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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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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传统价值观最初重视人治和德治,后来有了礼治和法治,传统治理方式是人治、德治、礼治和法治四种治理方式的有机统一。德治、礼治和法治是人治的三种主要方式。在这三种方式之中,德治是根本,礼治是为了实现德治,而法治则是礼治的补充和保障。传统治理方式从作为人治的德治,逐渐走向了作为人治的非德治(礼治)。导致这种境况的根源则在于人治,而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治理方式,必须变"人治"为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形成贯彻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基于"法治"的"法治"和"德治"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
"以德治国"方略的提出,在法律视角上分析,既有其现实原因,又有其历史原因.从现实角度看,德治的产生是由于普遍存在的法律万能倾向及其法治的弊端,而从历史角度看,德治的成因则在于法律虚无主义的传统以及传统德治的合理性,这些都为现代德治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孕育于传统德治的现代德治方略并不等同于传统德治,它与现代法治并行不悖.  相似文献   

3.
治国是一项规模宏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治国方略的选择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繁荣昌盛。我党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经过集思广益、深思熟虑后,提出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如何在实践中坚持两者的结合与统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一、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方略是对历史上治国思想的批判与继承在我国,法治与德治的实践历史悠久,法治与刑罚,德治与礼治是相通的。早在公元前三千年的黄帝、炎帝、蚩尤等部落时期就有创制军法的法治实践。[1] (P4 - 6 ) 我国…  相似文献   

4.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中国特色的治国方略,"法治"与"德治"二者统一于整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中,"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进一步发展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必然要求和固本之基.  相似文献   

5.
康健 《理论前沿》2001,(24):14-16
文章论述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认为道德对法律具有奠基和补充作用 ,法律离不开对道德的原初依赖。从人治到法治的发展体现着历史进步的必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必须否定人治 ,必须实行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 ,切实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  相似文献   

6.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法治与德治共同形成完整统一的治国方略。任何一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需要有法律规范提供制度保证,有道德规范提供精神保证。把握法治与德治的辩证统一关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地结合起来,发挥二者相互促进的作用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7.
对于治国理政,无论是"传统德治""现代法治",亦或是二者的相互融合,在历史和现实中都表现出了独特的显著作用。由于传统德治在较长历史中施行"德主刑辅""以上率下""家族自治"等治理范式,以致"德法依存""德法背离"矛盾性共生共存。在当前治国理政实践中,依然需要"德法统一"或"德法互动"的治理方式,这也是落实"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生动体现。梳理及认清"传统德治"与"现代法治"二重性及其相统一的问题,探寻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历史与思想根源及具体的实践路径,有助于推进和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8.
德治与法治是统一的社会治理过程,欲致国治,必先治德,这是国家治理进程的基本规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德治与法治统一的规律,大力弘扬科学理性,大力张扬法治权威,大力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实践创新,把人们的思想意识引导到推进科学发展,实现民族振兴的中国梦上来,使良好的道德风尚成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动力。  相似文献   

9.
和谐最饱满地概括了社会文明的发展要求,实现和谐历来有法治与德治之争,法治德治的关系不是谁先谁后、谁主谁次的问题,它们的差异正是互补的前提;和谐社会既是法治社会,也是德治社会,法治与德治结合,或“德法并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合力;作为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推行“德法并举”还应放归现实思考。  相似文献   

10.
法治和德治,作为两种最基本最通用的治国方略,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本文从理论上考察二者的兼容,通过分析德治和法治各自的含义、优势及二者结合的必要性,提出法治与德治,都有其独特地位和功能。作为社会调控、国家治理的两种资源,法治强制人的外部行为,德治规范人的内心世界。如果德治不举,人心不稳,法治就会千疮百孔;而法治松弛,惩恶不力,德治也会破堤而溃。因而唯有法德兼治,方能治国平天下。  相似文献   

11.
法治作为解决社会冲突的有效手段显得越发重要,它是实现社会和谐最重要的保障机制。其核心在于通过平衡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实现人权保护。但是,法治并非构建和谐社会的唯一方法和手段,必须同时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等手段,使之相互补充,最佳整合,才能最终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以德治警     
认真实践“以德治国”重要思想 ,积极实施“以德治警”方略 ,是公安机关贯彻“以德治国”思想之必然 ,是一项事关公安队伍建设全局的战略性工作。实施“以德治警” ,重点要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以德治吏 ;以德育警 ;以德修身 ;以德养廉。  相似文献   

13.
传统道德对社会主义德治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 ,传统道德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对德治的认识 ;第二 ,传统道德可以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三 ,传统道德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 ,传统道德有利于社会主义德治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公安部提出了建设法治公安的总目标。"什么是法治公安"作为基本理论问题,需要首先明确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用来构建法治公安,可以系统地解决这一理论问题。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依法治警、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是法治公安的应有之义。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法治公安的完整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15.
政治与道德或法律与伦理 ,都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元素 ,他们共同构成社会和国家生存与生长的规范基础和理想目标。作为社会政治治理的基本规范 ,法治是首要的和最基本的 ,具有作为社会国家治理方式的基础地位 ,而德治是政治的合道德性或伦理合理性 ,这是民主法制基础上的道德正当性诉求。德治与法治的内在价值关系应当是相互配应和相互支持的价值资源互补关系。这种政治伦理理念应当成为现代民主社会条件下的以德治国所追求的基本目标。  相似文献   

16.
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是不同于演绎性思维、归纳性思维与类比性思维的新型思维方式,是具有规则性、主体间性的对话、交流、辩论与反驳的思维过程。可辩驳性是法律知识逻辑结构的本质属性,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在根本上是以法律的可辩驳性为基本前提的。可辩驳思维对"法治可能性"的证成,在微观、中观和宏观上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法律中的可辩驳思维在本质上并不必然导致法治的不可能性,相反在合理把握的基础上,可辩驳思维一定程度上能提升法治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17.
行政法治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法治要求行政主体对行政权予以合理配置 ,对行政权的运作进行有效的规范 ,为公民权利的行使提供充分保障。在行政法治过程中 ,应正确理解公民权与行政权 ,法与行政权的关系 ,准确把握依法行政、政府守法、程序正当、责任行政、司法审查等构成要素 ,并充分体现自由、民主、效率、公正和秩序等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18.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推进中国刑事法治进程,必须认真研究伦理在其中的角色和作用。应当看到我国伦理化的刑法存在对秩序的优先追求,并将安全作为刑事法治目标,但还要看到伦理化的刑法存在负面影响。为此应对刑法伦理化带来的消极影响保持警醒,并以发展的眼光认识两者互动的深层机理,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9.
和谐社会的法治基础研究是近年来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法治作为和谐社会的基础应当表现为其不可或缺性、不可替代性和必须依赖性;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基础、制度基础、规范基础和基础性保障。  相似文献   

20.
依法立法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就对公共权力的制约而言 ,依法治国的全部要求包含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三个方面 ,其中 ,依法立法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它的主要涵义是立法的精神和原则、立法的主体资格、立法的权限范围、立法的程序规范都必须得之于法律 ,以及对立法的合法性可以予以司法审查 ;而在所有的法律中 ,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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