的监督和支持。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是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监督的一种重要的方式。关于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和《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但是国际公约关于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规定并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有必要对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制度进行全面而系统的研究,以完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制度,促进国际仲裁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现行的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逐渐暴露出很多不足和缺陷.这些缺陷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各国在司法审查实践上的不统一.一些国家在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并不考虑仲裁地国对仲裁裁决效力的界定,即使仲裁裁决已经被相关法院撤销,这些国家也会承认与执行,从而造成实践中的冲突.其次,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制度无法充分解决“一裁终局”制度带来的问题,实体不公正得不到司法审查的救济.  相似文献   

4.
传统国际商事仲裁理论认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一旦被仲裁地国法院撤销便丧失效力,无法获得相关执行国的承认与执行。然而,晚近以来,美国在已撤销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上的做法发生了变化,开始根据个案灵活决定是否予以承认与执行,在充分尊重当事人仲裁协议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当事人的利益。我国相关法律关于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问题的规定过于僵硬,不利于法院灵活作出符合我国当事人利益和尊重当事人仲裁协议的决定,因此,应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合理借鉴美国的做法,完善相关立法和实践。  相似文献   

5.
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法院,应对申请作出怎样的处理?商事仲裁裁决在什么范围内撤销?已被我国撤销的涉外仲裁裁决在国外法院是否应该得到承认和执行?本文对以上三个尚有许多不明确之处的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梳理。  相似文献   

6.
由于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被国际社会普遍承认与强制执行,这使得一项裁决在某一国家被撤销,却可能在其他国家获得承认与执行。通过理论及实践分析,承认与执行被撤销的仲裁裁决有其合理性,但应以撤销理由的国际标准为条件。  相似文献   

7.
随着国际商事争议的日益复杂,国际商事仲裁因其固有的优势成为解决涉外商事争议的重要方式.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临时保全措施对于保证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和裁决的有效执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目前在各国的实践中,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保全措施在发布主体、发布时间和域外执行等问题上存在种种差异.我国有关临时保全措施的规定目前还很不...  相似文献   

8.
公共政策是各国普遍采纳的一项法律制度。在对要求承认和执行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时,公共政策成为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传统理由,鉴于公共政策内涵不确定性的特征,使得各国在适用公共政策时享有较大的自主权,客观上为各国滥用公共政策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相似文献   

9.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如被外国法院和我国台湾地区法院撤销,内地法院对此裁决只能不予执行,如果被我国香港和澳门地区法院撤销,该裁决在内地仍存在执行的可能性。以《仲裁法》修改为契机,有必要明确《纽约公约》第5条的授权性条款地位,对域外已撤销商事裁决采取更为灵活的态度。传统研究视角更多关注执行地法院是否对域外已撤销裁决具有自由裁量权,但是通过实例分析,有必要转变思路,在《纽约公约》框架外,聚焦撤裁判决。可首先将撤裁判决视为一般性域外判决进行审查,其次再针对撤销理由、程序正义及当事人协议进行审查,最终实现仲裁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自洽。  相似文献   

10.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因为一国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除了在本国承认和执行外,还涉及到在外国的承认与执行以及外国的裁决在本国的承认和执行问题。而世界各国对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程序的规定往往各不相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立和完善涉外仲裁法律方面已取得显著成就,形成了完整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法律制度。①本文就我国对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作以论述。一中国的仲裁裁决在国内的承认和执行问题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对争议事项进行审理后所作出的终审裁决,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向法院…  相似文献   

11.
仲裁裁决撤销程序是国内外仲裁立法中法院对仲裁进行的最为严格、彻底的监督程序之一。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基本理念需要进一步探讨,仲裁的价值目标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仲裁裁决撤销程序在立法上、执法上以及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在制度建设上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研究;要借鉴国外仲裁立法的经验,完善我国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立法、执法、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2.
涉外纠纷的当事人通常向国际仲裁机构寻求救济,但这种救济还需依赖一国法院对国际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方能得以落实.有必要通过分析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执行中的公共政策制度,探索问题背后关于商人自治与司法介入的价值层面取舍,进而提出相应建议以促进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3.
一 意思自治原则与场所支配行为原则的冲突和妥协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关系的当事人双方愿意将他们之间业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争议交由国际商事仲裁机构裁决并受裁决约束的合意意思表示。一项国际商事仲裁仲裁协议往往因为当事人具有不同国家的国籍,或者其住所或营业所位于不同的国家,或者仲裁协议缔结地在外国,或者仲裁地在外国等而与几个国家的法律发生联系。除非有国际统一规范可资适用,否则,依不同国家的法律,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就可能有不同的认定,必须解决适用何国法律确定仲裁协议的有效性的问题。 基于国际商事…  相似文献   

14.
日本东京地方法院首次以违反程序性公共政策为由裁定撤销涉外商事仲裁裁决,扩张司法审查权。本文讨论了日本《仲裁法》有关公共政策的规定在司法适用中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15.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是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核心问题。近年来,出现了国外仲裁机构在我国开庭审理案件的情形,从而引起对此类仲裁裁决性质的争论。由于我国立法的不完善,对此类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存在一些问题。因此有必要明确国外仲裁机构在我国仲裁的法律性质。分别不同情况,对于国内仲裁裁决有效行使撤销权;对于非内国裁决避免将程序审查变相为实体审查;赋予外国仲裁机构在我国审理案件时所作临时措施的承认与执行效力。  相似文献   

16.
张潇剑 《外交评论》2006,(1):101-105
争议的可仲裁性系国际商事仲裁领域的一项基本问题,仲裁员依据什么法律来界定争议的可仲裁性是仲裁程序能否启动的前提。从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与实践来看,在可仲裁性问题上适用仲裁地法、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以及仲裁裁决的被请求承认与执行地法,均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作者认为,仲裁员应适用一般法律原则作为衡量争议可仲裁性问题的准据法,因为这类原则已为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所承认,并且其适用符合整个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提高了跨国商事争议解决的效率和可预见性。  相似文献   

17.
一、申请撤销仲裁制度(一 )立法目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当仲裁裁决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时 ,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制度。仲裁作为灵活、便利、迅捷的纠纷解决机制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 ,即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争议得到确认 ,对当事人和法院均发生约束力和执行力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各国立法对此均予以确认 ,以保证仲裁的效力。我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作出后 ,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任何程序…  相似文献   

18.
国际商事仲裁已成为最普遍、最有效的解决国家商贸往来纠纷的方法之一。在进行仲裁过程中,仲裁协议是国际商事仲裁的基石和前提,没有有效的仲裁协议,就不会有有效的国际商事仲裁。一项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既是仲裁庭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又是裁决具有执行效力的法律基础。文章通过我国和国际几种特殊情况下仲裁协议理论与实践的对比研究,提出了我国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问题与完善方法。  相似文献   

19.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对我国国内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包括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两种方式,但这两种监督方式无论是在立法模式上还是在具体制度上都存在严重的弊端,因此,宜建立撤销之诉和执行异议之诉实现对国内仲裁裁决全面而合理的司法监督。  相似文献   

20.
国际商事仲裁中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命运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与仲裁协议的有效性、仲裁庭的管辖权、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都有着直接的关系。以此为出发点来考察国际商事仲裁 ,不仅可以追寻其发展的一般轨迹 ,而且对充分有效地利用其解决争议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分析国际商事仲裁中当事人、仲裁机构、法院自由选择权或裁量权的行使对争议事项可仲裁性的影响 ,可窥探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趋势 ,同时也有利于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和更充分地利用国际商事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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