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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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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制定过程中,有关民事执行救济的内容无疑依然会是一个难点。民事执行救济虽然为执行程序中的具体制度,但就其内容而言则所涉内容甚为广泛:它是一种程序法上的救济,却与实体法密切相关;其目标是阻止执行机构的不当执行行为,但程序中的两造当事人却始终局限在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范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虽然大幅度地增加了有关执行救济的内容,但尚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认为已经构建了执行救济制度。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依然缺乏从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中来认识和界定执行救济。此外,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制度和既判力制度的混乱不清,也加剧了执行救济制度构建上的困难。  相似文献   

2.
赵秀举 《中外法学》2012,(4):835-853
在民事强制执行法的制定过程中,有关民事执行救济的内容无疑依然会是一个难点。民事执行救济虽然为执行程序中的具体制度,但就其内容而言则所涉内容甚为广泛:它是一种程序法上的救济,却与实体法密切相关;其目标是阻止执行机构的不当执行行为,但程序中的两造当事人却始终局限在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范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虽然大幅度地增加了有关执行救济的内容,但尚不能就此得出结论认为已经构建了执行救济制度。而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依然缺乏从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中来认识和界定执行救济。此外,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制度和既判力制度的混乱不清,也加剧了执行救济制度构建上的困难。  相似文献   

3.
2007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新增了许多执行救济措施,其中执行复议制度是执行程序中一种重要的救济途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执行法院对执行异议的裁定,可以依法向作出该裁定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该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因此执行复议制度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执行异议被“一裁终局”的现象,并且对于加强当事人对法院的监督、提高法院办案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等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对执行昨制度仅作了原则性规定,具体应当由什么机构审查、依照什么程序审查、等均未作出明确规定.为弥补《民事诉讼法》关于执行复议制度的规定较为原则的不足,便于规范执行复议实践,本文章从执行复议的机构、执行复议的程序等提出几点建议,使执行复议制度作为《民事诉讼法》中一项崭新的执行救济措施,更好的为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取得更多的权利和寻求权利救济的机会,更好的实现执行的公平正义,并更好的在执行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李卫国 《河北法学》2012,30(9):56-61
民事执行救济是指执行当事人或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侵害时,依法请求有关机关采取补救和保护措施的法律制度.我国2007年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执行救济制度作了补充和修改,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尚不能完全满足执行实践工作的需要.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必须全面充分地发挥程序性救济和实体性救济的作用,并且要明确规定这两种救济的承办机构与运作程序.  相似文献   

5.
舒瑶芝 《法学杂志》2012,33(7):141-146
民事执行救济是为了矫正违法或不当执行行为而设立,现行执行救济适用以民事诉讼法规定为主要规范依据,偏重于补救型救济。从体系化构建的视角,执行救济的适用规范涵盖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其制度设计应以实现程序正当、实体公正价值为综合考量,重视发挥执行救济预防及补救的双重功能,合理解决执行救济的竞合问题,以便更好地实现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和案外人利益的平衡保护。  相似文献   

6.
“无救济即无权利”,而执行救济长期以来是我国执行立法的一块“短板”。新《民事诉讼法》的颁布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完善了我国的执行救济制度。而新执行救济制度的实施效果则是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基于此,课题组对该制度在全省司法实践中的运行状况进行调研,力图对其运行现状作系统的了解,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查找原因,提出一些解决方法及建议。以期为推动执行救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民事执行程序因其本身具有的主动性、强制性的特征而易于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执行救济机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本文的焦点在于把握住新民事诉讼法修改的契机,对新创建的执行异议之诉的功能与运行机制进行全面阐述与分析,从而厘清实务中的误区。  相似文献   

8.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包括程序上的执行救济与实体上的执行救济,我国在立法中缺少程序上执行救济措施的设计,对实体上执行救济措施的规定也不周全,仅有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单一规定,无法达到执行救济的终极价值追求.因此,应从程序上和实体上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9.
执行复议作为一项执行救济制度,对于充分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规范法院执行行为具有重要作用。2007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通过新增条款的方式从立法上对执行复议制度加以规定,然而该规定比较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本文在分析执行复议制度的概念、对象、范围、提起条件等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对其程序设计和具体运行加以探讨,以期有助于该制度的实施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孙茜 《法律适用》2012,(6):119-120
2007年我国立法机关对《民事诉讼法》做了部分修订,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第204条建立起了我国民事诉讼案外人异议和案外人申请再审两种救济制度。其中,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执行  相似文献   

11.
民事执行救济的设置在于矫正强制执行中违法或不当的执行行为,保护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是实现民事执行程序功能和价值的重要保障。对于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考量,有必要在现有基础上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以便为执行救济制度的实施、完善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12.
范小华 《河北法学》2008,26(6):127-130
执行和解是民事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和运用,能有效而及时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执行和解协议的产生和履行必然会对执行程序产生影响。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和救济途径规定得不够完善,给司法实践造成了诸多问题。在对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现行立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3.
强制执行公证由来已久,无论过去还是现代,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对预防纠纷、债权人快速实现债权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可强制执行公证的客体范围越大,则依靠这种法律制度实现债权的事务越广,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途径中导出的纠纷越多。然而强制执行公证的客体并不可任意扩大,必须根据可行性设置条件,防止欲速则不达。强制执行公证诉权问题、既判力问题值得研究,事关其司法救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拓展了强制执行公证执行救济渠道,但是公证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这种衔接还不为人们注意,学界研究不够。  相似文献   

14.
死刑作为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处罚,它的正确适用关系到人的生命权以及司法的公正性。死刑救济制度是规范死刑执行以及保护死刑犯权利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我国学术界对死刑执行救济制度方面的研究很少,我国现行立法对于死刑救济制度上的规定也还不够全面,无法有效地实现对于死刑犯最大程度上的权利救济。为了完善我国的死刑救济制度、更好地贯彻"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通过对死刑救济制度的价值以及我国死刑执行救济制度现状的分析,并借鉴我国历史上在这方面的相关立法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探讨如何具体完善我国的死刑救济制度;通过重点设立死刑复核结果强制申诉制度、修改《刑事诉讼法》第211条之相关救济规定、改变死刑执行以及监督的主体、建立死刑犯赦免制度等赋予死刑犯更多救济途径,从而保证死刑执行的公正性,保护死刑犯的人权。  相似文献   

15.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第202条明确赋予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违法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权利;第204条明确赋予了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权利。虽然这两条规定都是实现执行救济的有效途径,但是其救济的渠道不同,所涉及的执行权范围也就不同,由此对应的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也随之不同。  相似文献   

16.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之完善与和谐社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刘冬京 《河北法学》2006,24(1):95-97
目前我国正在起草<强制抗行法>,一直以来学界讨论的比较多的是如何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然而法律也要保护债务人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于是执行救济制度便应运而生了.然而我国现行的执行救济制度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以程序公正和效率价值为理念,以和谐社会的构建为最高目的,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执行救济类型进行了分析和总结,进而对完善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设计提出了理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完善民事执行救济的程序保障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牟逍媛 《法学》2005,(7):91-96
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因法律规定的不完善及不明确,其功能的发挥受到了直接影响,由此加重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执行难”和“执行乱”。民事执行救济的立法缺陷在执行异议法定审查程序、执行救济方法、对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审查等方面均有所体现。欲从程序上完善执行救济,应分立设置执行裁决机构和执行机构;建立异议之诉制度;取消现行执行异议,赋予当事人或案外人程序救济权;设立对执行救济的监督程序等。  相似文献   

18.
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排除执行名义的强制执行力,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排除对特定标的物的执行,二者在性质上均已构成了独立的诉,必须由专门的程序加以规范。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原有的案外人异议制度作了修正,但将该制度作为前置程序予以保留,并将审判监督程序与另行起诉的程序相掺杂、将对案外人救济的程序与对当事人救济的程序相混合,并试图以一个简单的条款涵盖执行异议之诉的诸多程序问题,这必将造成理论和实践上的难题。完善实体上执行救济制度的根本之道,乃在于废弃案外人异议制度,同时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成功经验确立执行异议之诉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民事诉讼法》修订过程中,关于抵押权实现的问题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2012年8月31日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将《物权法》中关于抵押权实现的实体规定在程序法中给予了回应。抵押权实现的制度变迁对于公证强制执行效力具有重要意义,公证行业也应关注抵押权实现在实体和程序上的理论和法律规定,站在更高的立场上探索抵押物权救济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从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引出"执行不作为"的概念,并参考新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讨论对"执行不作为"进行了界定,认为法院对有执行可能的案件即负有执行的义务,这类案件如在一定时间内未按程序执行,即构成"执行不作为"。然后,笔者又粗浅地讨论了针对不作为的救济手段,同时指出,目前更为重要的是对执行行为进行规范来防范消极执行带来的"执行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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