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交运发[2012]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督促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好《规范》,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2年2月21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部长李盛霖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第八十二条修改为:"客运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中,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其违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客运经营者拒不履行  相似文献   

3.
《江西政报》2008,(12):31-33
为维护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促进道路客运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针对当前我省道路客运存在的违规超员经营现象,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8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道路客运超员违规经营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4.
<正>(2010年8月27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制定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运输市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维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运输辅  相似文献   

5.
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相似文献   

6.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作,规范客运站安全例检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2号)、《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标准JT/T200--2004)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7.
正交运发[2017]2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现将《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12月20日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保障人民群众安全高效出行,依据《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客车出站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部令2012年第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相似文献   

9.
《山西政报》2006,(20):F0003-F0003
山西省交通运输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依法负责实施对山西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市场监督和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截止2005年底,全省共有等级客运企业66户  相似文献   

10.
正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文件穗交运规字〔2019〕7号各区交通运输局: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便捷出行需求,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现将《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特此通知。2019年12月4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道路客运招呼站设置和管理的意见第一条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便捷出行需求,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  相似文献   

11.
正交运发[2018]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深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文件要求,深刻汲取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坚持  相似文献   

12.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包括营业性道路货物运输(以下简称货运)、旅客运输(以下简称客运)、车辆维修和运输服务。营业性道路运输,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道路运输。第三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及其服务对象和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相似文献   

13.
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交通局(委)、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级各汽车运输公司: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交通部、国家计委发布的《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号),根据我市公路汽车旅客运输的实际情况,市物价局、市交通委员会调整了公路汽车旅客运价并修订了《重庆市公路汽车旅客运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2005年5月31日起在全市施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客运票价的组织管理  相似文献   

14.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客运管理,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保障经营者、从业人员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规定,制定本通告。第二条在本市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高新区、北部新区(以下简称九区)内从事道路客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通告。第三条上述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非法营运整顿工作。市、区各交通、公安、财政、物价、民政、残联、劳动、市政、信访、监察、地税和工商等部门应当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实施本通告。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0号《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1月15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杨传堂2014年12月8日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旅客运输秩序,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铁路旅客车票(以下简称车票)实名购买、查验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车票包括纸质车票、铁路电子客票、铁路乘车卡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乘车凭证。车  相似文献   

16.
正黔交运[2020]7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委)、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省道路运输局:现将《贵州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0年1月15日贵州省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道路运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21号《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1月15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杨传堂2014年12月8日第一条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  相似文献   

18.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旅客运输管理,促进道路旅客运输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旅行需要,维护道路旅客运输秩序,保护旅客及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道路旅客运输及旅客运输辅助业(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的单位或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超出市郊经营道路长途客运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拖拉机和货运车辆不得从事道路客运。第三条道路客运应当坚持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协调发展,积极发挥国有大中型运输企业的主导作用,鼓励联合、联营,保护正当竞争,禁止非法经营。第…  相似文献   

19.
(2005年7月12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O12年3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2年1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相似文献   

20.
《今日海南》2012,(9):51
澄迈县交通运输局是澄迈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贯彻执行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制定体制改革方案、监管运输市场、建设交通基础设施、负责行业的统计、科技、环保、节能、法规、教育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十一五"期间,澄迈县交通运输局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共完成210条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硬化改造农村公路760.42公里,完成危桥改造11座。客运方面,开设县际、县内客运班线各9条,客运班车202辆3133个客位,实现日送旅客29036人次;投放22辆公交车。港航方面,码头泊位8个,其中3.5万吨级泊位3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