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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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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聚众犯罪是一种以聚众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类罪,其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管理秩序,客观方面必须具备聚众行为和直接危害行为,犯罪主体主要是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聚众犯罪不一定是共同犯罪。它与集团犯罪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相似文献   

2.
聚众是指纠集、召集三人以上;扰乱方式既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社会秩序的范围不应该局限在列举的范围内,应作广义的理解;情节严重应该在考虑当事人主观动机的前提下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定。  相似文献   

3.
聚众斗殴罪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特殊类型的聚众犯罪,其主观方面并不需要"流氓动机"的存在,一方认识到自己在殴打他人,同时也认识到他人是在殴打自己,此时便是斗殴的故意,至于对方是否真的是殴打的故意,并不影响到该方主观上斗殴的故意.聚众斗殴犯罪的客观行为结构表现为"聚众行为" "斗殴行为",且属于实行行为的范畴,参与聚众斗殴犯罪的所有人都是聚众斗殴犯罪的主体,而只是刑法出于不扩大打击面的角度出发,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而已.本罪的首要分子并不等于主犯,其他积极参加者并不必然就是从犯,主、从犯的划分应当按主犯的标准进行.  相似文献   

4.
聚众哄抢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其立法经历了一个较漫长的过程。该罪作为一种聚众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聚众者和积极参加者都构成犯罪。另一方面,聚众哄抢罪属于不纯正数额犯和开放性数额犯,对于数额较大和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二者居一,即可定罪。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本罪与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界限。对于多次实施聚众哄抢行为,但是每一次又都不构成犯罪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应以多次实施行为的总数额计算,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构成犯罪。聚众哄抢罪以结果定罪,所以在犯罪过程中不存在犯罪预备、中止形态。在立法上,对聚众哄抢罪还应作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聚众犯罪是我国刑法独有的概念,它是刑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在首要分子的作用下以聚众的行为方式实施的一种犯罪类型。聚众犯罪具有法定性、“聚众”性、“首要分子”必备性等三个必不可少的法律特征。根据聚众犯罪的内涵,其外延应当是确定的,我国刑法规定的聚众犯罪包括纯正的聚众犯罪、选择的聚众犯罪和加重的聚众犯罪等三种共计19个罪名。  相似文献   

6.
论聚众犯罪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聚众犯罪是一种法定的犯罪类型,其客体主要是社会管理秩序,聚众犯罪行为具有复合性和二重性,可分为必要共犯的聚众犯罪和任意的聚众犯罪或分为完全的聚众犯罪和选择的聚众犯罪;对不同的聚众犯罪人要给予不同的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一些以所谓"较缓和的方式"进行的新违法犯罪行为层出不穷,聚众摆势现象正是其中之一。聚众摆势现象特点鲜明,成因复杂,其在行为性质认定、案件处置及其与涉黑犯罪的关系等法律适用层面存在着需要界定、解决的问题。聚众摆势行为按其侵犯的法益不同,可以定性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犯罪或违法行为、扰乱单位秩序的犯罪或违法行为、寻衅滋事罪或寻衅滋事行为。建议应在完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素养、加强部门合作等方面积极寻找遏制聚众摆势现象的出路。  相似文献   

8.
聚众犯罪的构成特征及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法第九十七条中的聚众犯罪,是指在首要分子的作用下,三人以上纠合在一起并以此方式实施犯罪的一种法定犯罪类型,涉及分则12个条文中的18个罪名19种具体犯罪.其构成特征为:犯罪主体必须至少包括首要分子;必须是以聚众的方式实施犯罪.在分类上,可划分为典型与非典型的聚众犯罪、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的聚众犯罪.在司法实践上应特别注意聚众犯罪预备状态与未遂状态的区分,以及聚众犯罪的既遂与聚众犯罪不同犯罪主体的犯罪既遂之不同.  相似文献   

9.
聚众犯罪是一种结构比较松散的群集犯罪行为。聚众情境是引发聚众犯罪的周围环境,在聚众情境中参与者情绪具有相互感染、相乘夸大的心理效应。在聚众激情状态下,个人行为表现出无意识、不自觉、从众等非理性特点,极易造成场面失控,导致严重的危害结果。对于聚众犯罪的刑法规制,应注重聚众犯罪的情境性特征,体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10.
聚众犯罪是我国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以"聚众"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或选择要件的一种犯罪类型。从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考量,聚众犯罪立法上存在着不纯正的聚众犯罪刑事责任承担主体不明确,纯正的聚众犯罪法定刑配置不合理、不协调,聚众"打砸抢"的定罪处罚规定缺乏合理性等问题,需要针对这些问题完善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11.
现阶段贪污腐化对犯罪增长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贪污腐化本身就是犯罪,直接导致犯罪增多;二是贪污腐化败坏社会风气,诱发其他犯罪,并且贪污分子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三是利用职权直接参与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12.
农民工“自救式犯罪”的犯罪心理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农民工“自救式犯罪”是指当农民工的生存、发展受到威胁或是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他们以犯罪的手段来维护自己正当的权利或权益,是一种具有非法维权性质的行为。农民工犯罪有两种表现形式:一为相对人确定的犯罪,即犯罪对象为实施先行主动攻击的单位或人,主要是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其犯罪的主要诱因在于客观。二为相对人的不确定的犯罪,即犯罪对象为一般公民,此类犯罪的主要诱因在于主观。农民工“自救式犯罪”为相对人确定的犯罪,即属于第一种表现形式。据统计,“自救式犯罪”是农民工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自救式犯罪”的内容没有完全排它性的界定,主要是财产犯罪,杀伤犯罪、经济犯罪等。  相似文献   

13.
邪教型犯罪概念与特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邪教型犯罪是指行为人由于信仰扭曲,并且在追求和维护这种偏激性、敌视性、破坏性迷信邪说心理状态支配实施的各种犯罪行为。邪教型犯罪具有独特的犯罪心理形成和发展机制,同时具有不同于普通犯罪的行为特征。  相似文献   

14.
对刑法中"包庇"的整体性研究,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包庇"的主体、"包庇"的对象和"包庇"的行为。"包庇"的主体,从解释论的角度看,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包括被包庇者本人,从立法论的角度看,应当包括"单位"。"包庇"的对象,各个犯罪的要求有所不同,既可能是一般意义上"犯罪的人",也可能是特定的违法犯罪分子。"包庇"的行为,在具体罪名中的表现形式存在差异,但都是以作为的方式帮助违法犯罪人逃避刑事处罚,既不同于"纵容",也有别于"知情不报"。  相似文献   

15.
农村青年是农村建设和发展的主力军,但他们同时又是日趋严重的农村犯罪的主要成员,引发其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社会中存在的复杂矛盾.减少和预防农村青年犯罪,要遵循"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长期坚持"严打",又要注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筑起农村长治久安的新的"长城".  相似文献   

16.
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的"客观的超过要素"的犯罪都是过失犯罪,以行为的程度、次数等要素为内容的"客观的超过要素"可以借鉴客观的处罚条件理论,"客观的超过要素"的名称也不合理;"双重结果"的划分导致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的"客观的超过要素"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双重罪过"的泥潭;提倡者对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的"客观的超过要素"的罪过形式有误解,使人产生"客观的超过要素"与客观责任相联系的疑问,有必要对相关问题做出说明.  相似文献   

17.
实体法上的想象竞合犯表现出较为特殊的结构矛盾,亦即一行为与数犯罪之间的内在矛盾。在付诸刑事司法实践时就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进路:从处断结论为一犯罪出发的诉讼进路实际上预先地限定了单一诉讼客体的范围,事先对犯罪事实进行了取舍;从结构解析出发的诉讼进路则将想象竞合犯所涉及的数罪均作为独立的诉讼客体分别予以确认,很好地实现了犯罪构成的整理功能,虽然也需要对想象竞合关系与"一行为"进行揭示,但整体上符合人权保障的基本要求,是目前较为理想的进路选择。  相似文献   

18.
刑法中数额的性质及其计算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数额,是指犯罪行为指向的货币、财物或者其他物品的数目。一定数额的实现是数额犯成立的构成要件要素;在某些直接故意的数额犯中,数额还是犯罪既遂的条件。对复行为的数额犯,原则上多次行为涉及的数额应当累计计算,但以整体行为成立连续犯、徐行犯或集合犯为限。  相似文献   

19.
一般赃物类犯罪的犯罪对象“赃物”应包括物品和收益两大类。对一些特殊物品及其收益,如违禁品应区别对待: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按独立罪名定。善意第三人占有的赃物丧失了赃物的属性。变卖加工后的赃物仍然是赃物。一般赃物犯罪的客观行为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赃物。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六)》生效后,我国在贷款类犯罪中增设了骗用贷款罪。该罪弥补了贷款类犯罪的漏洞,也显现出高利转贷罪的多余。骗用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可以很好地规范贷款行为。高利转贷罪、骗用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在获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时都是使用的非法手段,那么合法取得贷款后,非法使用的,也应该根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进行定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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