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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模式是配合监狱戒备等级分类制度而提出的。构建该工作模式的意义,在于提高监狱的预警功能、增强矫正方案对罪犯的适用性、增强监狱民警的专业性、提高刑罚资源的使用效率,从而实现狱务的高效性、智能性。构建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模式,需要建立统一的罪犯分类工作机构、明确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的任务、规范罪犯危险性分类的工作内容及流程、组建专业化的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队伍、搭建罪犯危险性分类工作的技术平台、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等。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的颁布实施,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调整了"死刑偏重,生刑偏轻"的刑罚结构。然而,其中限制减刑、禁止假释范围的扩大,必将导致监狱长刑犯、累犯、死缓犯的增加,对监狱的监管安全、教育矫正带来极大挑战。监狱只有认真解读《刑法修正案(八)》,分析其对监狱行刑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才能提高罪犯的矫正质量,维护监狱和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相似文献   

3.
第十一届监狱学论坛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制度”为主题,针对社会犯罪结构、犯罪种类、犯罪群体等犯罪现象的新变化,新时代社会背景下,监狱关押的罪犯结构也呈现出新的样态,对罪犯矫正教育也出现了新的特征、新的问题,因此,要求监狱在教育矫正罪犯的过程中,要站在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高度,以法治化监狱建设为核心,对监狱关押罪犯出现的新情况进行审视,在监狱整体发展理念、发展目标、队伍建设、突发应急事件应对等方面作出新判断,寻求适合于新时代发展的新路径,建构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特质的监狱制度。  相似文献   

4.
在学校和监狱系统实施犯罪预防计划具有很好的效果。学校的犯罪预防就是要实施早期干预和吸毒预防教育。在监狱中实施戒毒、就业服务和社区服务计划,可以有效地遏制累犯率。  相似文献   

5.
特定罪犯是指因疾病、生理机制老化、智力障碍、精神障碍等原因导致的不可逆的弱势罪犯群体。特定罪犯改造中存在着罪犯"实然"权利和"应然"权利的现实冲突与融合的基本矛盾。表现在渴求恢复生理健康的普遍性与监狱医疗设施和医疗水平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特定罪犯需求的独特性与监狱制度设计的无差异性之间的矛盾;外出就医的现实急迫性与监管安全的程序性之间的矛盾等。因此,在管理教育上,需要构建特定犯管理教育的契约化模式;在医疗服务上,监狱需要以契约模式购买社会医疗机构的优质服务,以有效解决特定罪犯对于高端医疗的需求,规避医疗纠纷风险;监狱需要研发针对性矫正项目,实施项目矫正。  相似文献   

6.
社区矫正是西方国家盛行的以社区为基础并通过社区矫正罪犯的制度.经过19世纪、20世纪的创建与发展,该制度已成为一项稳定的行刑制度,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21世纪初,我国部分省市推出了试行社区矫正的行刑改革之举,这是我国行刑领域与世界接轨的务实之举.就世界范围而言,社区矫正是以对监狱行刑的理性审视、执著于行刑人道主义、讲求行刑成本效益为崛起原因,以对犯罪的非监禁方式反应形式、减少冲突成份、强调人伦责任为特点,以法院判决的指导原则、犯罪人的选择、有效的措施为机制成分.实际上,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仅仅是在解决1983年监狱工作划归司法部的历史遗留问题,属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初级程度.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任重道远,须从立法上从长计议,才符合建设"法治国家"方略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社区矫正是西方国家盛行的以社区为基础并通过社区矫正罪犯的制度.经过19世纪、20世纪的创建与发展,该制度已成为一项稳定的行刑制度,其中以美国最为典型.21世纪初,我国部分省市推出了试行社区矫正的行刑改革之举,这是我国行刑领域与世界接轨的务实之举.就世界范围而言,社区矫正是以对监狱行刑的理性审视、执著于行刑人道主义、讲求行刑成本效益为崛起原因,以对犯罪的非监禁方式反应形式、减少冲突成份、强调人伦责任为特点,以法院判决的指导原则、犯罪人的选择、有效的措施为机制成分.实际上,我国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仅仅是在解决1983年监狱工作划归司法部的历史遗留问题,属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初级程度.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任重道远,须从立法上从长计议,才符合建设"法治国家"方略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行刑社会化,是指我国监狱在对罪犯执行刑罚的过程中,积极组织和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力量,参与对罪犯的改造和矫正,放宽自身与社会隔离的界限,使内在的行刑环境与社会环境相衔接,以促进罪犯顺利回归社会。行刑社会化是我国监狱行刑的重要原则。文章根据我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实施现状,提出五项建议:一是扩大假释的适用;二是设置半开放式监狱或监区;三是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四是组织罪犯监外劳动;五是完善社区矫正的制度。  相似文献   

9.
通过刑罚矫正罪犯使其再社会化,避免重新犯罪,是监狱和社会的本质安全。社会和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应主动加强矫正业务合作,以治本安全为导向,重视刑罚矫正社会化发展,探索建立以社会和监狱为双主体的联动矫正制度,以更好适应新时期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要求。  相似文献   

10.
我国普通累犯成立条件包括罪数条件、主观条件、罪质条件、主体条件以及时间条件。参考各国的立法例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累犯制度有必要在立法上加以完善。具体而言:在罪数条件上应将再犯与累犯予以区别;在主观条件上应考虑人身危险性的内容;在罪质条件上应将后罪予以必要限制,明确规定后罪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构成累犯;在主体条件上应排除未成年人累犯,增设单位累犯,并且应作出提示性的规定,在单位累犯的情况下,也可以构成自然人的普通累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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