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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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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公诉制度中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关于公诉的范围,立法已经较好地解决了公诉的自诉化问题,但应进一步明确自诉的公诉化问题;关于公诉的方式以及卷证材料的移送,应当统一对“主要证据”范围的认识;关于公诉的效力,人民检察院应当享有撤销公诉及变更、追加起诉的权利,并且鉴于立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为保障审理程序的顺利进行,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不宜用裁定的方式驳回公诉从而终止公诉的程序效力  相似文献   

2.
邓思清 《法学家》2002,2(4):55-59
在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是立法者在程序设计、司法者在程序操作过程中所要实现的社会正义,它体现着程序的内在价值,因而为刑事诉讼的最高价值目标。案件移送方式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将案件移送法院审判的法定形式或方法,它对程序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克服司法人员先人为主,实现程序公正,我国新刑诉法改全案证据移送为主要证据移送。但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我国所确立的主要……  相似文献   

3.
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案卷材料的移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审判方式改革乃世界各国极为关注的问题,也是我国刑诉法修改的重要成果之一,其中案卷材料是否移送法院,在什么时间移送,以及是否全部移送,则关系到改革的力度甚至成败。本文充分肯定和论证了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理论价值和诉讼效益,评述了一切案件均应在庭后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的观点及其弊端;提出了要根据国情和案情对少数特殊案件进行特殊处理的依据和构想,意在使审判方式改革充分发挥其功效  相似文献   

4.
《人民检察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八条对报送案件作了具体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对此也有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  相似文献   

5.
论刑事公诉案件的案卷材料移送周世勋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不再向人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只移送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的起诉书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但对移送主要证据的范围、数量以及庭后案卷材料...  相似文献   

6.
我国修改后的刑诉法,对审判方式作了重大改革,人候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不再移送全部案卷材料和证据,只要求在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入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法院也不再在开庭前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而是强化庭审功能,改过去的纠问式为控辩式的审判方式。法院主要通过控辩双方在庭审中举证、质证来查明事实,核实证据,以确定被告是否有罪。所有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明材料都必须在庭审中进行质证。作为证据主要来源的被告人、证入、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都将在庭审中…  相似文献   

7.
一、刑事庭审示证中出现的问题 (一)公诉方庭前移送证据和庭上举证有所保留 对于检控难度较大的案件,尤其是被告人不供认、翻供或证据较为单薄的案件,有些办案人员在庭前保留关键证据不复印移送法院,以便在庭上亮出“撒手锏”,让辩护律师措手不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对于主要证据为书证、证人证言笔录、被害人陈述笔录的,可以只复印其中与证  相似文献   

8.
公诉案件的预审,是指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由法院设立的专门机构依照事实和法律负责对检察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查,从而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制度。它作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与法院正式庭审之间的纽带和桥梁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特有的价值追求,是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在刑事诉讼制度设计和运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本文借鉴西方国家的预审制度,结合我国的国情,对公诉案件预审制度予以定位,提出构建我国的公诉案件预审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9.
试行庭前证据展示制度的操作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庭审方式改革的深入,对庭前程序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目前配合庭审方式改革试行的庭前证据展示制度,是一个司法操作性很强的问题,在我国司法领域是一项全新的课题.在展示的主体、范围、时间等方面应遵循"公正与效率,不违背现行法律"两个原则.同时,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移送材料时,法庭审理时要充分利用证据展示的成果.  相似文献   

10.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的最终处理方式是提起公诉和不起诉,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  相似文献   

11.
检察信箱     
改变管辖后,需改变犯罪嫌疑人羁押场所的,应由谁负责押送?编辑同志:《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以上规定明确了刑事诉讼中改变管辖的案件应如何衔接的问题,但对改变管辖后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应由谁负责押送未作规定,实际操作中各地不一致。有的地方是公安机关送人,检察机关报卷;还有的地方是检察机关既送人又…  相似文献   

12.
我国施行卷宗移送主义的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刑事证据移送方式的变迁所谓刑事证据移送方式,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卷宗材料从公诉机关向审判机关移转的具体方式。一般划分为当事人主义的移送方式和职权主义的移送方式两大类型。职权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卷宗移送主义,即公诉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不仅提供起诉书,还同时移送所有卷宗材料。当事人主义移送方式也称为起诉状一本主义的卷宗移送方式,指检察官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相似文献   

13.
对于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者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处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为,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不妥。第一,于法无据。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仅规定了提起公诉和不起诉两种处理方式。在作出这两种处理决定前,固然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决定,但这不是最后的处理,并没有终结刑事诉讼程序。因此,案…  相似文献   

14.
在近代刑事诉讼发展史上,日本从卷证移送主义转向了起诉书一本主义.在排除预断、防止偏见和构造庭审当事人主义两大预定目标上,日本起诉书一本主义的确发挥了作用,但作用有限.其作用的有限性体现在这种转向以损害实体真实和诉讼效率为代价,而为此进行的改革仍然存在两难境遇方面.由此,日本在移植起诉书一本主义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公诉方式改革是有启发意义的.  相似文献   

15.
我国公诉案件证据移送制度之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公诉案件证据移送制度 ,是指检察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 ,将公诉案件证据移送法院审查的制度。检察机关向法院移送证据范围的大小 ,关系到法官是否“先入为主” ,关系到被告人辩护权能否真正落实 ,对程序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避免法官“先入为主” ,保障诉讼当事人尤其是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缩小了检察机关向法院移送证据的范围 ,将原来的全案证据移送改为主要证据移送。但是 ,几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 ,我国新刑诉法所确立的主要证据移送制度还存在程序不公的现象 ,有待进一步完善。一、国外公诉案件证…  相似文献   

16.
编辑同志:对于重伤害案件,是否应作为自诉案件受理,我们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认为应移送人民检察院受理,其理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第二项规定:“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相似文献   

17.
一、级别管辖移送案件传统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超时限审查现象突出。根据高检院制定并实施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属于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时,应当写出审查报告,连同案卷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据此,基层院对属级别管辖改变的案件,只能在七日内审查并移送,而不宜在审查起诉的期限  相似文献   

18.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刑事审判方式作了较大的修改,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无须再向法院移送全案案卷和所有证据,而只需移送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这是我国刑事诉讼迈向科学化、民主化的标志之一,对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刑事审判方式的这一改革明确了检察机关是追诉犯罪的司法机关及自诉人对犯罪追诉的权利,人民法院只能依据检察机关的公诉及自诉人的自诉来启动审判程序,履行审判职能,而不能主动追诉犯罪。  相似文献   

19.
当前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研究□柯昌信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生效实施以后,出现了很多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结合审判实践,试就不予受理、案卷材料、证人出庭、律师辩护和自诉案件问题,进行一些探讨。一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经过程序审查,认...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事诉讼卷宗移送方式的困境及其改革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彧 《时代法学》2006,4(1):56-59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用的全部卷宗移送方式因易导致法官预断而致庭审流于形式,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遭到废弃。新刑事诉讼法采用的部分卷宗移送主义因其改革的不彻底性又产生了种种弊端。部分学者因之提出了借鉴“起诉状一本主义”改革我国卷宗移送方式的思路。但在我国刑事诉讼改革方向尚不明确,起诉状一本主义需要的各项配套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贸然实施起诉状一本主义必然导致制度内部的冲突,甚而会因制度的反作用而产生始料未及的结果。因此,暂缓实行与我国诉讼制度适应性前景无法预料的“起诉状一本主义”,结合我国国情,重塑预审程序,实现庭审法官和预审法官的职责分离,将卷宗移送划分为向预审法官的证据移送和向庭审法官的证据移送是较为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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