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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补充侦查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基础上,就案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够充分的部分重新进行侦查的司法活动。其特点在于:第一,补充侦查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第二,补充侦查的对象是案件中的部分事实而不是全部事实,它以原侦查为基础,是原侦查工作的继续。第三,补充侦查要遵守法定的程序。第四,补充侦查工作的继续。  相似文献   

2.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的部分事实、情节继续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作为侦查活动的必要延续,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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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正确执行补充侦查制度徐吉春补充侦查是在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嫌疑人的情况后,在原有侦查的基础上进行的补充性侦查活动。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补救性制度,它对于提高刑事案件的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法律规定不够严...  相似文献   

4.
彭辉  卢凯鹏 《人民检察》2023,(19):73-74
<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环节发现案件在事实、证据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将案件退回原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不仅是对最初侦查工作的查漏补缺,也是对提起公诉案件质量的有力保障,对更好地惩治犯罪、提升工作效率、有效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但司法实践中,自行补充侦查适用比例较低,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审前程序中承担的主导责任不相适应。笔者对自行补充侦查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尝试提出完善路径。  相似文献   

5.
补充侦查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部分案件事实重新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补充侦查工作虽然不是审查起诉案件的必经程序,但却对保证案件质量、成功指控犯罪,快速、准确、有力的打击犯罪分子、维护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在此,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一下如何才能做好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工作。  相似文献   

6.
我国补充侦查制度概述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事实不清、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的部分重新进行侦查的诉讼活动。其特点在于:第一,补充侦查的主体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法定的侦查机关,依法享有侦查权,其他任何  相似文献   

7.
补充侦查是指刑事诉讼进入一定阶段以后,由于发现案件中存在着需要进一步侦查的情况,以补充原来侦查中未能解决或解决得不好的问题,由负责侦查的机关对案件按照法律规定进一步查清事实、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①补充侦查作为一项刑事诉讼活动,在一定时期仍有存在的必要性,它依赖于侦查机关侦查能力的有限以及司法实践中客观情况的纷繁复杂。因此,在刑事诉讼法中对补充侦查加以科学的规定,将有助于补充侦查的顺利进行,同时实现兼顾刑事诉讼各项诉讼价值的需要。但是,各国刑事诉讼模式、历史传统以及其他因素的迥异使得对于补充侦查的界定如同…  相似文献   

8.
修改后的刑诉法取消了原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有关人民法院可以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要求撤回起诉的规定。由此,人民检察院成为刑事诉讼过程中唯一有权决定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的机关。这对于检察机关有效地行使检察监督权,防止错案、漏犯等情况的发生,以及避免出现检、法两院意见不一而使案件久拖不决,提高公诉案件质量都有重要意义。一、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形刑事案件补充侦查是案件在经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侦查部门侦查后,在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或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案件在事实和证据方面存在不足需补充完善,从而对…  相似文献   

9.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是指检察机关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尚有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自行或者退回侦查机关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补充侦查并不是每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诉讼程序,对于那些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刑事案件,并不存在补充侦查的问题。我国补充侦查制度是追求实体公正理念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体现,通过补充侦查可以合法地延长办案期限、及时地补充证据,查清犯罪事实,使犯罪嫌疑人受到应有的处罚。该制度设立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司法实践中也暴露出很多问题。  相似文献   

10.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退回原移送案件的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诉讼活动。它包括刑事诉讼法第68条规定的审查批捕时不批准逮捕退回并通知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和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的审查起诉时对事实不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因此,退回补充侦查通常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或出庭公诉过程中,对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进一步查清事实、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退回补充侦查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一项重要程序,是补充侦查最常用的方式,对于发挥公、检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作用,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惩罚犯罪分子,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司法实践中,补充侦查过程存在的一些矛盾、不足也逐渐显露出来,并严重影响着"退补"工作的效率和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2.
论补充侦查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补充侦查制度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对于保证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补充侦查制度主要问题:法律对退回补充侦查和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的条件规定不明,在决定补充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不够,往往造成超期羁押现象,检察机关对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监督不够等。对于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修改法律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案件延期审理,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违反了诉讼程序,需要纠正。二是指控的事实、证据出现了变化。补充侦查基本上出现在因第二个原因引起的延期审理后。案件因指控事实、证据出现变化而需要补充侦查以致延期审理的,也有两种情况:一是对已指控的犯罪事实需要补充证据。二是起诉书遗漏了被告人罪行或遗漏了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追诉新的犯罪。第一种情况下的补充侦查,可适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50条规定,由检察机关进行,这不违反刑事诉讼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也可操作。在第二种情况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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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补充侦查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检察建议书以及其他有关公文函件等等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出具的重要法律和公务文件。撰写法律文书是检察机关极为重要的一项工作,法律文书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的形象,甚至影响到案件性质、事实、情节的认定。撰写法律文书必须字斟句酌,认真推敲,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文字严谨,用词精当,既不应出现语病,更不能出现歧义。笔者根据检察工作实践,认为以下一些法律文书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值得注意。 一、对案件的起因表述笼统   案件的起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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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查是退回补充侦查的称简,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案件退回原移送审查起诉的侦查部门进行补充侦查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40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6条、267条、268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270条、271条等这些法律条款就是对补充侦查制度的具体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审查起诉部门对于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存有漏罪、漏犯的案件可以决定退查,侦查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补充侦  相似文献   

16.
把刑事技术放入刑事侦查工作中运转首先应当肯定,刑事技术工作是刑事侦查工作的一部分,是服务于刑事侦查工作的。说它是刑事侦查工作的一部分,必须理解为它是刑事侦查工作机体中的活细胞,而不是相对独立的一部分,更不是与刑事侦查工作相并列的工作。从目前的运作模式看,刑事技术与刑事侦查相脱节的问题直接反映在现场勘查工作中。目前现场勘查工作已经成了刑事技术工作的重头戏,而勘查工作却与侦查工作严重脱节——对于绝大多数的案件,勘查情况无人过问,现场勘查的意义几乎只剩下为已破案件提供一套现场记录资料了。在这种状况下,不仅刑事技术没有渗透到侦查中,甚至导致侦查脱离了犯罪现场,其后果是严重的。那么,如何才能使刑事技术工作在刑事侦查工作中有效地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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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钺 《中国检察官》2007,(11):47-49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利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需要达到的程度”。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是否达到证明要求的基本准则,是刑事诉讼证据理论体系中的核心内容,更是每一个司法者不得不思考的问题。研究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理论,完善刑事证明标准体系,对于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8.
钟燕 《法制与社会》2012,(27):175-176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依据我国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嫌疑人的案件退回原侦查机关,由原侦查机关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补充性侦查的诉讼活动.其目的在于查明事实真相,完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退而不查、查而不细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导致诉讼时间延长,对司法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现就花都区院公诉科2012年以来补充侦查案件的基本情况、导致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更好的行使补查权,提高办案效率.  相似文献   

19.
刑事立案监督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它与刑事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刑事执行监督共同构成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体系。积极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是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现象的有力措施;对于防止和纠正在刑事立案活动中的违法问题,防止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间接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刑事诉讼的首要任务,是查清案件事实。案件事实——犯罪发生、发展和完成的全过程以及与此有关的客观环境、罪犯情况等等,由于它固有的特点:一是过去发生的,二是秘密进行的(也有个别是公开进行的),三是它遗留的痕迹(如指纹、足迹、血迹)和物品(如犯罪工具、烟头、鞋帽、衣服等)或客观环境(如现场情况)等等,可能遭到人为的破坏、隐瞒、误认或自然消失,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查清案件事实,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它要求围绕案情作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地搜集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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