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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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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相似文献   

3.
论罪数不典型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一、罪数研究的意义 数罪应并罚,一罪不并罚。这是法制常规。“数罪”(实是或形似)不并罚,是常规之外的特例。作为“数罪”不并罚的基本理由的“罪之并合”便是刑法中罪数问题研究的中心。关于罪的并合,各国刑法规定不尽相同。我国刑法分则中有规定,如惯犯,而总则没有规定。有些外国刑法总则和分则均有规定。德国刑法典总则第52条(1)规定:“同一犯罪行为触犯数刑法法规,或者数个犯罪行为触犯同一刑法法规的,只判处一个刑罚。”前半句指的是想象竞合和法规竞合,后半句主要指的是连续犯。日本刑法总则第54条规定“想象竟合,牵连犯:一个行为触犯数个罪名,或者犯罪的手段或结果行为触犯他罪名时,以其最重之刑处断。”美国《模范刑法典》(1962年公布)总则第1节07条关于“定罪限制”(实为罪之并合)规定了几种情形:(1)一罪被  相似文献   

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本令之目的在规定行政规制基本法(以下称"法")中委任之事项和其施行所必要之事项.  相似文献   

5.
蔡晓明 《中国律师》2012,(1):64-64,65,66
"合理期限",在《合同法》总则中前后使用共计6处之多,分别出现在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23条;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69条;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94条、第95条;第七章(违约责任)第110条、第118条。适用的条件和情况分别是: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期限;中止履行后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期限;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期  相似文献   

6.
一、中国大陆民法总则之法制特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①《民法总则》通过后,大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单行法的规定与民法总则不一致的,立法机关认为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揆诸本部《民法总则》下有十一章,体系上可分为“基本规定”(第一章基本规定)、“民事主体”(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第五章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七章代理)、“民事责任”(第八章民事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第九章诉讼时效、第十章期间计算、第十一章附则)这六个部分,仍散发出浓厚欧陆法系之规范风格,与台湾“民法总则”之结构体例相去不远.  相似文献   

7.
论中国民法典总则的内容结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德国民法典》的模式及我国立法草案的选择(一)《德国民法典》总则的内容结构民法典总则为民法之一般而抽象原则的归纳和汇总,在民法典中设置总则,为《德国民法典》所独创,并为以后很多大陆法国家民法典所借鉴。《德国民法典》总则共240个条文,包括:第一章“人”(自然人、  相似文献   

8.
现行台湾民法典是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1930年制定施行的。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专门成立了民法起草委员会,并聘请了法国学者为顾问,遵照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的民法典各编立法原则,由立法院依次通过了民法总则编、债编、物权编、亲属编及继承编。整部民法典分总则编(6章,152条)、债编(2章,604条)、物权编(10章,211条)、亲属编(7章,171条)及继承编(3章,88条),共五编,  相似文献   

9.
不宜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稿)第四十九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按照现代汉语词典,“资源”的含义是“天然来源”。“野生动物资源”一语似有两种解释:其一,解释为“野生动物”的“天然来源”;其二,解释为作为“一种资源”的“野生动物”。解释为“野生动物”的“天然来源”,显然不通。只能采第二种解释,即作为“一种资源”的“野生动物”。显而易见,本条所谓  相似文献   

10.
陆诗忠 《河北法学》2006,24(5):50-54
以刑法总则与分则之关系的合理定位为切入点,我们不难发现:刑法分则的不少条文并不符合刑法总则"但书"的规定;刑法分则的不少条文不符合刑法总则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刑法分则的不少条文不符合刑法总则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另外,刑法分则将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纳入到分则规范之中;具体犯罪的法定刑以犯罪既遂为模式;刑法分则规定特别自首制度、累犯制度,所有这些都不符合刑法总则与分则之关系的合理定位.相应地,这些分则条文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11.
《仲裁与法律》2004,(95):115-136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十二条) 第二章仲裁协议(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 第三章仲裁员(第十六条至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仲裁庭的特别权限(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仲裁程序的开始及在仲裁程序中的审理(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五条)  相似文献   

1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卫生法制》1994,2(5):32-4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三)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四)疗养院;  相似文献   

13.
运输型犯罪 (不包括走私罪等涉及运输行为的犯罪 ) ,依犯罪对象的不同 ,主要散见在《刑法》以下条文中 :第 1 2 5条 (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运输核材料罪 )、第 1 71条 (运输假币罪 )、第 3 41条 (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第 3 47条 (运输毒品罪 )、第3 52条 (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对运输型犯罪的刑事立法由来已久 ,原《刑法》中就有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运输毒品罪等规定。由于前几年这类犯罪的发案率不高 ,所以 ,未引起各界的太多关注。然而 ,近几年这类犯罪呈直线上升的…  相似文献   

14.
韩国行政规制基本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本法之目的在通过规定有关行政规制的基本事项,废除不必要的规制,抑制制定非效率的新的行政规制,刺激社会、经济活动的自律和创造性,并持续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和国家竞争力.  相似文献   

1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公有住宅出售后使用、维修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有关用语的含义)下列用语在本办法中的含义:(一)业主是指住宅区域内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的所有人。  相似文献   

16.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这是我国法制建设事业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更是我国民事立法进程中的里程碑.本次《民法总则》的颁布,不仅吸引了法律界空前的关注目光,而且广泛吸引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也先后三次在网上颁布《民法总则(草案)》《民法总则(草案二次审议稿)》《民法总则(草案三次审议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法律界专家、学者纷纷通过年会、专题研讨会等组织、收集意见,并通过网络、学术报告、学术论文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作为一名民法学者,助益《民法总则》的制定与完善,乃个人义不容辞之事.笔者通过全国人大征求意见的网络端口、所在律协组织的专题活动、参加学术年会等方式,提交了从实体意见到语言文字方面的修改意见20余条.《民法总则》颁布,认真通读之后,笔者欣慰地发现:自己所提《民法总则》"草案"第一章基本原则"应改为"第一章基本规定";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设定为六岁太低,应上调为八岁等多条建议得到采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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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行政案件诉讼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196 2年 5月 16日 (昭和 37年 5月 16日法律第 139号 )颁布2 0 0 4年 6月 9日 (平成 16年 6月 9日法律第 83号 )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 1条至第 7条 )第二章 抗告诉讼第一节 撤销诉讼 (第 8条至第 35条 )第二节 其他抗告诉讼 (第 36条至第 38条 )第三章 当事人诉讼 (第 39条至第 4 1条 )第四章 民众诉讼及机关诉讼 (第 4 2条至第 4 3条 )第五章 补则 (第 4 4条至 4 6条 )附则说明 :○标记为在原条款基础加以修订的条款 ;●标记为新追加的条款第一章 总则(本法的宗旨 )第 1条 有关行政案件诉讼 ,除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外 ,以本法…  相似文献   

18.
徐银波 《法学研究》2020,(2):149-168
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无法完全适用民法总则第157条关于法律行为无效之后果规定。民法总则第85条、第94条以及“公司法解释四”第6条设定的善意相对人保护规则,过于简单和武断,需区分决议主体、决议内容、瑕疵事由而类型化地认定法人依瑕疵决议所为行为之效力。在法人内部,瑕疵决议溯及无效,但需依裁量驳回制度认定后续决议之效力,并适用法律行为相对无效理念保护第三人利益。就外部行为,决议无效导致行为违法,应依民法总则第153条认定行为效力。决议不成立或被撤销,则仅在法律设有强制决议规则之前提下方才导致行为欠缺法定要件,从而影响外部行为效力。因不同强制决议规则所欲保护的成员利益不同、所涉第三人利益不同,需区分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交易行为与组织行为,认定此种情形下外部行为之效力。有别于交易行为的相对性、独立性,组织行为具有涉他性、持续性之特征,需设立特别的公司组织行为效力诉讼规则,方可解决这一组织法问题。  相似文献   

19.
<正> Ⅰ总则第一条 (一)本法规定适用于民法、亲属法、监护法以及劳动法领域内人和物的涉外关系的法律。(二)本法规定如与波兰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条约规定不符,不予适用。  相似文献   

2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内河港口管理,维护港口正常秩序,充分发挥内河港口的集散枢纽功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一)在本市内河港口从事内河装卸(含堆存,下同)业务的企业、专用码头单位、私营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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