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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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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德、日、法、美四国民事诉讼送达制度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送达,就是将诉讼文书送出并交给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送达行为的操作规程,包括送达的主体、程序、方式、法律后果等,构成民事诉讼送达制度,它是诉讼程序有序进行、实现诉讼程序预期目的、确保程序公正和效益的统一的保障,在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对民事诉讼送达程序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送达作为必要的诉讼行为 ,贯穿于诉讼始末 ,对于人民法院案件的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引起相当的关注。本文就当前民事送达有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立法完善作一探讨。一、民事送达行为主体的确定问题民事送达是一种民事诉讼行为。一般认为 ,民事诉讼行为主体有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三种 ;在特别情况下(如民事抗诉案件) ,还包括检察院。民事诉讼行为主体在民事诉讼中因实施的行为不同而享有不同的诉讼权利和承担不同的诉讼义务。通观我国民诉法第七章期间、送达的规定 ,对于送达主体并无…  相似文献   

3.
民事公告送达的实践困惑与价值实现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可以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几种方式进行。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登报、张  相似文献   

4.
民事送达制度正当化原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送达制度属于民事诉讼制度范畴,是各种诉讼行为相互联系的基本方式,其基本功能在于对当事人诉讼利益提供保障。我国送达制度的改革应当在均衡安全性和效率性的基础上,构建分级送达方式和当事人送达与法院依职权送达并存的双轨送达体制。  相似文献   

5.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送达是联系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桥梁,是当事人获取诉讼信息的渠道,送达牵动着整个诉讼程序。因此,民事送达制度是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诉讼程序流畅运行意义重大。本文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情况下,分析送达难存在的缺陷及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相似文献   

6.
张国琴 《法制与社会》2011,(17):140-140
法律上设立送达制度目的在于确保诉讼正常、准时地进行,保证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行使。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文书送达难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及时审结和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民事诉讼中任何一项制度或程序性设计,它不仅要保证公正,而且要讲求效益,即用最小的诉讼成本耗费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因此,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简化送达程序,节省审判资源和提高诉讼效率,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送达制度。  相似文献   

7.
域外送达(service abroad),是指一国司法机关依据有关国家的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将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送交给居住在国外的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1]送达在国际民事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一国法院而言,只有依法完成了有关文书的送达,才能行使司法管辖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对没有见到或知悉传票和其他司法文书的当事人进行缺席判决的.此外,许多诉讼期间的计算都是从文书的送达之日起开始起算的.  相似文献   

8.
关于民事诉讼中送达方式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送达与送达方式送达是司法机关以法定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给案件当事人或其它诉讼参与人的行为。它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诉讼活动之一,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也是诉讼展开的基础,立案、答辨、庭审、判决、上诉等每一个诉讼环节,都少不了送达。送达方式就是司法机关将诉讼文书送交给诉讼参与人的方法。民诉法规定的五种方式是:(l)直接送达,由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由受送达人或其同住成年家属、委托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2)委托送达,即受理诉讼的法院委托其它人民法院(部队政治机关、监狱、劳改、劳教单位)将诉讼文书送…  相似文献   

9.
十、什么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为什么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要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必须有一定的诉讼秩序来保障。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诉讼活动,这是每一个诉讼参与人应尽的义务。凡是阻碍或者破坏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行为,即应该作为而不作为(如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拒不到庭),或者不应该作为而作为(如指使他人作伪证),  相似文献   

10.
为维护涉台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涉台民事案件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海峡两岸人员往来和交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台民事案件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以及人民法院接受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代为向住所地在大陆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适用本规定。  相似文献   

11.
纪金洁 《法制与社会》2011,(35):137-138
“送达难”日益成为困扰我国各级法院的一个难题,如何完善原有的民事诉讼送达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新型民事诉讼送迭制度,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理论和诉讼实践的角度详细分析了“送达难”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重构送迭制度,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的方法。  相似文献   

12.
民事诉讼行为是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基本理论范畴,是构筑民事诉讼法学体系的理论基石之一。而当事人诉讼行为作为民事诉讼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拟就大陆法系中有关当事人诉讼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要件、瑕疵及其处理等基本理论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并就其对我国当事人诉讼行为研究的启示与借鉴提出了相应看法。  相似文献   

13.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特征及强制措施的意义(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特征所谓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是指在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故意阻止或破坏司法工作人员正常地执行职务,妨害诉讼秩序顺利进行的行为。例如,不听从人民法院的组织、指挥,不遵守法庭纪律,扰乱司法机关的工作秩序等,都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为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保证民事诉讼活动能够按照法定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人民法院对一切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用强制的方法加以处理,这种依法采取的强制性的处罚手段,就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活动的启动和展开离不开各类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上各项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也只有通过诉讼主体的诉讼行为才能加以实现.因此.诉讼行为无疑也就成了民事诉讼法学所关切的一个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尤其是对民事诉讼中的“不作为”现象的探讨更为少见.本文拟对人民法院“不作为”现象作一粗浅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15.
程冰 《中国法律》2012,(3):47-51,102,105
近年来随着中美两国商贸往来的不断深人发展,在美国联邦和州法院的民事诉讼案件中,以中国公司或个人作为被告的民事诉讼案件也不断并且持续的增加中。越来越多的中国内地公司收到来自美国法院的传票和诉讼材料,但由於美国域外送达规则的复杂性及缺乏对送达规则的了解,收到传票和诉讼材料的中国被告人并不清楚该送达是否有效、他们是否应该要去...  相似文献   

16.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方式,把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有关单位或个人的一种诉讼行为。近几年来,规避送达行为明显增多,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这种行为严重地妨碍了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也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是十分有害的。一、规避送达行为的主要方式:藐视法院,搞疲劳战术,受送达人故意躲避,甚至与送达人在村里兜圈子,其成年家属借故推诿,使送达人多次扑空。如将传票再送达时,他仍想方设法规避第二次送达,或全家出走。二、对遏制规避送达行为的几点建议:1.对诉讼文书的送达方式不应一律强调直接送达。有关法律没有规定传票要直接送达。笔者认为,除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拘传票必须直接送达外,其它诉讼文书都可采  相似文献   

17.
杜新丽 《中国司法》2005,(10):99-101
域外送达(serviceabroad),是指一国司法机关依据有关国家的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的规定将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送交给居住在国外的诉讼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①。域外送达在国际民商事诉讼中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它是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前提,是当事人确定自己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依据,是推动诉讼进程的必备条件。只有将司法文书合法、及时地送达给有关人员,才能有效地组织诉讼活动。此外,送达还可以起到防止平行诉讼产生的功效②。在国际民商事关系中,因为案件的涉外性,往往在主权国家之间需要跨国界的域外送达文书,但各…  相似文献   

18.
在众多的诉讼文书中,传票是最常见、使用数量最多的一种。基层人民法院从事民事、经济、行政审判工作的干警,大约有20%的精力要耗费在送达传票上。 送达传票,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方式把传票交给受送达人的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在于要求受送达人按照传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诉讼活动,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但是,近几年来,在一些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不少传票是当事人代为送达的,由此导致了许多不良后果。这一问题应当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9.
叶立峰 《法制与社会》2011,(27):122-123
目前,我国审判执行实践中诉讼文书"送达难"问题突出。"送达难",成为制约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一大"颈瓶"问题,不仅打乱了法院正常的诉讼秩序,影响到案件的及时审结,而且妨碍了另一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及时行使和实体权利的维护。本文认为,现代的信息技术具有覆盖面广、传输快、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与优势,为人民法院增加送达途径、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审判效率提供了更多可选择的途径。在民事诉讼中将现代信息技术作为一种法定的送达方式,广泛利用网络送达、短信送达、电话送达、传真送达等手段,能对"送达难"问题的解决起到重大帮助。  相似文献   

20.
民商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委托他国法院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而被请求委托国家的法院,按照外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它包括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代办调查取证和诉讼保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机构裁决等。它是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上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根据是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各国之间进行司法协助以互惠、对等为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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