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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兵 《人民司法》2012,(5):61-65
一、诉讼诈骗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争论虚假诉讼包括诉讼诈骗和诉讼欺诈等,本文着重讨论诉讼诈骗问题。诉讼诈骗,系指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通过虚构法律关系、伪造证据等方式欺骗法院,导致法院作出错误裁判从而获取非法利益,妨害司法机关正常司法秩序的行为。诉讼诈骗行为能否构成刑事犯罪?构成何种犯罪?观点不一。第一种观点认为,诉讼诈骗行为不构成犯罪,主要理由是诉讼诈骗的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与侵害的客体都不符合传统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的被害人与受骗人具有同一性,且被害人系自愿地交付财物,而诉讼诈骗的对方是法院而不是被害人,被害人系慑于法  相似文献   

2.
诉讼欺诈行为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的诉讼秩序,但按照罪刑法定原则,除了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诉讼欺诈可以按诈骗罪认定外,其他诉讼欺诈行为是被排除在刑法规定之外的。本文建议增设诉讼欺诈罪,以使诉讼欺诈行为得到应有的刑事规制。  相似文献   

3.
论诉讼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方福建 《河北法学》2002,20(6):150-153
诉讼欺诈行为不仅违背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干扰了正常的民事诉讼秩序 ,而且有可能使受诉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作出错误认定 ,进而在实体上作出错误的判决。诉讼欺诈行为的社会危害极大 ,但目前司法实践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远远不够。对于诉讼欺诈行为 ,行为人应分别不同的情况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本文所指的诉讼欺诈,仅指侵财类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做虚假的陈述,提出虚假的证据或者串通证人提供伪造的证据,使法院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物或财产上不法利益的行为.诉讼欺诈是否可以定罪,应当定什么罪,可否单独入罪,理论界以及实务界观点纷陈,众说纷纭.本文认为,诉讼欺诈应单独作为一条罪名写入刑法,这是由其社会危害性和其行为构成共同决定的.  相似文献   

5.
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民事诉讼中通过伪造证据或者指使证人作伪证等方式,骗取法院裁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这一行为在刑法学界常被一些人称为“诉讼诈骗”,定性为诈骗罪.但“诉讼诈骗”一词并不符合立法对诉讼欺诈行为规制的需要,有违立法用语体系的协调,而且这一称谓欠缺科学性,应当予以摒弃.此外,诉讼欺诈行为与诈骗行为存在本质的差异,不应当将其定性为诈骗罪.鉴于我国《刑法》并没有针对诉讼欺诈行为的明确罪名,建议实践中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下发的《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进行处理,但从长远来看,在立法上增设“诉讼欺诈罪”是较为合适的做法.  相似文献   

6.
诉讼欺诈行为是行为人主动提起诉讼或干预诉讼蓄意破坏司法公正,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目前我国的刑事法学界对诉讼欺诈行为性质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笔者认为,若要客观全面地分析诉讼欺诈行为的性质,首先要界定诉讼欺诈行为的概念。本文在综合分析我国理论界对诉讼欺诈行为概念的不同认识的基础上,从诉讼欺诈行为的基本构成要素出发,对诉讼欺诈行为概念作出全新的界定和认知。  相似文献   

7.
诉讼欺诈之定性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袁玲  吴玉萍 《山东审判》2005,21(4):57-61
一、中外诉讼欺诈行为定性之争诉讼欺诈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诉讼欺诈,也即侵财类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做虚假的陈述,提出虚假的证据或者串通证人提供伪造的证据,使法院做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物或财产上不法利益的行为。广义的诉讼欺诈则不仅限于提起诉讼骗取财物这种情形,还包括基于其他动机目的而在诉讼活动中实施的形形色色的欺骗行为。绝大多数国家的刑法对狭义的诉讼欺诈都未做明文规定。关于这种行为(下文的诉讼欺诈均系从狭义而言)能否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中外刑法学界均存在争议。  相似文献   

8.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特征及强制措施的意义(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特征所谓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在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故意阻止或破坏司法工作人员正常地执行职务,妨害诉讼秩序顺利进行的行为。例如,不听从人民法院的组织、指挥,不遵守法庭纪律,扰乱司法机关的工作秩序等,都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为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保证民事诉讼活动能够按照法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人民法院对一切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用强制的方法加以处理,这种依法采取的强制性的处罚手段,就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9.
随着民事经济纠纷的复杂化、多元化,诉讼欺诈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这一问题将更为严峻。诉讼欺诈行为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国家的诉讼法律制度,削弱了审判诉讼的权威性,阻碍了法治进程。现行刑法对诉讼欺诈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学理论界对诉讼欺诈行为性质的认识也不一致。因此,立足于我国当前诉讼欺诈的实际状况,借鉴国外的立法技术,客观地对我国诉讼欺诈现象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解决建议,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0.
随着民事经济纠纷的复杂化、多元化,诉讼欺诈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这一问题将更为严峻。诉讼欺诈行为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国家的诉讼法律制度,削弱了审判诉讼的权威性,阻碍了法治进程。现行刑法对诉讼欺诈行为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学理论界对诉讼欺诈行为性质的认识也不一致。因此,立足于我国当前诉讼欺诈的实际状况,借鉴国外的立法技术,客观地对我国诉讼欺诈现象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解决建议,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恶意诉讼是当事人滥用诉讼权利甚至利用司法机关公权力以达到自己不法目的的一种侵犯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危害司法公正的一种表现。具体表现为虚假诉讼、诉讼欺诈等形式,其后果必然严重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但是,现行法律并没有关于恶意诉讼行为的专门而明确的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将恶意诉讼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范围符合宪法对检察机关的定位。  相似文献   

12.
诉讼诈骗行为的司法定性及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时下民事诉讼欺诈现象愈演愈烈,民事诉讼欺诈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对于侵财类民事诉讼欺诈行为(以下简称诉讼诈骗),能否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已成为当前刑事司法无以回避并亟需澄清的较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应当说,在该问题的学术研究方面,较之于诉讼诈骗现象严重存在的社会现实,我国刑事理论界相对滞后,在广度和深度上远不能满足当前刑事司法实践的需要。考虑到诉讼诈骗是否具备和符合诈骗罪的客观不法构成,对于诉讼诈骗的司法定性具有至为重要的决定性意义,因此,笔者在本文即围绕该问题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3.
对知假买假行为是否适用惩罚性赔偿,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较大分歧。分歧的焦点集中于消费者的界定、欺诈行为的认定、知假买假行为的社会现实意义等三个方面。本文试图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论证,阐明知假买假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观点。  相似文献   

14.
李菲 《法制与社会》2010,(34):88-89
诉讼欺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目前我国刑法理论上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问题存在争论,现行刑法对该行为也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本文认为应当对诉讼欺诈行为和诉讼诈骗两个概念进行区分,对于造成严重后果诉讼诈骗行为才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5.
方圆 《法制与社会》2012,(24):120-121
近两年,针对民事诉讼中以虚假诉讼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诉讼欺诈行为不断出现,不仅严重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宝贵的司法资源,还极大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有必要加以规制.本文从诉讼欺诈的特点、表现形式、原因分析、法律规制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6.
于改之  赵慧 《法学评论》2005,23(1):156-160
一、引言诉讼诈骗是指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 ,作虚假陈述 ,提出虚假证据 ,或者串通证人提供伪造的证据 ,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裁判 ,从而获得财物或财产上利益的行为。由于该行为是一种新型的犯罪形式 ,对于该行为如何把握 ,我国法律尚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 ,各地司法机关对该行为的处理也千差万别 ,主要有 :(1)无罪 ;(2 )诈骗罪 ;(3)未作任何处理 ;(4)作为其他犯罪处理如合同诈骗罪等。正是由于司法机关对于诉讼诈骗行为性质的认识混乱 ,在客观上促成了诉讼诈骗行为的泛滥。针对诉讼诈骗行为 ,刑法理论上也存在激烈的争议 ,不同的…  相似文献   

17.
诉讼欺诈行为侵犯了国家司法审判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较大。笔者认为应当按照刑法罪刑法定原则,增设新的罪名予以规制。同时,民事法律与刑事法律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调整应当相互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18.
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民事诉讼中通过伪造证据或者指使证人作伪证等方式,骗取法院裁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行为。这一行为在刑法学界常被一些人称为"诉讼诈骗",实践中较为常见将其定性为诈骗罪。但是,从对诉讼欺诈的内涵分析,使用"诉讼诈骗"一词  相似文献   

19.
欧阳竹筠  汪飞容 《河北法学》2005,23(10):127-131
诉讼欺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目前我国现行刑法对于诉讼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在司法实践中对同一行为处理结果差别悬殊。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立法上对于该行为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刑法理论上对该行为的定性问题争论颇大所致。对于诉讼欺诈行为,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对于诉讼欺诈犯罪过程中所实施的触犯现行刑法的行为,应依法定罪处罚,对于刑法没有规定的部分应按无罪处理。我国刑法应单独设立“诉讼欺诈罪”。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民事送达贯穿民事诉讼活动的始终,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的进程有着较大影响,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民事诉讼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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