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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数字     
《中国审判》2011,(8):5-5
609万余件 从1991年到2010年,全国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年均增长率在10%以上。2010年一审民事案件已经达到609万余件,占整个一审案件总数的87%。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特别是中、基层法院承受着沉重的审判压力,影响了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诉讼模式缺乏必要的灵活性,既不方便诉讼当事人进行选择,也浪费了有限的司...  相似文献   

2.
钟量红 《法制与社会》2010,(29):149-149
随着民事案件收案数量的飞速增长,基层法院案多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互对接的机制,形成化解纠纷的合力,以节约审判资源、降低司法成本是当前法院所要面对的现实课题。  相似文献   

3.
刘家兴 《中外法学》1991,(4):19-23,35
<正> 一、对民事诉讼法的认识问题民事诉讼法只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法律呢?抑或既是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法律,又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这似乎已不成其为一个问题,但从对许多问题表现出的分歧看,它却仍是一个没能解决的问题.比如,在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要不要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内容;在诸多的程序制度中,是否应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整个法律制度中,有无必要研究审判程序制度与诉讼程序制度的结合与协调问题.上述问题不解决,民事诉讼法即使具有法院审判民事案件的可行性,也必然会缺乏诉讼机制构成的合理性,这就难于避免某些程序制度的不完整性.  相似文献   

4.
黄薇 《广东法学》2007,(1):69-72
“平行诉讼”问题的存在不仅不利于国际民商事纠纷的解决,它给国际民事案件的顺利解决带来了不便,甚至有可能危害国际关系,影响国际民商事交往的正常发展甚或国家间的关系。本文拟从平行诉讼的基本问题出发,并在简析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谈点粗浅看法,从国际通行的不方便法院、先受理、一事不再理、承认预期等原则出发,提出完善我国平行诉讼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我国群体诉讼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章武生  杨严炎 《法学研究》2007,29(2):112-120
我国大多数群体纠纷被法院分案受理,既有制度本身的问题,又与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影响法院积极适用代表人诉讼的诸多因素和司法政策有关。由于群体纠纷本身就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处理,所以,法院通过其他一些诉讼形式解决群体纠纷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在多元化群体纠纷解决机制中,代表人诉讼制度是必不可少的,其独特的价值和功能是不可能被现在各地法院所尝试的其他替代性诉讼方式所完全取代的。  相似文献   

6.
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创制和实践推行,将深刻影响民事司法的整体格局,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该程序回应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大众化的期待,在减轻当事人讼累、提高诉讼效率、科学配置司法资源、实现案件分流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小额诉讼程序的实施将导致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面临申请再审案件增加的局面,当事人因权利保障不足和救济渠道不畅,也可能产生对法院的抵触情绪。这种状况意味着基层法院面临的压力在短期内将有所增加。为此,基层法院和上级法院特别是高级法院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做好应对的工作。  相似文献   

7.
小额诉讼制度确立于20世纪60年代,发达国家为解决诉讼迟延和诉讼成本过高的问题,陆续展开了民事司法改革运动,在这场改革运动中小额诉讼程序以其具有的平衡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的特色而逐渐凸显出优势并为各个发达国家所采用。因此对于小额诉讼程序这样的一个"舶来"制度如何避免简单的"洋为中用"造成的制度与社会生活实际的脱轨,而成为一个耗费了巨大人力物力构建的最终却沦为"空头制度"的情形出现,是在小额诉讼程序即将被写入民事诉讼法当下,所有法律人最应当关心的事情。本文将以各基层法院小额速裁的试点工作情况出发,结合实际社会情况分析构建适应我国当下社会生活的小额诉讼程序所应注意的各方面的问题,以期为我国小额诉讼程序的构建及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小额诉讼是当前司法审判实践"案多人少"背景之下新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诉讼制度,它把简易高效地审结小额简单案件同时又不失程序公正作为价值追求。目前,小额诉讼制度正处于各基层法院的实践过程中。本文将立足于重庆市基层法院的实践情况,对小额诉讼的案件适用、机构设置、程序运行等方面做相关分析。  相似文献   

9.
论虚假陈述民事案件的诉讼方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仲崇玉  王燕 《现代法学》2003,25(1):120-122
在民众的强烈期盼下,最高人民法院终于做出司法解释宣布受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但是由于其固守传统民事诉讼模式,难以有效地解决人数众多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借鉴美国的集团诉讼机制以及德、法两国的团体诉讼的先进经验,改造我国已有的代表人诉讼制度,以解决虚假陈述民事案件的诉讼方式问题。  相似文献   

10.
<正> 行政诉讼,是指国家通过法定诉讼机关,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解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与公民之间的纠纷、解决国家机关的权责纠纷以及处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的违法侵权行为的司法活动。目前,我国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由法院审理,但却无相应的诉讼机关和诉讼程序来解决行政纠纷案件。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国目前还没有行政诉讼制度。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科技、教育体制的改革相继展开: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诉讼制度,以解决改革中出现的  相似文献   

11.
一是在鉴定的启动方面。委托鉴定的提出或决定,可以是审理案件的法官,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自行鉴定启动的主体,既包括法院立案前一方诉讼当事人,又包括立案后未经法院而自行委托鉴定的一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12.
当代世界各国在民事司法改革中实行的小额诉讼程序,目的既在于提高诉讼效率、减轻法院负担,也在于实现司法的便民化,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容易,便捷的接近司法。本文试着总结了小额诉讼程序所应遵守的特殊的原则,及我国构建小额诉讼程序时应当注意改革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3.
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一的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一项颇具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它过于强化法院的职权,容易侵蚀调解的自愿性和当事人的处分权,存在着弊端。外国的诉讼和解制度更立足于在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的基础上促进当事人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可以借鉴外国的诉讼和解制度,建立起以调审分离为核心的运行机制,以利于更加合理、公正、快捷地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14.
<正> 所谓涉外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两诉是指对同一涉外民事案件,原告同时或先后向内国法院和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或就同一涉外民事案件,一方当事人在内国法院提起诉讼,而另一方当事人则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国  相似文献   

15.
陈桂明 《中国法律》2007,(5):7-8,56-59
建立民事诉讼的快速机制,提高诉讼速度,是《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要目标和内容。面对“诉讼爆炸”,寻求民事诉讼的快速解决途径是各国民事诉讼的共同发展趋势。以美国为例,每年3千万左右的诉讼案件,使得这个司法资源丰富的国家不得不改变诉讼方式,以便加快诉讼速度。在美国,有统计显示,被起诉的案件只有少於1.5%的民事案件由陪审团审判,而且这一比例还有继续减少的趋势。  相似文献   

16.
我国群体诉讼快速增长,但1991年设立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却未能充分发挥作用。该制度的运行障碍主要来自法院与当事人。示范诉讼尤其是职权型诉讼因其契合能动司法的精神,而且可以节约诉讼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适合作为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补充,而成为域外群体诉讼解决的有效途径。引入该程序时应当注意示范案件的选择、公告和权利登记、未参加示范诉讼的当事人权利保障及判决的扩张等程序问题的规范。  相似文献   

17.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重大变革,涉及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和新的诉讼运行机制的确立、笔者拟从分析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带来的负面影响人手.在考察德美两国诉讼和解制度后,探讨法院调解制度完善的方向,推动审判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一、法院调好制度程序设置上的主要问题及其负面影响程序的价值就是确保实体处理的公正,程序不严格是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主要弊端。庭前调解的规定不合理。首先,庭前调解适用于法院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的所有民事案件。①但在审判实践中,对什么是法律关系明确、事实…  相似文献   

18.
近期,笔者接触到两件经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法院再审后裁定终结诉讼的民事案件。对此有些疑惑,现就此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  相似文献   

19.
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已经困难重重。为此,《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高级法院可以确定基层法院跨区域相对集中管辖以及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修改意见。相对集中管辖存在增加诉讼成本、部分法院审判压力过大和难以避免各地政府相互帮忙等问题,而且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管辖范围也存在不够协调之处。为实现“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的目标,应当取消基层法院行政案件管辖权,由中级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同时,为解决诉讼成本等问题,将目前各个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庭改革为隶属于中级法院的巡回法庭,以消除基层法院由于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重叠而导致的行政审判困境,实现行政诉讼领域的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20.
刘莹 《法制与社会》2011,(21):120-121
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原告、被告当事人就双方民事权益的争议,通过自愿、平等地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和结案方式,称之为民事诉讼调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因此,法院调解应建立在“双方自愿”和“查清事实”的基础之上。但在实际工作中,调解虽然是“双方自愿”,但不见得完全“查清事实”。那么这种调解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本文就二者的关系,作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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